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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局内设机构
来源:    时间:2013年06月26日    

内设机构
地区统计局有5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和后勤服务工作;管理行政财务和国有资产;协调管理各县统计局省属国有资产、统计事业费;承担本单位的人事和机构编制管理事项;承办协助局长管理各县统计局正、副局长的有关工作;负责本单位的党群工作和离退休干部工作。
(二)经济统计科
组织实施全区工业企业生产、销售、库存、财务状况统计调查和交通运输、邮政、电信行业统计调查;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各县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三)社会统计科
拟订全区农牧业调查方案,组织实施农牧业统计报表制度;搜集、整理和提供农牧业基本情况统计资料;对有关调查数据质量进行评估、分析。
组织实施批发和零售贸易业、住宿餐饮业以及商品市场运行状况、社会、科技、环境的统计调查;搜集、整理和提供批发零售贸易业、住宿餐饮业、外经、外资、旅游、社会综合、环境、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统计数据;承担有关社会发展目标的监测,组织实施对妇女、儿童发展纲要执行情况的统计监测;对相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层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组织实施城乡住户、就业、工资统计等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负责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进行统计分析。
承担大型国情国力普查(每10年两次人口普查、两次经济普查、一次农业普查、一次1%人口变化抽样调查)的组织、宣传、培训、试点、监督检查和质量检查、发布普查公告等工作,做好统计系统各项调查数据处理和统计数据的安全管理工作,建立统计数据库;组织实施人口抽样调查、劳动力调查、群众安全感调查、就业、城乡划分等专项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负责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层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编辑出版大型普查年鉴资料,为各级党政领导和社会各界提供咨询服务。
(四)综合法制科(计算机信息科)
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承担国内生产总值、投入产出、资金流量、收支平衡和资产负债核算;研究拟订GDP 核算方法;组织实施非公有制经济调查;整理和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对宏观经济运行状况进行综合分析研究;监督管理各县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综合整理和提供服务业统计数据。
承担对国民经济运行状况进行统计监测、预测和综合分析研究,提出宏观分析报告和咨询建议;对统计数据的使用和提供进行管理、审查;提供经济社会综合性统计数据,管理综合统计数据库;负责统计数据发布和统计新闻宣传;定期整理、编辑、提供全区经济社会等综合性统计资料。承办部门和各县统计调查项目审批工作;组织协调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 设,并负责全区核算人员的培训工作。
负责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及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监督实施统计规章制度;依法查处统计违法案件;承办和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办理统计行政复议、应诉和其他法律性事务。
负责全区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区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职务评聘和从业资格认定的组织和上报工作。
负责全区统计软件的开发和应用,编制和下发专业统计程序,管理综合统计数据库;组织实施全区统计信息化工程建设,制作全区统计数据信息网页,向社会各界提供网络服务;管理和维护本单位计算机设备正常运行;指导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的业务工作和统计信息网站的平台建设;承担统计信息网络系统的安全运行、维护与管理工作;并负责全区业务人员的计算机操作培训工作。
(五)能源统计科
拟订本地区能源平衡核算和规模以上工业能源统计方法制度;承担能源平衡核算、规模以上工业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单位产品能耗、水消耗日常统计工作;监测主要行业、主要品种和重点耗能工业企业能耗情况;组织实施能源统计调查,对能源消耗情况进行分析,收集、整理和提供能源统计数据,对能源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评估和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