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无障碍 适老版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履职依据 > 地方性法规
海东行署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树大地震海东地区救灾援建志编纂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东署办〔2013〕104号    时间:2013年07月11日    

各县人民政府,行署有关部门:
  海东地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制定的《玉树大地震海东援建志编纂工作方案》,已经行署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3年6月19日


 

 

 

           

《玉树大地震海东援建志》编纂工作方案

海东地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


  2010年4月14日我省玉树州发生里氏7.1级强烈地震后,在党中央的领导下,全国人民大力支援,全省上下英勇奋战,共同夺取了玉树抗震救灾的胜利,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地推进,现已进入收尾阶段。为全面、客观、系统地记述海东人民和海东社会各界在党中央及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在玉树大地震抗震救灾、对口援建中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以及重大援建业绩,利用地方志的形式,保存这些具有极高价值的历史资料,铭记这段历史并永载史册,行署决定组织编纂《玉树大地震海东救灾援建志》(以下简称《海东援建志》。为做好《海东援建志》的编纂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传承方志文化优秀传统,按照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等规定,全面、客观、系统地记述海东地委、行署坚决贯彻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组织并领导海东社会各界,全力做好玉树大地震灾区抗震救灾和对口支援玉树州称多县称文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全过程,充分体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和海东人民的无私大爱,充分展示海东和灾区人民携手共建美好新家园的援建成果。
  二、内容体例
 《玉树援建志》拟设3篇22章44节。
 (一)志书时限。全志记述时限,原则上定为2010年4月14日至2013年12月。

  (二)记述内容重点记述海东全区范围各级党委和政府以及全区人民在灾区组织抗灾、救灾、赈灾、救助等工作及海东对口支援玉树州称多县称文镇灾后恢复重建的全过程。
 (三)体例结构。全志的体裁、结构和章法,严格按照志书体例进行谋划和设置。体裁形式,主要包括序、述、记、志、传、图、表、录、索引等,志为主体;框架结构,采用篇、章、节、目式的纲目体,由志首、志末、志文三大部分组成,志首设图照、序言、凡例、目录、概述、大事记、专记等,志末设附录、索引、编后记等,志文设抗震救灾篇和灾后重建篇、模范人物篇,章下一般设节和目两个层次;记述文体,志文一律采用语体文、记述体,对各记述事项进行客观如实的记述。
  三、编纂要求
  (一)时间安排。2013年8月完成资料征集和文稿编写任务;2013年底通过终审,2014年1月出版发行。具体进度要求如下:
  2013年6月,成立编纂机构,制订编纂方案,召开启动会议,部署编纂工作,开展业务培训。7至8月,相关单位全面搜集整理资料并形成初稿,报《海东援建志》编辑部初审。9月份,承编单位完成初稿的进一步修改完善工作,将经领导审核签字盖章后的纸质文稿一式两份报编辑部,同时提交电子文稿。10至11月,编辑部根据《海东援建志》的组稿要求和志书规范,完成《海东援建志》编纂、统稿工作,形成《海东援建志》征求意见稿上报地区援建志编委会初审。12月,根据地区编委会审核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海东援建志》稿,形成终审稿报编委会终审;2014年 1月《海东援建志》交付编委会验收后出版发行。
  (二)质量要求。坚持“依法修志、实事求是、质量第一”的原则,努力做到观点正确、体例科学、结构合理、内容全面、资料详实、记述准确、行文规范、特色鲜明。全志的编纂严格按照志书行文规范执行。
   四、组织领导
  (一)《海东援建志》编纂工作在行署领导下,由行署办公室组织实施,海东地区援建办、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承办,各承编、参编单位具体承担资料收集和初稿编写任务。
  (二)成立《海东援建志》编纂委员会,编纂委员会办公室设在行署办公室,负责《海东援建志》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督查指导、评审验收等工作。
  (三)《海东援建志》设主编一名,副主编两名,具体负责志书的组稿、编纂、统稿、总纂和送审出版工作。
  (四)成立《海东援建志》编辑部,具体指导前期基础资料的征编工作,协调组织各有关部门完成相关的承编供稿任务。编辑部设在地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
  (五)各有关承编部门和参编单位,具体负责本部门、本单位的资料征集和初稿编写工作。各承编、参编单位,要选派对玉树大地震抗震救灾和对口援建工作情况熟、政策水平高、协调能力强、文字功底好的人员组成编纂班子,并吸收有关专家参加资料征集和撰稿、审稿工作,确保志稿质量。
  附件:1、《海东援建志》编纂工作机构及人员名单

