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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行署办公室关于印发海东地区2013年项目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东署办〔2013〕44号    时间:2013年03月27日    

各县人民政府,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行署各部门:

《海东地区2013年“项目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已经行署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3年3月24日


海东地区2013年“项目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


今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海东经济社会转型发展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为更好地发挥固定资产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在“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中的重要支撑作用,根据地委、行署的安排,决定在2013年继续深入开展“项目建设年”活动,以项目促投资,以建设促发展,全面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现结合全区项目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要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地委委员扩大会议精神,以海东经济建设“三大历史任务”和“在八个方面走在全省前列”为目标,以“稳中求进、好中求快、乘势而上、全力发展”为总方针,以强势推进海东工业园区建设、城市群建设、海东撤地建市、高原特色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和旅游业发展、文化产业提档升级、民生改善为重点,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拓展项目建设领域,拓宽项目融资渠道,狠抓项目建设进度,加快谋划和实施一批带动力强、关联度高、支撑作用显著、经济效益好的重大项目,拉动固定资产投资快速增长,不断扩大经济总量,力求经济发展在结构优化、层次提升和运行质量上有新的突破,全面完成实现跨越发展的各项目标任务,为今后一个时期经济工作尤其是项目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确保“十二五”规划目标如期实现。

(二)工作目标。狠抓项目投资和项目建设,超前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强化项目储备,加快项目建设,努力实现“三个确保”目标:

——确保实现2013年区属固定资产投资增长50%以上,力争突破400亿元;

——确保地区确定的110项重点项目完成年度投资300.29亿元以上;

——确保完成地区确定的105项重大项目前期工作任务。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农牧业完成投资35亿元。继续抓好高原特色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培育一批农畜产品深加工企业,打造产业集群,开发特色产品。加大全区全膜覆盖双垄集雨栽培技术的推广力度,种植面积达到81万亩,新建、改建设施温棚2万栋。继续实施河湟谷地现代农牧业百里长廊建设工程,着力打造湟水河沿岸樱桃种植产业带和黄河沿岸核桃种植产业带,以互助脑山地区为主的树莓种植产业带,实施好4万亩以核桃为主的经济林建设项目,大力推动林下经济和立体农业发展,进一步做大做强富硒产业,提升全区农牧业发展水平。(地区农牧局牵头,六县委、县政府具体负责项目建设,地区发改委、科技局、财政局配合)。

(二)扶贫开发完成投资7.3亿元。以年内实现8万人脱贫为目标,实施整村推进、易地扶贫、产业扶贫、培训就业等项目,年内完成110个村的整村推进项目实施任务,完成2万人的易地搬迁目标。切实抓好六盘山片区区域发展与脱贫攻坚规划的制订和实施,并积极争取政策和项目,实施一批基础设施和产业项目,加快全区整体脱贫致富步伐。(地区扶贫开发局牵头,六县委、县政府具体负责项目建设,地区发改委配合)。

(三)水利建设完成投资22亿元。继续抓好已开工建设的文祖口水库、互助县第二水源等一批重点水利工程;实施化隆甘都26村等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解决8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抓好黄河沿岸水利综合开发、东部浅山干旱区水利综合工程配套项目和湟水河干流及中小河流域治理项目;抓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抓好化隆、民和等县小型水利和节水改造工程,新增和改善灌溉面积20万亩;抓好基本口粮田、低产田改造和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0平方公里;多渠道融资,加快实施湟水河综合治理工程。并积极争取乐都杨家、循化夕昌、平安牙扎、民和满坪、互助岔尔沟等水库开工建设。(地区水利局牵头,六县委、县政府具体负责项目建设,地区发改委、住建局、环保局、财政局配合)

(四)生态保护完成投资4.5亿元。结合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环境整治,广泛开展全民义务植树和社会造林,推进以荒山绿化、农田林网建设和天然林保护为主的绿屏障建设;以黄河、湟水河流域生态整治为主的绿河谷建设;以高铁新城、各县新城绿化为主的绿城区建设,完成30.16万亩的造林任务,城市绿化率不低于35%。(地区林业局牵头,六县委、县政府具体负责项目建设,地区发改委、水利局、环保局、财政局配合)

