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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综述
中国·海东行署:http://www.haidong.gov.cn    来源:http://www.qh.gov.cn    创建时间:2008年7月25日    

  团结固,民族兴。

  新世纪以来,在青海高原以“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为主题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蓬蓬勃勃地开展起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地、各部门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建立并落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长效机制,创建活动成果进一步巩固,创建工作领域不断扩大,有力地促进了民族地区的团结、稳定与和谐。

  加强组织领导 狠抓措施落实

  近几年来,全省各级党委和政府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民族地区发展、维护社会政治稳定的高度,认真学习贯彻省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意见》精神,着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长效机制的建立和落实,使创建工作从一般化向规范化转变,从点上开花向面上结果转变,从侧重造势向注重效果转变,形成了党委牵头、政府推动、多方参与、层层落实、协调推进的创建工作新格局。各级党委(党组)制定和落实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中心组学习制度、议事制度和民族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不定期召开创建领导小组会议,分析研究影响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方面的突出问题,协调处理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层层签订创建工作目标责任制,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使创建工作始终做到了有领导、有组织、有目标、有措施、有效果。各地加强督促检查,认真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提出了改进措施和落实办法,确保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稳步推进。

  开展宣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

  省上每年确定一个主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今年的宣传主题是“民族团结进步、和谐2008”。各地、各部门认真学习省委书记强卫同志的《让民族团结之树常青》的文章,并通过专题讲座、座谈讨论、知识测试、树立典型、舆论引导、上街宣传等多种方式,扩大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增强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各地还把领导干部、宗教界人士和广大青少年作为重点,组织开展了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教育,“三个离不开”思想教育、爱国主义和反分裂反渗透教育。省属高校开展了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和爱国主义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各级学校落实了民族宗教知识及理论政策进教学计划、进教材、进课堂。3·14事件发生以来,结合藏传佛教寺院爱国主义教育和平安寺院建设活动,着重加强了对宗教人员的宣传教育,提高了他们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的意识。

  突出重点完善措施狠抓长效机制建设

  省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意见》,从七个方面提出了制度建设的基本要求。各地、各部门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青海的要求,深入分析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探索和建立具有指导性、规范性、操作性的长效机制,特别突出了建立、完善、落实创建工作两个重要机制,推进共创共建活动的深入开展。

  一是建立和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建立三级矛盾纠纷信息网络和重大情况报告制度,严格信息上报。对于排查出的重大矛盾纠纷和群体性事件的苗头,建立台账,分解任务,落实责任,采取措施,依法及时处理,不仅有效巩固了创建活动成果,也有力地防止了新的事件发生。黄南藏族自治州坚持乡每月、县每季、州半年认真排查一次的制度,基本做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海东普遍推行了月排查、零报告制度,共调处因教派、重点工程建设、地界等引发的矛盾纠纷23次,有力促进了当地的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二是建立和完善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工作机制。从全省各类寺院开展“平安寺院”建设活动以来,各地突出抓好寺院的教育、组织、制度建设,重点解决宗教团体和寺院内部在自我教育、自我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基本实现了省委《关于全省开展“平安寺院”建设活动意见》所确定的八个目标。在加强宣传教育的同时,各地把查摆解决突出问题、促进寺院和谐稳定作为平安寺院建设的重中之重,通过多种形式,调处解决48件影响较大、长期久拖不决的矛盾纠纷,使绝大多数的寺观教堂内部管理得到了加强,责任心不断提高,教内教外团结和睦,宗教人员人心思稳。

  三是深入推进共创共建活动。各地在进一步总结经验,巩固共建对子成果的基础上,不断调整共创思路,拓展共建领域,全省共建成各类共建对子267对,推动解决邻省、县、乡之间的矛盾纠纷。我省河南蒙古族自治县与甘肃省玛曲县签订了民族团结友好共建协议,两县长达8年之久的草山边界纠纷得到解决;门源回族自治县与甘肃省肃南裕固族自治县签订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睦邻友好关系,共同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协议》,并采取六项措施推进两地的共建活动;乌兰县茶卡镇那仁村与共和县切吉乡加什科村举办了120多人参加的第三届“蒙藏友好联谊会”,畅谈民族团结,珍惜友好成果;尖扎、化隆回族自治县两县的共创共建由起初的为求社会稳定、消除矛盾,拓展到向经济社会领域发展,立足两县实际,优势互补,加快各族群众共同致富奔小康的路子上来,并取得了明显成效。

  四是坚持不懈地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办实事。各地、各部门始终按照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解决少数民族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通过引进资金、架桥铺路、扶贫济困、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等多种帮扶渠道和方式,积极为各族群众办实事、好事。据不完全统计,2007年,全省各地为各族群众办实事3573件,解决群众困难1021件。省民委从2004年起,实施了“一二三五”工程,即用100万元实施民族优秀文化“振兴工程”;用200万元资助基础教育阶段少数民族贫困生;用300万元帮助解决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一些实际困难和迫切问题;用500万元资金扶持人口较少民族(撒拉族)。认真组织实施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项目,截至目前,累计实施191个项目,投入资金9600余万元。省财政厅加大转移支付力度,2007年对6个州的补助资金总额达到64亿元,比2006年增长32%。省发改委、水利厅加大民族地区农村电网改造,解决少数民族群众用电问题,推广新型清洁能源项目,解决农牧民生活用能。支持民族地区水利建设,安排项目133个,投入资金17626万元,解决了20.98万人、127.29万头(只)牲畜的饮水安全问题。省扶贫办整合资金23125万元,在民族自治地方的230个贫困村实施整村推进项目,4.03万户、18.58万贫困人口直接受益。省教育厅加强“两基”攻坚计划,开展教育对口支援、全面落实“两免一补”政策、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和规范“双语”教学等措施,使民族自治地方各级各类教育快速发展。省卫生厅在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基本医疗保险、重大疾病干预、卫生对口帮扶、发展民族医药、卫生人才培养六个方面对民族自治地方采取优先扶持措施,改善民族地区卫生服务条件和少数民族群众的健康水平。省文化厅改善民族自治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深入推进民族地区文化遗产的抢救和保护工作,建立国家、省、州(地)、县四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通过举办民族文化节、加强文化技能技艺培训等措施,培育和发展民族文化产业,推动农牧民文化增收。省广电局继续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西新工程”,不断提高广播电视人口覆盖率。(作者:毛翠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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