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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海东市各县(区)生态文明建设
年度评价结果公报
来源:    时间:2022年02月21日    

           中共海东市委组织部 海东市统计局 

海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海东市生态环境局 


根据中共青海省委办公厅、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青海省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试行)》和中共海东市委组织部、海东市统计局、海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海东市生态环境局印发的《海东市绿色发展指标体系》要求,市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在收集核实各项指标数据的基础上,测算和审核了评价结果。现将2020年各县(区)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结果公布如下:

1  2020年海东市各县(区)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结果排序

地区

绿色发
展指数

 

公众满
意程度

资源利
用指数

环境治
理指数

环境质
量指数

生态保
护指数

增长质
量指数

绿色生
活指数

平安区

1

5

3

2

5

1

1

2

循化县

2

1

1

3

3

5

6

3

互助县

3

4

2

1

2

4

4

5

乐都区

4

6

4

6

1

2

5

4

民和县

5

3

5

4

6

3

2

1

化隆县

6

2

6

5

6

6

3

6

注:本表中各县(区)按照绿色发展指数值从高到低排序。

 

 2  2020年海东市各县(区)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结果

地区

绿色发展 指数

 

公众满
意程度

资源利用指数

环境治理指数

环境质
量指数

生态保
护指数

增长质
量指数

绿色生
活指数

平安区

82.52

76.65

77.14

94.91

70.91

96.20

93.01

91.97

循化县

81.96

83.32

85.81

94.87

78.51

67.24

67.21

91.07

互助县

81.57

77.52

77.55

94.96

87.04

71.44

80.03

89.63

乐都区

80.90

75.59

73.00

88.25

95.42

80.92

77.52

90.98

民和县

78.06

77.56

71.13

93.14

67.51

74.92

84.03

93.31

化隆县

77.90

80.49

65.28

92.52

76.43

64.30

81.52

86.47

 附注:

一、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按照《青海省绿色发展指标体系》实施,绿色发展指数采用综合指数法进行测算。海东市绿色发展指标体系包括资源利用、环境治理、环境质量、生态保护、增长质量、绿色生活、公众满意程度等7个方面,共53项评价指标。其中,前6个方面的52项评价指标纳入绿色发展指数的计算;公众满意程度调查结果进行单独评价与分析。

二、公众满意程度为主观调查指标,通过青海省社情民意调查中心组织的抽样调查来反映公众对生态环境的满意程度,根据调查结果综合计算6个县区的公众满意程度。

三、本公报由海东市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