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为做好全省自然资源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确保各项问题按时高质量完成整改,经省政府同意,决定将青海省土地例行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青海省矿产资源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厅际联席会议制度进行整合优化后,更名成立青海省自然资源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对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 刘 涛 副省长
副组长: 杜平贵 省政府副秘书长
杨 扬 省自然资源厅厅长、省自然资源总督察
成 员: 李小牛 西宁市政府副市长
魏成玉 海东市政府副市长
张银廷 海西州政府副州长
更登加 海南州政府副州长
马如祥 海北州政府副州长
马 瑞 玉树州政府副州长
林占兴 果洛州政府副州长
王歧岳 黄南州政府副州长
马统邦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陈鸿林 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
罗保卫 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省自然资源副总督察
孟广培 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省自然资源副总督察
吴怀民 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
田明有 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彭作为 省水利厅副厅长
巩爱岐 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
田 剑 省林草局总工程师
田俊量 三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副局长
熊万森 青海湖景区保护利用管理局副局长
袁卫民 省能源局副局长
白雪松 省粮食局副局长
二、工作机构及职责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统筹协调、组织领导全省自然资源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研究解决整改工作中存在困难和重大问题。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自然资源厅,陈鸿林同志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贯彻落实领导小组各项工作部署,负责整改工作的协调推进,收集整理并上报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协调推进各市州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整改工作。
三、工作规则
领导小组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会议,由组长召集或由组长委托副组长召集,也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在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前,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讨论会议议题和需要提交领导小组议定的事项。领导小组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5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