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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行署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消防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来源:东署办〔2013〕25号    时间:2013年03月12日    

各县人民政府,行署各部门:

“元宵节”即将来临,两会即将召开,为深入推进“除火患、保平安”冬春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强我区消防安全工作,为群众欢度“元宵节”和两会顺利召开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现就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落实政府领导责任和单位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今年以来,全区共发生火灾107起,死亡2人,伤1人,直接经济损失167261元,较去年同期都有所上升。为汲取火灾事故教训,各级政府要真正把消防安全工作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大事来抓,各单位主要领导要按照消防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要求,对消防安全工作要亲自过问、深入研究,做到知实情。各部门要迅速组织召开一次消防安全工作会议,开展一次单位内部防火检查,对本单位存在的火灾隐患,坚决予以整改,在人力、物力、财力上予以保障,防止走过场,做到“谁主管、谁负责”,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

行署将组织消防等部门适时开展专项督察,对消防工作不落实的给予通报批评,对因消防管理不力,措施不到位引发火灾事故的将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和主要负责人的责任,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及时整改火灾隐患

(一)各县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好监管职责,要结合当前工作的重点,进一步加大检查力度,重点检查党政机关办公楼、两会涉会场所、商业促销、庙会、节庆活动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公共娱乐等场所,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责令整改,责成单位在整改期间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要果断采取措施依法予以关停,对拒不整改和责令停产停业后擅自使用、营业的,要坚决依法处理违法人员。

(二)公安机关和消防部门要对元宵节期间举办的大型灯会、焰火晚会等群众性活动、两会涉及的会议、住宿等场所进行认真、细致的消防安全检查。本着深挖隐患、坚决根除,定人定位、死看死守,依法管理、从严查处的原则,切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决消除火灾隐患。要进一步加强消防巡查,派驻警力驻勤值守,确保万无一失。

(三)安监、治安等部门要对易燃易爆场所,特别是加油站、液化气库(站)、烟花爆竹仓库和销售点等监督检查,核查单位是否安排专门人员值班巡逻、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措施、重点部位是否落实看防职责,督促重要建筑和重点部位建筑外墙醒目位置设置防火标识和烟花禁放标志。

(四)各地公安机关、派出所要加强对农村、社区排查整治力度,加强防火检查、巡查,集中排查消除电线老化、柴火堆垛、灶台火星等可能产生的致灾因素。

三、强化宣传教育,着力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 

各县要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公益广告、宣传栏、互联网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和普及消防法规、消防基本常识和防火、灭火、逃生自救常识,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法治观念和防火安全意识。要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在全社会掀起声势浩大的专项整治热潮。期间,要认真做好消防安全提示性内容的宣传工作,协调各种媒体集中发布消防安全公益广告;在人员密集场所设置消防安全提示牌、摆放消防安全宣传品,特别是在公共娱乐场所必须设置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的明显标志。

四、加强执勤备战,切实做好灭火和应急救援各项准备工作
  全区各级公安消防部队要立足于“灭大火、打硬仗”,切实从思想、组织、装备、训练等方面做好灭火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要合理安排执勤力量,加强重点时段、重点场所的现场执勤。同时,要加强灭火救援现场的安全防护,严格落实各项操作规程和处置程序,严防官兵伤亡事故的发生。

 


             2013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