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刘保成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青政人〔2022〕3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根据工作需要,任命:

刘保成同志为青海省信访局局长;

力本嘉同志为青海省公安厅副厅长;

李玉强同志为青海省公安厅副厅长;

朱正军同志为青海省司法厅副厅长;

齐春岭同志为青海省公安厅反恐怖特别侦察队副队长(副厅级,试用期一年);

李晓军同志为青海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青海省金融工作办公室)副局长(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波同志为青海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一级巡视员;

赵玉华同志为青海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一级巡视员;

石金友同志为青海省应急管理厅一级巡视员;

谢广军同志为青海省体育局一级巡视员。

免去:

王黎明同志青海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元宁同志青海省信访局局长职务;

沈森同志青海省公安厅副厅长职务;

赵玉华同志青海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副厅长职务;

石金友同志青海省应急管理厅副厅长职务;

李波同志青海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副局长职务。

青海省人民政府

2022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