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聘任赵浩明同志为省政府参事的决定
青政〔2022〕36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根据相关规定和工作需要,经省政府第144次党组会研究通过,聘任赵浩明同志为省政府参事,聘期3年。

青海省人民政府

2022年7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