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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联内设机构
来源:    时间:2013年06月08日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地区残联内设2个职能科(室)。


1.办公室


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和事务;负责残疾人组织的建设和有关工作会议的组织安排和议定事项的督办;负责文秘、档案以及残疾人来信来访工作;管理和发放《残疾人证》;管理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和劳动工资;编制资金计划,管理事业经费、基建投资;落实福利措施,开展社会保险,组织开展助残活动,培训残疾人工作者;负责残疾人事业统计和审计;承担行署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2.综合业务科


组织制定和实施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文化生活、体育工作计划;开展残疾预防,指导残疾人用品的开发供应和服务;组织残疾人康复学术交流,组织康复人才培训;开展残疾人学前教育、义务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负责盲文、手语的推广;组织实施残疾人康复扶贫;负责残疾人劳动就业和服务网络的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