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海东地区档案局主要职能
1、 机构主要职能:
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全区档案事业发展计划和规章制度,推行并实施档案工作标准、规范。
㈡监督、检查、指导全区的档案业务工作和现代化管理技术、推广工作。
㈢负责全区档案教育、宣传和档案指导工作。
㈣负责馆藏档案及有关资料的管理,维护档案的完整和安全,提供档案资料利用,开展征集、编研工作。
㈤提供现行文件查询、档案寄存、档案保护技术和现代化管理手段的应用等社会化服务。
㈥完成地委、行署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领导班子及分工
局长:韩维兰同志主持档案局全盘工作,分管档案局办公室(人事、财务、项目)工作、干部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抓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副局长:苏卓改同志协助局长抓好业务工作。分管业务科、档案馆、工会、老干部工作。
三、内设机构、下属机构职能、公开电话
地区档案局内设3个职能科(室)
(一) 办公室:负责局、馆日常事务的协调和文秘、财务、会务、档案、机要、保密、信访、接待、统计、文印、资料、对外联络以及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及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业务科:1、负责对本市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档案业务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
2、负责对本市各级各类档案馆设置的规划、审核及其业务工作的监督、指导;
3、负责拟订本市档案工作业务规范;
4、负责对区县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实施监督、指导;
5、负责接收进馆档案范围及档案移交意向的确定。
(三)档案馆:地区档案馆是地区档案局管理的保管地委、行署及地直机关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档案、资料的文化事业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地委、行署、地直机关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工作中及全区重大活动。重大事件中所形成的各种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接收、保管、利用工作。
2、参与对全区档案事业发展和档案工作的宣传工作。
3、完成档案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行署办公楼一楼
电话:0972-86124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