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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市2013年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进展汇报
来源:海东市城乡规划建设局    时间:2013年10月28日    

2013年海东地区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

一、2013年保障性住房建设进展情况2013年省级下达海东地区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8291套,续建、新建项目竣工19000套,入住12000套。截至目前,开工建设6573套,开工率79%。其中,城市棚户区改造5573套、公租房700套、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300套,其余1718套中正在做规划设计、征地拆迁等开工前期准备,近期将陆续开工建设。今年竣工入住目标任务各县分项目进行了全面梳理并落实

二、采取的措施。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实施好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年初地区与各县签订目标责任书,将工作任务层层落实到相关部门,同时加强督促检查,及时解决开工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整体推进工程建设进度。二是完善制度,强化保障。落实国家和省政府各项政策,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完善各项政策,加强保障,确保保障性住房建设有章可循,有序推进。三是全程监管,健全档案。为全面掌握工程建设进展情况,对保障性住房建设实施全程动态监管,地、县及时上报半月报表、动态监测表、网上电子报表等表册,并按规范要求的建立健全保障对象档案,按社区编号予以整理归档,做到分户建档。四是严格操作,规范管理。在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发放中严格按照申请、审核、公示、复核、发放等环节的办事程序规范操作,对已经享受租赁补贴的家庭进行跟踪回访,及时了解其家庭收入、人口和住房等变动情况,对不再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及时予以退出,停发租赁补贴或退出住房,力争做到不错一户、不漏一户。廉租房补贴发放资金的发放全部实行封闭运行的办法进行发放,即社区提供花名册,由民政部门审核盖章后,再由房产部门核实有无房屋,盖章后报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将补助资金拨付给银行,廉租房补贴户到银行领取存折。在保障性住房分配中,坚持“三级公示、三级审核”制度,在统筹照顾老弱病残等保障对象的同时,对符合保障对象采取摇号方式分配住房。建立健全住户档案,对承租人将廉租房转租或出售给他人等情况,及时取消享受廉租住房的资格。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一是土地储备不足,在建设用地征用和拆迁方面时间跨度大,影响到项目的及时开工建设;二是集中新建的保障房小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设计滞后于主体工程,存在配套设施工程施工进展较慢问题;三是县级配套资金难以全部落实的问题仍然突出;四是已分配入住廉租住房的住户群体收入低,物业服务等各类费用支付能力有限,后期物业管理难度加大;五是分配管理制度不健全,在补助资金兑现和核准入住对象中公示不到位,社会反映集中。

四、下一步工作。立足全面开工、加快进度、保证质量、公平入住、动态监管等重点环节,确保完成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8291套,续建、新建项目竣工19000套,入住12000套。一是抓好新建续建项目建设。抓紧开展新建项目的选址立项、规划方案报审、建设用地落实、配套资金落实、项目招投标和施工手续办理等前期工作,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尽早开工建设;续建项目严格按照既定工期组织施工,优化施工方案,加强施工力量,加快施工进度,按期竣工交付使用。二是切实加快配套设施建设。新建项目争取做到配套设施与保障房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期建设、同时交付使用。续建项目加大资金筹措力度,加快实施配套设施工程,完善水、电、路、暖等设施,实现建成一批,入住一批。三是突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加大监管力度,按照工程建设规范标准,严把规划设计、招标投标、施工监管、竣工验收等关口,全面推行质量责任终身制。四是多措并举筹集建投资金。继续争取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重点争取设施配套和公租房、城市棚户区改造资金;按照国家和省政府相关政策规定,土地出让净收益的10%、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在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后的净收益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保障房建设。严格执行新建商品房项目中配建保障房制度,支持企业利用存量土地建设公租房。积极推进廉租住房租售并举、共有产权等管理模式,拓宽融资渠道。五是抓好入住分配和动态管理。按照省、地出台的《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责任主体,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坚持“三级公示、三级审核”制度,对保障性住房分配相关政策、程序、房源、对象、过程、投诉处理进行全面公开,规范办事程序;积极推进市场化运作、社会化管理与保障群体自我管理相结合的物业服务管理模式,降低管理成本,切实解决住得起、管得好的问题;做好保障房建设和动态管理周报和月报制度,及时掌握进展情况;推进保障房信息系统建设,建立快捷方便的信息查询和公示平台,增加保障房建设、分配和动态管理的透明度。六是积极推进保障房建设项目和分配入住、分户电子档案及信息平台建设。

 

 

 

 

 

 

 

 

一三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