人事局各科室职能
办公室
负责本局政务、业务综合协调、督促检查,承担文秘、信访、财务、后勤服务;管理地直机关科级以下非领导职务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行政事业单位工勤人员人事档案;
人事争议仲裁办公室
负责行政复议工作;负责人事争议仲裁工作和事业单位及机关工勤人员的聘用合同鉴定工作。
公务员科
综合管理全区国家公务员队伍建设,贯彻国家公务员职位分类、录用、考核、职务升降、职务任免、轮岗交流、竞争上岗、回避、纪律、奖励、惩戒、申诉、控告、辞职、辞退等政策法规,指导各县、地直各部门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负责本区管辖范围内的公务员录用、流动等管理工作,负责国家公务员招考面试的制定与实施;负责地直机关录用国家公务员面试考官委员会的组建和管理;负责审核表彰奖励公务员的工作;负责审核地直机关科级以下非领导职务的任免和监督工作。
工资福利科
贯彻执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制度、工资标准、福利政策和退休政策;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总额计划和工资基金管理工作;负责审核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基金和标准;负责机关、事业单位新参加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转正定级和工龄、工资调整以及因工作变动、职务变动和受处分人员的工资待遇;负责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退休工作;负责管理机关事业单位的福利工作;负责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的荣誉紧贴和特殊岗位紧贴工作;研究拟定事业单位内部分配制度改革办法,并组织指导实施;指导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福利工作。
军官转业安置办公室
贯彻执行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和随调家属的安置工作,编制安置计划并负责落实;负责做好与军队转业干部有关的服务工作;综合管理全区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退役金的统计编报,组织各县地直机关各部门协调办理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售房医疗等社会保障,规划实施全区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培训和就业指导工作;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负责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综合管理及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工作;研究拟定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发展规划;归口管理全区职称改革工作,研究和完善我区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聘管理;制定和完善专业技术职务机构比例管理制度;负责中级评审委员会的组建、管理和评审的指导工作,核准中级评审的评审结果,负责管理和指导非公有经济单位的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负责协调和管理各类专业技术资格的考试工作;对职称考试工作各个环节实行政策指导和监督检查;核发和管理各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选拔、奖励和管理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津贴以及优秀拔尖人才;负责留学人员和专家管理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年度考核工作;承担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地区人事考试测评中心职责
负责全区各项考试测评工作;负责申报或组织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聘资格;按照国家人事部考试中心的政策规定,负责全区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负责全区公务员录用考试;负责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等级考核、发证工作。
人才交流中心职责
根据国家人事部政策,开展人事代理系列服务;受各类单位和个人委托负责的人事档案、人事关系、组织关系、档案、工资计算,社会保险金缴纳等服务。办理各类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接受、推荐、改派事宜。办理人才求职、单位用人登记和建立人才库工作,举办人才交流会、供需见面会。办理各类经济、社会组织聘用人员合同签订。开展人才智力引进工作,根据用人单位需求引进各类人才。建设人才信息网络系统、收集、整理、储存、查询、发布各类人才供求信息,承担国家不包分配大中专毕业生上岗前培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