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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青海烁兰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年产40万吨干混砂浆生产线项目节能报告审查意见的公示
来源:    时间:2022年06月20日    

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的通知》(青政办〔2017〕179号)规定,海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委托第三方评审机构对青海烁兰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年产40万吨干混砂浆生产线项目的节能报告进行评审,现将该项目节能审查意见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年产40万吨干混砂浆生产线项目

二、项目实施单位:青海烁兰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三、项目总投资:2100万元

四、项目建设内容:新40万立方米干混砂浆生产线及配套设施。

五、项目用能情况: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718.87吨标准煤(当量值),2027.42吨标准煤(等价值)。其中电力消耗164.91万kwh,天然气消耗114万㎥。项目投产后对全省能源消费总量目标影响较小,对海东市能源消费总量目标影响较小,对全省及海东市完成“十四五”能耗强度目标影响较小。原则同意该项目通过节能审查。

六、公示依据:《关于青海烁兰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年产40万吨干混砂浆生产线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东工信202269号)

七、节能审査意见有效期:2022年6月16日—2024年6月15日。

八、公示时间:2022年6月20日至2022年6月24日

联系电话:0972-8612491

 

 

 

海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