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聘任庞晓玲同志为省文史研究馆馆员的决定
青政〔2023〕41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共青海省委办公厅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人民政府参事聘任办法(试行)〉和〈青海省文史研究馆馆员聘任办法(试行)〉的通知》(青办发〔2015〕34号)有关规定,经省政府第26次党组会议研究通过,决定聘任庞晓玲同志为省文史研究馆馆员。

青海省人民政府        

2023年9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