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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青海振荣新型建材节能开发有限公司
循化县建筑垃圾综合整治项目节能报告审查意见的公示
来源:    时间:2023年05月22日    

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的通知》(青政办〔2017〕179号)规定,海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第三方评审机构对青海振荣新型建材节能开发有限公司循化县建筑垃圾综合整治项目的节能报告进行评审,现将该项目节能审查意见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循化县建筑垃圾综合整治项目

二、项目实施单位:青海振荣新型建材节能开发有限公司

三、项目总投资:2023.88万元

四、项目建设内容:年产8000万块烧结标准砖生产线,建设内容为新建制砖生产线、原料库、料棚、办公室等;公用工程包括供电、供水、供暖等设施;环保工程包括脱硫设施、破碎车间除尘器排气筒等。

五、项目用能情况:年能源消费量合计当量值3771.69吨标准煤,折合等价值4745.83吨标准煤,其中电力消耗520.65×104kWh,天然气消耗2.2×104Nm3,柴油消耗19.5t。项目实施后对全省完成“十四五”能源消费增量影响较小,对海东市“十四五”能源消费增量影响较小,项目投产后对全省及海东市完成“十四五”单位GDP能耗下降目标影响较小。原则同意所报项目节能报告。

六、公示依据:《关于青海振荣新型建材节能开发有限公司循化县建筑垃圾综合整治项目节能报告审查的批复》(东发改能源〔2023〕238号)

七、节能审査意见有效期:2023年5月19日—2025年5月18日。

八、公示时间:2023年5月22日—2023年5月26日

    联系电话:0972-8618673

 

 

                   海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