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0年实施退耕还林(草)工程以来,乐都县共完成退耕还林(草)面积613719.5亩,其中退耕地面积252225亩,周边荒山面积361494.5亩,涉及19个乡镇285个行政村。累计完成补植补种面积达789724.135亩,其中退耕地613747.335亩、荒山175976.8亩,累计调运各类苗木155557648株,柠条种子134214.07公斤。2000年至2007年,共向全县退耕农户兑现补助粮7830万公斤;兑现粮变现资金10333.14万元;兑现生活补助款2869.39万元;兑现种苗补助款1261.13万元。
退耕还林(草)工程实施以来,通过采取封山禁牧、补植补种、加大鼠兔害防治等管护措施,使退耕区的植被得到有效保护,水土流失现象得到进一步遏制,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同时,退耕区大量剩余劳动力外出务工从事二、三产业,有效增加了家庭收入,切实提高了生产生活水平。
(乐都县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