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青海省2023年防汛抗旱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防汛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为切实做好2023年全市防汛抗旱工作,全面靠实各级各部门责任,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协调落实了全市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重点河流防汛行政责任人,中型水库防汛行政责任人,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人员如有变动,由接替相应职务的人员履行防汛抗旱责任。
监督电话:0972---8619981
附件:
1.全市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名单
2.重点河流防汛行政责任人名单
3.中型水库防汛行政责任人名单
附件1
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
市、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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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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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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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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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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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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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忠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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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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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都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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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学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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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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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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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福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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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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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和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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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周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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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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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助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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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吉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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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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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隆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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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照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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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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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化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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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 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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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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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重要河流防汛行政责任人
流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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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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堤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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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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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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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湟水河、大通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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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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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段总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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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 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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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副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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湟水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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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段总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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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忠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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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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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通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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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段总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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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成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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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副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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湟水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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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都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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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利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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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副区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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湟水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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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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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 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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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副区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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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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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和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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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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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副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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湟水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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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和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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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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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副县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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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通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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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和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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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周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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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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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通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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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助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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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吉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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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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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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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隆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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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冠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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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副县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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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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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化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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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 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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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副县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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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中型水库防汛行政责任人
市、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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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库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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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县
(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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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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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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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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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门峡水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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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助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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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世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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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副县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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