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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行署办公室
关于印发海东地区2012年地质
灾害防治预案的报告
来源:    时间:2012年06月18日    

各县人民政府,行署有关部门:

地区国土资源局《海东地区201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预案》已经行署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附:1、《海东地区2012年地质灾害防治预案》;

2、地质灾害防治指挥系统;

3、全区重要地质灾害基本情况一览表。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一日

海东地区2012年地质灾害防治预案

(地区国土资源局 2012年5月)

为了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现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2012年地质灾害防治预案,以指导本年度全区地质灾害的防灾、减灾、抗灾工作。

、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 以人为本、因地制宜 的原则,采取切实可行、灵活多样的防治措施,有效预防地质灾害的发生、发展,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将地质灾害损失降到最低程度,改善全区地质环境、生态环境,遏制脆弱的地质环境、生态环境继续恶化,促进地方社会经济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二、 基本原则

(一)以人为本的原则。地质灾害防治要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最大限度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把地质灾害威胁的人群聚集地作为防治重点,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调动企业、社会组织和广大公众的积极性,不断提高公众的防灾意识和能力。

(二)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原则。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首先要预防地质灾害,特别是预防人为诱发地质灾害的发生;其次是要做好监测工作,准确预测预报,合理避让,实施治理。

(三)突出重点,分步实施,讲求实效的原则。综合考虑全区地质灾害特点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因地制宜,讲求实效,将地质灾害防治与资源开发利用、社会经济发展有机结合起来。根据全区所处的地质环境状况,选择沿黄地区、湟水河两岸、乡村人口集中居住区、水利工程区、名胜古迹区、矿区和自然保护区、109国道及兰青、兰新铁路周围作为重点防治地区。

(四)依靠科技进步与创新的原则。依靠科技进步与创新,深化对地质灾害防治作用的认识,采取有效措施,引进先进技术,提高地质灾害防灾减灾的效率和能力水平。

三、 地质灾害类型及分布

2012年地质灾害仍以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为主,各县要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做到群测群防、预警预报,切实做好防灾、减灾工作。

根据地质灾害调查情况,今年全区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126处,主要分布于民和县川口镇、新民乡、李二堡镇、巴州镇、隆治乡、马营镇、大庄乡、峡门镇、西沟乡、古鄯镇、满坪镇、前河乡、转导乡、甘沟乡、杏儿乡、总堡乡、中川乡、官亭镇;化隆县塔加乡、甘都镇、昂思多镇、德恒隆乡、初麻乡、石大仓乡、扎巴镇、牙什尕镇、群科镇、雄先乡、查甫乡、沙连堡乡、金源乡、巴燕镇、谢家滩乡、二塘乡、阿什努乡;互助县红崖子沟乡、哈拉直沟乡、塘川镇、威远镇、南门峡镇、加定镇、五十镇、西山乡;乐都县达拉乡、高庙镇、洪水镇、瞿昙镇、中坝乡;循化县积石镇、道帏乡、清水乡、尕愣乡、街子乡、白庄乡、文都乡、查汗都斯乡;平安县平安镇、小峡镇、石灰窑乡、三合镇、古城乡、巴藏沟乡、沙沟乡、洪水泉乡(详见附表)。

四、 防治地质灾害保障措施

(一)强化管理,各司其职。各县要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切实加强对地质灾害险情的动态监测、险情巡查,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和报告。各县要与各乡镇、矿厂企业主要负责人签订地质灾害目标责任书,各乡镇主要负责人与灾害所在地的村级负责人签订目标责任书。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对滑坡、危险性斜坡进行监测,建立县、乡(镇)、村三级群测群防监测体系,确保预警预报系统运行畅通,将监测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个人。群测群防人员要定期对滑坡塌陷情况进行观察和巡测;建立乡村两级地质灾害防治监测预报系统,重点隐患地区要对居住群众发放明白卡。地质灾害以信号发布责任人的喊声或锣声、广播等确定为预警信号。由各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为主要负责人,全面掌握本地区地质灾害的有关情况,提前确定应急安全撤离地点,组织人员实行24小时轮流值班制度。如发现灾情立即将人员疏散,迅即上报有关部门。

(二)应急响应。当发生地质灾害或出现地质灾害险情时,按以下程序进行应急响应。1小时报告。发生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灾害发生的地、县人民政府及国土资源局要在接到报告后1小时内速报海东行署及地区国土资源局,同时可直接上报省人民政府和省国土资源厅。6小时报告。发生造成6人(含)以上死亡和失踪的中型地质灾害,灾害发生的地、县级国土资源局要在接到报告后6小时内速报地区国土资源局和省国土资源厅。1日报告。发生造成6人以下死亡和失踪的中、小型地质灾害灾情,灾害发生的地、县级国土资源局要在接到报告后1日内上报地区国土资源局和省国土资源厅。建筑工程施工、工矿生产因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和失踪的,要在向安监部门报告的同时报告地区国土资源局和省国土资源厅。

(三)消除隐患,确保安全。建立群测群防体系,对重大灾害隐患点定期巡查,专人值班,一旦发现险情及时将人员撤离危险区。并组织有关专家对地质灾害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做出客观评估,及时编写险情专报,确保地质灾害区群众生命财产尽可能不受损失。对地质灾害威胁的村庄要争取各方面力量,加强各部门之间的配合,作好统一规划工作,督促群众尽快搬迁。对未进行搬迁的村庄和部分群众积极创造条件进行整体搬迁;对滑坡严重的地区进行地质灾害治理,对重点灾害隐患点有计划地安排开展治前勘测工作,对滑坡、泥石流灾害隐患点上的乡、村及时纳入整治计划和搬迁计划中,做好泥石流防护工作,建立泥石流重点防护区。

地质灾害防治指挥系统

一、地质灾害防治值班单位及联系方式

(一)省国土资源厅

值班电话:(0971)—6156690

传 真:(0971)—6156690

(二)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

值班电话:(0971)—6142631 6132453

传 真:(0971)—6146103

(三)海东行署应急办

值班电话:(0972)—8611119 8616688

传 真:(0972)—8611119

(四)海东地区国土资源局

值班电话:(0972)—8687136

传 真:(0972)—8613246

二、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及其成员

组 长:王发昌 行署副专员

副组长:米林春 地区国土资源局局长

朱华俊 地区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韩兴斌 乐都县政府副县长

安永辉 民和县政府副县长

韩大全 循化县政府副县长

尹德全 平安县政府副县长

张发祥 化隆县政府副县长

扎西才让 互助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 王志海 秦学奎 秦英兰

三、 应急分队

1、乐都县应急分队

负责人:韩兴斌

成员:谢有铭 领卓玛 祁万成

2、民和县应急分队

负责人:安永辉

成员:戚文学 王得才 燕永洁

3、循化县应急分队

负责人:韩大全

成员: 韩忠民 车军利 韩忠明

4、平安县应急分队

负责人:尹德全

成员: 詹晋滨 张青峰 何生胤

5、化隆县应急分队

负责人:张发祥

成员: 马林 范小龙 张发连

6、互助县应急分队

负责人:扎西才让

成员: 达明 杨永红 贺得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