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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全市防汛抗旱责任人的公示
来源:    时间:2023年06月14日    

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青海省2023年防汛抗旱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防汛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为切实做好2023年全市防汛抗旱工作,全面靠实各级各部门责任,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协调落实了全市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重点河流防汛行政责任人,中型水库防汛行政责任人,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人员如有变动,由接替相应职务的人员履行防汛抗旱责任。

监督电话:0972---8619981

附件:

1.全市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名单

2.重点河流防汛行政责任人名单

3.中型水库防汛行政责任人名单

     

 

    

 

 

附件1

 

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

市、县区

责任区域

责任人

 

 

 

 

海东市

海东市

张忠良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乐都区

隆学成

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平安区

贾福忠

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民和县

牛周羊杰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互助县

马吉荣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化隆县

李照本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循化县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附件2

 

重要河流防汛行政责任人

流域

河流

堤段

责任人

职务

 

 

 

 

 

 

黄河、湟水河、大通河

 

黄河

 

海东段总负责

 

市委副书记

湟水河

海东段总负责

张忠良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大通河

海东段总负责

魏成玉

市政府副市长

湟水河

乐都段

祁利德

区政府副区长

湟水河

平安段

 

区政府副区长

黄河

民和段

侯全明

县委副书记

湟水河

民和段

吴忠禄

县政府副县长

大通河

民和段

牛周羊杰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大通河

互助段

马吉荣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黄河

化隆段

马冠毅

县政府副县长

黄河

循化段

 

县政府副县长


附件3

 

中型水库防汛行政责任人

 

市、县区

水库名称

所在县

(市、区)

责任人

职务

海东

南门峡水库

互助县

贺世军

县政府副县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