         2、《海东救灾援建志》篇目大纲与任务分工

 

 

 

 

附件1:
    《玉树大地震海东地区援建志》

编纂工作机构及其人员名单

一、《海东援建志》编辑部
   主 编: 初军威  

副主编: 瓦世德  杨玉英
   二、《海东援建志》编辑室

主  任:杨玉英 行署办副调研员

副主任: 王小明 行署办副调研员、援建办综合财务组组长

王海群 地区发改委投资科科长、援建办项目建设组组长                  

芦玉林 地区地方志编纂委会办公室编辑

王志超 地区地方志编纂委会办公室编辑。      

成 员:各承编、参编单位统稿人员
    联系人:韩云娟 杜冬梅

联系电话:8610950 (传真)  8689001  
    电子邮箱:HDDFZ0972@163.com

 

 

附件2:
   《玉树大地震海东地区救灾援建志》

篇目大纲与任务分工

序言(地区主要领导作序)
    凡例(《海东救灾援建志》编辑室编)
    图片(各县政府,海东时报社、援建办及有关单位提供)
   总述 从总体、全局角度,对玉树大地震的基本情况及给玉树造成的灾害、破坏、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的过程进行概括叙述。内容包括:灾区震前概况、灾害破坏程度、组织指挥抢险救灾、灾后恢复重建、历史启示等。

附表:玉树州受灾地区政区、面积、人口、民族、经济文化状况一览表(由援建办、地方志办提供)

大事记  采用编年体,分月、日记述。按时间顺序,一事一条,记述此次抗震救灾、援建工作中重要活动、特殊事件、感人事件等。内容主要包括:

一、重大地震、地质及次生灾害给玉树、称多造成的重大破坏、损失、牺牲;

二、地委、行署、人大、政协、军分区等领导关心、指挥抗震救灾、援建工作的重要活动;各县主要领导关心、指导援建工作的重要活动。

三、海东地区有关玉树抗震救灾及援建工作的文件印发和参与抗震救灾及重建工作的重要活动;

四、抗震救灾援建工作中影响重大的人物事迹,地级以上表彰先进活动。

(以上资料由地委办、行署办、地区卫生局、公安局(交警、特警、消防),各县政府办提供)
  专 记(海东时报社提供)

 

抗 震 救 灾 篇

概 述

第一章  震前风貌

第一节 震前自然环境及资源(含震区地图、震区地质构造图、震前地形地貌及自然资源如动植物、水资源等)

第二节 震前基础设施(含城乡设施、交通设施、通讯设施、水利电力设施)

第三节  震前人民生活

第二章  地震破坏

第一节  地震景况

第二节  人员伤亡与设施毁坏

第三章  部署指挥

第一节 党和国家领导人、青海省党政军领导亲临玉树指挥抗震救灾

第二节 海东地、县党政领导到玉树一线指挥抗震救灾

第四章  抢险营救

第一节  地、县军、警及医护人员赴玉树抢险救灾

第二节 受灾群众生活紧急救助

第三节 排危、抢修基础设施(含城乡设施、交通设施、通讯设施、水利电力设施等)

第五章 八方支援

第一节 组织领导及动员

第二节 地区各部门支援

第三节 地区军、警部队、民兵预备役部队、公安干警捐助

第四节 社会各界捐助

第五节 特殊捐献(含特殊党费)

第六章、悼念、纪念

第一节 悼念遇难者

第二节 地震与抗震救灾纪念

第七章 总结、表彰

第一节 地委、行署有关抗震抢险救灾工作的表彰活动

(以上资料由各县政府,地委办、行署办、民政、公安、住建、卫生、教育局、海东时报社等相关部门提供)

 

