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为计生“三户”家庭缴纳新农合参合金,对两胎绝育家庭一次性给予1200到1500元的奖励金。并对农牧民独生子女户子女死亡,且不再生育也未收养子女的,从子女死亡当年起,每户每年给予不低于600元的救助金,达到奖励扶助年龄后直接纳入奖励扶助范围。
二是每年对计生“三户”家庭开展一次免费体检,免收在县、乡两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时的挂号费和诊疗费,并将住院费用的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在实施国家特困生救助项目时,优先照顾计生家庭,为寄宿的独生子女小学生和初中生在享受正常的国家政策补助的前提下,每人每学年再分别补助300元和400元,为独生子女高中生每人每学年补助1000元。
三是在实施技能培训、就业服务、贴息资金等扶贫项目时,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计生“三户”;实施人畜饮水工程时,免收计生“三户”的自来水入户费用;实施“西繁东育”工程、农区小型畜用暖棚建设等项目和安排贴息资金时优先照顾计生“三户”;安排农田林网和屋前屋后绿化苗木时优先照顾计生“三户”;农业栽培种植技术培训时优先安排计生“三户”;实施就业、再就业培训和扶持项目时,免费培训计生“三户”子女,并免费提供相关就业信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就业扶持资金和就业岗位。
四是在确定农村牧区和城镇低保对象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计生“三户”;农村房屋重建项目的安排上优先照顾独生子女和双女户中的贫困家庭。同时,将符合条件的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纳入五保户对象;廉租房建设项目的安排中优先安置城镇居民中的计生困难户;从事社区服务,流动经营、销售自产农副产品的农村“双女户”、“独生子女户”个体经营户免费给予登记和办理营业执照,实行备案管理,并视情况适当减免工商管理费。
五是设立“关爱女孩教育扶助基金”,对独生女和双女绝育户家庭女孩考入大专以上院校的每人一次性发放1000元补助金;开展各种慰问活动时,优先安排慰问计生“三户”;开展“电视进万家”活动时,对计生“三户”优先给予安排;每年从红十字会“博爱一日捐”募捐资金中调剂30%的资金,救助计生特困户。
(循化县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