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共青海省委办公厅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人民政府参事聘任办法(试行)〉和〈青海省文史研究馆馆员聘任办法(试行)〉的通知》(青办发〔2015〕34号)有关规定,经省政府第26次党组会议研究通过,决定聘任庞晓玲同志为省文史研究馆馆员。
青海省人民政府
2023年9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