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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地区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现状存在问题下一步工作
来源:    时间:2013年06月17日    

一、现状

海东地区现辖6县, 94个乡镇。撤地建市后,将逐步形成“一市两区四县”格局。全区城镇化发展总体现状是:资源支持力差,经济发展水平低,少数民族比例高,城镇和产业发展水平低。近年来,海东地区紧紧围绕国家“兰西经济区”发展战略和省委、省政府“一核一带一圈”区域布局,以着力推进以西宁为中心东部城市群建设和海东工业园区、高原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为重点,加快撤地设市、撤县设市、撤乡建镇、撤乡并镇步伐,全力打造资源开发型、商贸旅游型、交通物流型、特色农牧业型特色城镇,积极推进全区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进程。截至去年底,六县县城规划区范围面积1975.41平方公里,建成区面积达45平方公里。全区城镇化率34%,年均增长2个百分点。

二、主要做法

(一)突出顶层设计,加强规划引领。按照“高起点规划、高水平设计、高标准建设”的总体思路,六县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年)得到省政府批复,在此基础上,加快海东地区城乡统筹发展规划、海东地区重点地段城乡发展规划、海东市系统发展规划、核心区总体规划和农村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将规划工作上升到区域层面进行宏观谋划,按照 “以城带乡、以乡促城、城乡互动”的思路,系统考虑经济社会发展。

(二)加大投入力度,改善基础设施。“十二五”以来,按照城市发展要求,加大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基础设施和民生工程建设,实施城镇道路、排水和房地产等各类工程项目200多项,完成投资80多亿元;实施交通和水利设施建设项目 92项,完成投资40多亿元;实施教育卫生设施建设项目80项,完成投资6.6亿元。多个建制镇全面实施道路与排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建制镇连接县城与乡村的枢纽带动作用明显增强。同时,进一步完善城乡住房保障体系,2008年以来,全区累计开工建设城镇保障性住房58400套,累计实施农村“两房”建设12.67万户,逐步解决了城乡困难群众住房问题。全面实施以交通沿线为主的村庄规划建设管理工程,新农村建设工作稳步推进。

(三)加强综合管理,提升城镇品质。自2005年开展县城环境卫生综合考核评比以来,各县积极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不断深化城镇管理工作,城市环境面貌大为提升。随着城乡一体化发展深入推进,城市管理工作逐步向县以下建制镇、村庄延伸。目前,各县均已建成城镇垃圾填埋场,垃圾集中处理率达到90%以上;平安等“沿湟四县”建成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率达70%以上;县城建成区绿化面积逐年增加,平均每年提高1个百分点以上。平安、循化、乐都、互助荣获“省级园林县城”称号,平安县平安镇被命名为“国家级生态乡镇”。

(四)优化产业布局,促进产城融合。按照“三集中”原则,加快工业向园区集中,人口向城镇集中,农村向现代农业集中。加快编制重点乡镇规划,大力发展园区经济,着力构建与城镇化相匹配的产业体系,以新型工业、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为支撑,促进产城一体化、城乡一体化,加快城镇化进程。

三、存在问题

(一)产业发展方面。一是工业园区建设招商难、招好商更难;二是农业产业发展有优势、有特色,但缺乏规模优势,没有将特色变为价值,劳动力流失;三是第三产业缺乏城市化发展的支撑,有待进一步推动。

(二)城镇建设方面。次中心城市带动不足,县城、中心城镇带动作用不强,特别是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方面。
  
(三)人口发展方面。素质偏低、老龄化问题、外流人口增多,缺乏城镇产业吸收能力。

四、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力度,协调推进中心城市、县城、小城镇、新农村建设,逐步构建布局合理、建设有序的城镇化发展新格局,打造特色鲜明、魅力彰显的新型城镇化发展新态势,初步形成功能完善,具有较强辐射带动能力的青海省东部城市群,把海东市建设成为青海省的次中心城市。

(一)以规划设计引领城镇化进程。按照“一市两区四县”的格局,加快城市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进度,努力实现城乡规划全覆盖。结合重点乡镇规划,大力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向农村延伸,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现代文明向农村辐射,促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

(二)以项目建设带动城镇化进程。按照“大交通、大水利、大电力、大生态”的构想和“拉开框架、完善功能、提升品位、宜居宜业”的思路,进一步加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全面启动交通、水利、绿化、电力以及各类社会事业、政权建设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今年计划完成固定资产投资突破400亿元,实施各类重点项目110项,总投资规模931.29亿元,计划完成投资287亿元,到年底,全区城镇化率由2012年的34%提升到36%。预计到2015年,全区(市)城市人口达到65万人以上,城市化水平达到40%,城镇建成区面积突破70平方公里。

(三)以深化改革促进城镇化进程。深化户籍制度改革,鼓励有条件的农民到城镇就业居住,加大撤乡并镇、撤乡建镇力度,增加建制镇的数量和规模,加大农村劳动力输出力度,鼓励农民到县城长期就业,转变海东地区人口转移与城镇化滞后的状况,促进人口从乡村向城镇转移,优化城乡人口结构。以中心镇与中心村为载体,加大教育、卫生等投入,按照城市社区的目标来规划建设城镇化转型期的村镇社区,全面推进农民市民化。加强城乡环境保护,统筹谋划中心城区、小城镇和乡村的生态建设,促进城乡可持续发展。

(四)以强化产业支撑城镇化进程。与全省现有产业相对接,逐步形成风电设备制造、光伏设备制造等十大主导产业,实现“以产兴城、以城带乡、城乡互动、统筹发展”,重点培育与城市群相关的产业功能片区。

(五)以建设管理促进城镇化进程。严格执行省地出台的城乡规划管理、建设工程管理等办法,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对涉及规划、市容、市政等城市管理内容,合理选择管理模式和经营主体,提高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结合重点乡镇规划和“党政军企共建示范村”活动,实施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和城市棚户区改造,有效安置城市近郊和拆迁搬迁农民,加大被征地农民技能培训工作,引导农民向市民和产业工人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