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青海省委关于向马复兴同志学习的决定
(二○○八年一月二十九日)
马复兴同志是西宁市湟中县汉东回族乡下麻尔村小学教师,中共党员,1959年出生于下麻尔村一个回族家庭,出生4个月时不幸失去了双手。1981年,在村党支部的推荐下,高中毕业的他走上了村小学民办教师的岗位,从此他把自己的命运跟孩子们的命运紧紧连在了一起。自从走上乡村教育岗位以来,马复兴同志27年如一日,立足三尺讲台,为人师表,诲人不倦,辛勤耕耘,用忘我的精神履行教书育人的神圣使命,用自己顽强的毅力谱写了人生精彩的华章,为党的旗帜增添了光彩,为民族地区教育事业做出了贡献。马复兴同志曾被评为“青海省残疾人自强模范”、“西宁市优秀教师”,多次被授予“湟中县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
马复兴同志的先进事迹,是践行自信开放创新的青海意识的生动体现,是“人一之、我十之”精神的生动体现,是“五个特别”的青藏高原精神的生动体现,他是身残志坚、自强不息的典范,是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楷模,是牢记宗旨,热爱人民的表率,是广大共产党员学习的好榜样。为学习先进,弘扬正气,省委决定,在全省广大党员干部中开展向马复兴同志学习活动。
省委号召,全省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党员干部都要认真向马复兴同志学习,学习他身残志坚、自立自强的进取精神,艰苦奋斗、坚忍不拔的创业精神;锐意进取、崇尚科学的务实精神;献身教育、爱岗敬业的奉献精神;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时代精神。当前,全省上下正在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在更高的起点上全力推进富裕文明和谐新青海建设,各级领导干部和每个共产党员要以马复兴同志为榜样,把自信开放创新的青海意识转化为自强不息、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实际行动,扎扎实实地做好各项工作,为青海的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全省教育战线的广大干部职工要以马复兴同志为榜样,热爱教育事业,为提高全民素质积极努力。全省各级党委宣传部门要对开展向马复兴同志学习活动认真作出安排部署,做好宣传舆论工作,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把学习活动不断引向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