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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行署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海东地区创业小额担保贷款清收工作的通知
来源:东署办〔2013〕82号    时间:2013年06月09日    

     

各县人民政府:

  为切实维护海东地区创业小额担保贷款正常工作秩序,确保担保基金安全运行,更好地发挥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在推动创业、带动就业中的积极作用,建立创业小额担保贷款“贷得出、收得回、效果好”的良好机制,现就进一步加强海东地区创业小额担保逾期贷款清收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创业小额担保贷款清收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海东地区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工作自2007年开展以来,在地委、行署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国开行、地区邮储银行的大力支持下,地、县政府、财政、就业等部门积极探索,不断创新,银行、担保公司等部门发挥融资优势,积极筹集创业小额贷款担保基金,目前已为1153户各类创业人员发放小额担保贷款近1.88亿元。创业小额担保贷款的发放,为我区全民创业注入了新鲜血液,调动了广大群众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热情,拉动了民族特色产业,推动了劳务经济发展壮大,增加了群众收入,加快了海东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的步伐,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但随着创业小额贷款的逐步到期,各种问题逐步显现:一是各县对逾期贷款清收力度不大,清收效果不明显,不良还款率较高。截至目前,到期本金9718万元,已还本金7160.16万元,未还本金2558.37万元,不良还款率为26.32%。二是各县委、县政府对创业小额担保贷款清收工作重视不够,使逾期未还贷款数额逐步增长,影响了贷款的按期偿还。三是贷款户诚信意识较差,逾期不还的现象较为严重,特别是贷款大户逾期不还的现象更为突出,贷款到期后推诿拖延、态度蛮横,主要集中在化隆、循化、民和等县,严重影响了到期贷款的按期清偿。四是各县相关部门责任意识不强,工作配合不够,在贷款催收工作中敷衍塞责,不努力清收,清收工作进展缓慢。五是通过法律手段催收贷款的力度不大,有的县至今没有采取经济的和法律的手段进行催收。上述问题,严重破坏了我区的信贷环境,影响了海东的贷款信誉,影响了海东和贷款银行之间今后的合作关系,致使我区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工作陷入停滞状态,严重制约了全区的就业创业进程。为此,各县各部门对贷款清收工作务必要引起高度重视,清收创业贷款关系到政府的公信力、清收创业贷款关系到海东的金融环境、清收创业贷款关系到社会的就业创业、清收创业贷款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因此,各县各部门一定要把这项工作放在关注民生、改善民生的高度,进一步提高清收创业贷款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把贷款清收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程,全力以赴做好贷款清收工作,确保我区创业小额贷款顺利回收。

二、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切实做好创业小额担保贷款清收工作

在前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各县务必要通过行政、法律、经济等有效手段,进一步加大创业小额担保贷款清收工作力度,确保贷款户到期贷款及时清收,逾期贷款限时清收,全力降低不良还款率。

(一)强化宣传教育。一是强化诚信教育。各县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电视、网络、手机短信平台等媒体的宣传作用,通过召开会议、业务培训、发放宣传资料、典型案例宣讲等多种形式开展诚信教育活动,提高借款人的法律意识、诚信意识和责任意识。二是广泛宣传发动。各县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诚实守信提前还贷的典型,营造诚信还贷的良好氛围,动员经济效益好、信用度高的借款人提前还贷,打造一批诚实守信、提前还贷的典型户、典型村,示范带动全县借款人按期还款。三是认真摸底排查。通过入户走访详细掌握逾期未还借款人创业项目经营状况及收支情况,帮助借款人制定切实可行的还款计划,督促借款人按期归还贷款。

(二)采取多种形式清收。一是各县、各相关部门严格按银行规定还款期限清收贷款,可通过经济处罚、行政督促、法律诉讼等多种形式清收,确保小额担保贷款按时清偿。二是对公职担保的贷款户,逾期未还的加大约谈力度,对拒不履行还贷义务的公职人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协商所在单位通过行政手段扣款。三是对五户联保贷款,逾期未还的各县派驻工作组驻村催收。四是对贷款大户,及时下发《逾期贷款催款通知》,逾期时间长的县领导约谈,督促其尽快偿还逾期贷款。

(三)加大依法清收力度。一是对贷款数额较大的贷款户逾期未还,县领导约谈后仍不还款的,通过法院快立、快审、快结。二是对到期贷款,逾期时间长,贷款户不积极偿还,或贷款户推诿扯皮、态度恶劣的,县小额担保贷款清收领导小组及时研究解决办法,并按金融程序清收贷款,拒不偿还贷款的一律按法律程序清收,对骗贷、逃贷和恶意拖欠等行为要依法处理。三是本通知下发后,各县对创业担保贷款清收工作仍未引起高度重视,仍未采取果断措施,逾期贷款数额较大的县,今后在分配就业补助专项资金时,由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协商,不分配就业专项补助资金。

三、切实加强领导,全面落实责任

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各县政府,各有关部门一定要切实加强领导,建立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业务部门具体抓的工作机制,明确清收重点,落实工作措施,将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头上。一是县上要及时研究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特别是对工作中出现的矛头性、倾向性、普遍性问题,要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二是各有关部门要全面落实责任,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三是各县小额担保贷款领导小组定期对各乡镇小额贷款清收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掌握创业担保贷款的到期情况和借款户的偿还情况,并按要求将本县担保贷款偿还情况报告地区。四是各县就业服务局、财政局、乡镇劳动保障服务站、邮政储蓄银行要密切配合,及时反馈相关信息。五是各县要制定清收计划,明确还款时间界限,限期还款,对恶意拖欠贷款的 “钉子户、赖账户”,纳入“黑名单”,作为重中之重及时诉请人民法院进行催收。六是地委行署督查室将对各县开展创业小额担保贷款的清收情况进行重点督查,对清收工作敷衍塞责,措施不力,成效不明显的相关部门领导进行通报,对因清收工作不力而影响海东地区目标责任考核的县,将在全区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

 

              2013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