(五)公路建设完成投资13亿元。重点做好平安至民和、平安至天祝、天祝至乐都至化隆、川口镇至官亭、鲁班亭至小峡口公路、隆务峡至循化高速公路等项目的前期工作,实施牙什尕至同仁高速公路、化隆石大仓至列卜加公路、巴燕至昂思多至群科公路、平安环城公路、循化街子至公伯峡公路和海东行政中心、平安心片区、工业园区、农业园区重点道路、农村公路及桥梁等交通项目,加快建设全区“六横六纵”路网格局。(地区交通局牵头,六县委、县政府具体负责项目建设,地区发改委、财政局配合)

(六)工业能源及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完成投资145亿元。把工业园区建设成为经济转型升级引领区、新兴产业集聚区、科技创新示范区和东部城市群的主要功能区,加快建设速度,年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45亿元,融资70亿元以上的目标。着力推进基础配套建设,提升园区水、电、路、气等生产要素保障能力。全面完成1、2、3号路以及在建的次干道建设任务。抓好中关村高新技术产业基地暨海东科技园、中心企业园、汉能集团太阳能薄膜电池、江源铁塔、恒基伟业光伏发电组件、25万吨炭素阳极等项目建设。围绕锂电池材料生产、风电设备制造、晶硅集成电路板生产、浙江天洁集团年产1万吨海绵钛、山东鲁丰公司50万吨铝箔等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做好协调服务工作,使更多符合产业规划的企业入驻园区。着力打造基础材料、装备制造、玻璃、铝精深加工、现代物流、青稞酒、设备组件、不锈钢、生物制品、制药、建材加工等10个百亿元产值产业及相关产业集群。同时,争取民和新宇硅业二期、民和国泰复合肥、循化谢坑铜金矿、循化伊佳迁建、循化振荣水泥技改、互助宁靓钢结构、互助三江泉液、乐都浙海加气砌块等项目建成投产。(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地区经商委负责,六县委、县政府、地区发改委配合)。

(七)城乡基础设施及住房建设完成投资130亿元。按照省委、省政府建设东部城市群的部署和“一核一圈一带”的总体战略,紧紧抓住东部城市群建设、海东撤地设市、城镇统筹建设发展的机遇,通过争取项目资金、银行贷款及运用BT模式等,大力实施城市道路、桥梁、给排水、供气、供暖等基础设施项目,重点做好海东行政中心、平安心片区、职教城、商业金融中心、三河六岸文化体育中心、青藏高原特色农畜产品交易集散中心、商务会展中心等重点区域、重点项目的开发建设,力争年内动工建设。切实抓好乐都县湟水河大桥、平安县古驿大道、民和东垣五路、互助和循化县集中供热、群科新区供水等城镇基础设施项目的实施,确保年内全部建成使用,全年完成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投资40亿元。继续做好房地产开发项目,重点实施互助海洲国际广场、乐都香格里拉小区、新都小区、丽水湾小区、民和平兴礼苑、城市枫景苑、平安东郡丽都等房地产开发项目,完成投资50亿元。组织实施46个党政军企共建示范村项目,大力推进新农村建设,在抓投入、创特色、显亮点上求突破。完成城镇保障性住房、农村住房和基础设施建设投资40亿元(地区住建局、海东城投公司负责,六县委、县政府具体落实项目建设,地区发改委、财政局配合)。

(八)旅游设施建设完成投资11亿元。进一步完善旅游项目规划,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年内实施互助北山浪士当景区基础设施、互助新城区彩虹广场、“梦幻谷”国际游乐城、化隆岗山景区开发和循化孟达景区旅游开发等48项旅游项目。积极策划高原民俗村、满坪镇民俗博物馆、柳湾彩陶防古品、柳湾彩陶生态园、喇家史前大遗址公园、黄河水上娱乐、中国撒拉族故里等地方特色浓郁的招商项目,推进旅游项目开发建设。(地区旅游局牵头,六县委、县政府具体负责项目建设,地区发改委配合)

