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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化隆县农民收入达到2510元较改革开放初增长40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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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东行署:http://www.haidong.gov.cn 来源: 创建时间:2008年6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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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隆县作为全国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之一,近年来,农业投入力度不断加大,农村经济得到较快发展,农民收入持续增加,农民的生产生活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农村面貌发生了显著变化。据调查结果显示:2007年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达2510元,是改革开放初人均62.75元的40倍。截至2007年底,全县尚有3.7万人处在贫困线以下,占农村人口的16.73%;农民人均纯收入在全省43个县(区)中排名第30位,在农业县中位列最后一位。与全区平均水平相比相差217元,与全省水平相差近174元,与收入较高的西宁市城西区相比相差4380元,比化隆临县平安县相差375元。主要经历了四个大的阶段。第一个阶段是改革开放前。在这一段中,由于受长期的落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束缚,农民从集体分配中得到的实物和现金有限,农民的收入长期在低水平线上徘徊,大多数农民的温饱问题没有解决。1958年农民从集体得到的人均收入仅为16元,到1982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只有92元。由于农民收入构成单一,58年到82年的25年中人均只增加了76元;第二阶段是1980年—1990年(六五和七五时期)。进入八十年代,随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全面实施,农民摆脱了旧观念、旧体制的束缚。这一阶段,农业生产快速发展,粮油等主要农产品产量大幅增加,农民收入持续增长。加之乡镇企业异军突起,农民收入来源日趋多样化,彻底打破了农民收入来源长期处于单一化的生产格局。农民人均收入由80年的76元增加到90年的367元,人均增加291元,年均增长15.45%,特别是80—85年的5年间,年均增长在20%左右,成为化隆县历史上农民收入增长最快的时期;第三个阶段是1990—2000年(八五、九五时期)。经过“六五”期的快速发展和“七五”期的过渡调整后,进入平稳的增长阶段。农民人均纯收入由1990年的367元增加到2000年的788元,人均增加421元,年均增长7.2%。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确立和不断完善,国家进行了价格改革,大幅度提高主要农产品收购价格,并放开了农产品市场,农产品在商品经济条件下出现的相对过剩和“买难”问题得到解决;第四个阶段是2000年到2007年。进入“十五”期后,国家支农惠农政策的相继出台,农业结构调整力度逐步加大,劳务经济发展迅速,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开始实施,全县农村富余劳动力得到有效输出。“拉面经济”成为化隆农民增收的主要渠道。2007年,全县外出务工人员近10万人(次),人均务工纯收入达到1412元,占人均收入的56%。农民人均纯收入由2000年的788元增加到2007年的2510元,七年人均增加了1722元,年均增长15.6%,是继80-85年后的又一次高速增长期。 (化隆县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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