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聘任刘浩年同志为省政府参事的决定
青政〔2025〕18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根据工作需要,经省政府第86次党组会议研究通过,决定聘任刘浩年同志为省政府参事,聘期3年。
青海省人民政府
2025年5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