援 建 篇

概 述

第一章  部署安排(含省政府和地区,以地区为主)

第一节  决策部署

第二节  工作机构

第二章  法规政策与重建规划

第一节  省政府有关法规政策(含国家、省上重建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侧重规划的制定、要点、在称多地区的施行结果等)

第二节  地方法规政策(含称多县重建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侧重写规划的制定、要点、施行结果等)

附表:称多县称文镇主要重建项目一览表

第三章  城乡居民住房建设

第一节  农村居民住房(含维修加固、原址重建、异地新建)

第二节  城镇居民住房(含维修加固、原址重建、异地新建)

第四章  城镇体系建设

第一节  城镇布局与重建(含原地重建和异地重建)

第五章  农村建设

第一节  农村居民点重建(含村庄原地及异地重建、受灾群众安置)

第二节  农村基础设施(含农村道路及村内道路桥涵、农村安全饮水设施、农村垃圾收集转运处理及农村能源)

第六章 党政机关建设

第一节 党政机关办公场所建设(含办公、业务用房建设、维修加固)

第七章 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第一节 教育设施(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学校及教师周转房)

第二节  医疗卫生设施(包括各种医院、乡镇卫生院、计划生育机构等医疗卫生机构恢复重建)

第三节 文化体育设施(含公共文化、体育和广播影视设施)

第四节  社会福利、救助、社区服务设施(含社会福利院、敬老院和救助管理站和军供站、残疾人服务设施、社区设施和婚姻登记处、社区居委会、老年活动中心、青少年活动场所)

第五节  基层办公和业务用房(含县、乡镇机关办公用房、村两委会办公用房)

第八章  基础设施建设

第一节  交通设施

第二节  邮政和通信设施

第三节  水利设施

第九章  灾区市场服务体系建设

第一节  商品零售、商贸批发体系(含农村商贸网点、乡镇商业网点、城区零售商业网点、加油站和农产品、生产资料、日用工业品批发市场及其他批发市场)

第二节  粮油流通体系(含粮油批发市场网点、粮油应急加工等)

第十章  精神家园恢复建设

第一节  宣传(含4·14地震一周年纪念活动等精神抚慰、心理康复活动)

第十一章  实施保障

第一节   组织协调

第二节  中期评估

第三节  规划调整

第四节  监督检查

第五节  全面总结

(以上资料由地区援建办提供)

英 模 篇

概 述

第一章  英模简介

第一节  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表彰的玉树抗震抢险救灾、援建工作模范

第二节  各民主党派中央、各人民团体表彰的抗震抢险救灾和援建工作先进个人。

第三节  青海省委、省政府表彰的抗震抢险救灾、援建工作先进个人(含优秀共产党员)

第二章  英模表

第一节  中央国家部委机关和解放军(含武警消防部队)军以上机关表彰的抗震抢险救灾、援建工作先进个人(含优秀共产党员)

第二节  地委、行署、海东海军分区表彰的抗震抢险救灾、援建工作先进个人(含优秀共产党员)

第三章  英雄(先进)集体简介

第一节  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表彰的抗震抢险救灾、援建工作先进集体

第二节  中央国家部委机关和解放军(含武警部队)军以上机关表彰的抗震抢险救灾、援建工作先进集体

第三节  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各人民团体表彰的抗震抢险救灾、援建工作先进集体

第四节  青海省表彰的抗震抢险救灾、援建工作先进集体(含先进党组织)

第四章  先进集体名录

地区表彰的抗震救灾、援建工作先进集体

(以上资料由地委办、行署办、海东时报社、援建办和相关部门提供)

附 录

分类辑录文字性文献(原件或节录)。主要收录玉树大地震海东参与抗震救灾活动有关的,有重大社会、文献价值的文件、报道等原始文献。

一、有关文件法规、重建规划,包括国家和省上涉及海东援建的内容,地委、行署有关重要文献。

二、重要文电、主要领导人考察讲话、表彰决定等

三、海东有关部门干部到玉树州相关单位挂职或被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抽调参加援助工作人员表

四、其他文献。

(资料由地委办、行署办、海东时报社、援建办提供)

编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