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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青海昱青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年产10万吨生物有机肥标准化生产项目
节能报告审查意见的公示
来源:    时间:2023年03月08日    

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的通知》(青政办〔2017〕179号)规定,海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委托第三方评审机构对青海昱青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0万吨生物有机肥标准化生产项目的节能报告进行评审,现将该项目节能审查意见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年产10万吨生物有机肥标准化生产项

二、项目实施单位:青海昱青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三、项目总投资12000万元

四、项目建设内容:建设两条年产5万吨有机肥生产线,配套建设钢结构生产车间、仓库、办公楼及其他附属设施,购置造粒机、烘干机、冷却机等设备。

五、项目用能情况:本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量2776.25吨标准煤(当量值)、3250.75吨标准煤(等价值),其中电力消耗253.61万千瓦时,天然气消耗165.41万立方米、柴油消耗181.60吨。项目投产后对全省及海东市能源消费总量目标影响较小,对全省及海东市完成“十四五”能耗强度目标影响较小。原则同意该项目通过节能审查。

六、公示依据:关于青海昱青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0万吨生物有机肥标准化生产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东工信20235号)

七、节能审査意见有效期:2023年3月7日—2025年3月6日。

八、公示时间:2023年3月7日—2023年3月13日

联系电话:0972-8612491

 

 

 

海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