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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生委内设机构
来源:    时间:2013年06月07日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海东地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内设4个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会议的组织、文电处理、秘书事务、档案资料、电子政务、信息、信访、安全保卫、政务公开、应急管理、综合协调等机关行政管理工作;协调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调查研究、综合分析和重大事项督查督办;指导和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网络体系建设;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系统的维护和应用;编报地区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费和基本建设支出的预、决算及计划生育药具需求计划;负责计划生育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指导、监督人口和计划生育经费、转移支付资金中计划生育经费、奖励扶助及社会抚养费的管理使用;编制并组织实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建设规划及标准;协同有关部门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投入体制和财务资产管理制度改革;指导、监督、审计直属单位财务、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机关单位人事管理和机构编制工作;拟订干部队伍教育培训规划并指导落实;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


(二)统计信息科(发展规划科)

分析和监测人口发展动态,提出发布人口和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的建议;承担信息综合和统计工作,组织实施抽样调查和专项调查;参与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工作;拟计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负责信息化建设和管理工作,承担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工作。根据省确定的人口控制目标,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规划、计划和政策,预测人口发展趋势;组织对统筹解决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等重大人口问题的战略性、前瞻性研究。


(三)宣传教育科(政策法规科)


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规划和计划并进行协调指导;承担人口和计划生育新闻报道工作;承担协调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工作。起草相关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建议,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承担行政复议及行政应诉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建立和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和社会保障制度,推进综合治理工作;提出促进人口有序流动、合理分布的政策建议,拟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规划,规范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制度,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四)科学技术服务科

组织实施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研究的总体规划;拟订技术服务发展规划与规范指导实施;指导技术服务网络建议与管理;协同卫生部门开展出生缺陷一级干预工作,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依法规范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制度;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的生殖健康促进计划;承担人口和计划生育生育科学研究管理工作;承担人口和计划生育交流与合作工作;管理人口和计划生育国际援助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