(九)电力建设完成投资1亿元。重点实施平安、民和、乐都和互助4县农网改造升级,平安、民和10kV及以下无电地区电力建设项目,进一步加快电网建设步伐,为全区经济建设提供电力保障。积极为园区供电项目的实施和城镇建设中电力线路的改迁提供支持和服务。(海东供电公司负责,地区经商委配合)

(十)通讯建设完成投资6.6亿元。新建移动基站366个,铺设光缆460公里管程,双路由改造6个汇聚机房。建设光纤入户、户户通基站及城乡宽带等项目建设,进一步提高网络覆盖面和信息传输水平。(海东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负责,地区发改委配合)

(十一)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完成投资8亿元。重点实施校安工程、标准化学校、教师周转房建设等项目,不断改善教育教学条件。实施农村中小学营养改善计划,加快开发建设乐都职教城,积极引进高等院校入驻,逐步将其打造成为全省的职教基地。(地区教育局牵头,六县委、县政府具体负责项目建设,地区发改委、财政局配合)

(十二)卫生计生基础设施建设完成投资3亿元。加快医疗卫生项目建设,争取年内开工建设海东地区三甲医院,完成乡镇卫生院、急救中心、卫生监督所和计生服务站建设任务。(地区卫生局、计生委牵头,六县委、县政府具体负责项目建设,地区发改委配合)

(十三)文化广播事业完成投资6亿元。紧紧抓住全省推进文化建设“八大工程”的机遇,积极争取资金,抓好图书馆、博物馆建设及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县级群众文化体育活动场馆、文化自然遗产地保护设施等工程建设,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地区文广局牵头,六县委、县政府具体负责项目建设,地区发改委、财政局配合)

(十四)社会福利事业完成投资3.5亿元。组织实施农村危房改造、社会福利中心、敬老院、社区服务中心等项目,并积极争取县级救灾物资储备仓库、社区服务中心和儿童福利院、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等项目纳入全省建设计划,力争年内开工建设。(地区民政局牵头,六县委、县政府具体负责项目建设,地区发改委、财政局配合)

(十五)公、检、法、司业务用房建设完成投资3.2亿元。年内完成地区公安局、法院、司法局业务用房及六县公、检、法、司、人武部业务用房建设任务。(地区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武装部分口牵头,六县委、县政府具体负责项目建设,地区发改委、财政局配合)

(十六)扶持人口较少数民族发展项目完成投资0.9亿元。在民和、乐都、互助、化隆、循化五县实施扶持人口较少数民族发展项目,改善较少数民族乡镇通村道路,增加经济作物种植面积。(地区民宗局牵头,相关县委、县政府具体负责项目建设,地区发改委、财政局配合)

三、具体实施步骤

(一) 动员部署阶段(2013年1月-2013年3月)。制定2013年全区固定资产投资计划、项目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和重点项目建设及重大前期项目计划。筹备召开全区项目建设年活动暨重点项目推进会议,各县制定深入开展项目建设年活动的具体方案。地直相关部门就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制定推进措施,细化各阶段的工作任务。

(二) 组织实施阶段(2013年4月-2013年12月)。围绕目标任务,抓紧完成项目前期工作,积极推进新建项目开工,加快续建项目建设进度,竣工投产一批项目,全面完成年度各项目标任务。地区重点项目建设协调领导小组要加强督促检查,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研究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重点项目办及时向地委、行署汇报项目进展情况。

(三) 考核总结阶段(2014年1月)。将重点项目完成情况作为考核各县、各单位的主要内容,由地区重点项目办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对完成目标任务的县和地直部门进行表彰,对未完成目标任务的进行问责。

四、工作措施

(一)扎实做好项目前期工作。紧紧围绕“十二五”规划和国家重点投向,多方筹措前期经费,加大重大基础设施、生态环境、改善民生、循环经济、园区建设等项目的前期工作力度,谋划和筛选一批重大项目,并抓紧编制可研报告和规划方案,力求达到项目申报和开工建设的深度。要求平安、互助、民和、乐都县争取和安排的项目前期经费不少于1500万元,化隆、循化县不少于1000万元,工业园区不少于3000万元,行署各相关部门也要争取安排一定项目前期经费。同时,要切实加强对申报项目的跟踪衔接,争取项目早评审、早下达投资计划。对有批复意向和已批准建设的项目,要加快土地征用、环境评价、设计审批、拆迁安置等工作进度,千方百计落实好配套保障条件,确保项目按期开工建设。地、县有关部门要对办理项目的有关制度和规定进行认真研究和梳理,加强与省行业主管部门的对接,按照“能放则放、能简则简、能免则免”的原则,进一步简化工作程序,减少办事环节,提高办事效率,尽力为基层、企业开辟“绿色通道”,为加快项目建设创造条件。

(二)多渠道筹措项目建设资金。积极争取国家资金,围绕国家资金的重点投向,加大争取力度,认真做好汇报和衔接工作,努力争取更多的政策性资金支持。地、县财政要整合各类专项发展资金,采取资本金注入、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引导和带动社会资金投入。按照“搭建大平台、实现大融资”的原则,充分整合政府掌握的资源、资产、资金和资本,进一步把融资平台做实做大,增强融资平台的盈利能力、融资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加强政银企合作,努力扩大信贷规模。重点跟踪落实金融机构已承诺的信贷额度,争取商业银行加大对我区项目建设的信贷支持。加强招商引资工作,吸引和支持区外有实力的投资者到我区投资兴业。要按照“有意向的项目不签约不放松,签约的项目不落实资金不放松,落实资金的项目不开工不放松,开工的项目不投产不放松”的要求,加强跟踪对接和协调服务,切实提高招商引资项目的履约率、资金到位率和投产率。

(三)全力抓好项目组织实施。已批准、核准的项目,要制定工作计划,安排工作进度,明确开工时间,落实责任人。审批下达的项目,必须在一个月内开工建设,力争当年能开工的项目,必须当年开工,当年能竣工的项目,必须当年竣工。地、县行业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在项目的争取、下达、设计、实施、竣工验收等环节,积极指导协调,切实做好对项目工作的服务。地、县项目协调领导小组定期听取工程进度、质量、资金使用等情况的汇报,并做好督促检查工作。地、县发改部门要充分发挥对项目管理的综合职能作用,从项目批准立项、开工实施到竣工交付使用,全过程加强协调、指导和监管。项目建设单位要切实负责,严格按批准建设内容、规模和时间实施项目,既保证工期,又要确保工程质量。进一步完善政府投资项目概算评审工作机制,对完工的项目及时进行工程决算和竣工验收。要切实加强项目监管,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管理程序,进一步完善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目标管理和廉政建设制度。要加大项目建设的稽查力度,重点对项目建设程序、开工情况、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建设规模、投资规模、资金使用等开展稽查,全程跟踪项目建设情况,确保项目顺利实施。要严肃查处挤占、挪用项目建设资金、擅自变更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的违规行为,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强化对项目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县、各部门要牢固树立“抓投资就是抓经济、抓项目就是抓发展”的思想观念,高度重视和扎实抓好项目落地实施工作,迅速形成大干快上的项目建设局面。各项目牵头领导要认真履职,主动进位,深入调研,掌握项目具体情况,强化督促检查。项目责任单位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项目的协调和实施工作,细化分解任务,加强跟踪督办。地、县发改部门对项目建设总牵头,进行综合管理和协调。地区各行业主管部门作为项目推进的督促单位,要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方案,深入项目建设一线,全力抓好组织协调和指导服务工作。地区建立项目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听取项目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的问题,通报项目上报、争取落实情况和项目实施进度,并向各县、地直有关部门反馈投资的重点领域和国家、省上支持的投向,研究部署下一步项目工作重点。各县也要及时建立“项目建设年” 活动联席会议制度,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及时研究解决项目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推进项目顺利实施。

(五)切实加强舆论宣传。地、县委宣传部门要把“项目建设年”活动作为宣传工作重点,精心策划,统筹安排,全面、及时跟踪报道“项目建设年”各项工作进展情况。要大造舆论声势,强化导向作用,激发干劲,增强信心,形成举全区之力推进落实“项目建设年”活动各项目标任务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