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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海东市乐都区鲁宁矿业有限公司马营乡墩湾村2#石英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修编)》审查结果的公示
来源:    时间:2023年10月13日    

根据《土地复垦条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及《青海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审查等有关工作的通知》(青国土资〔2017〕96号)等有关规定,海东市乐都区鲁宁矿业有限公司组织专家对河北懋拓地质勘查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编制的《海东市乐都区鲁宁矿业有限公司马营乡墩湾村2#石英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修编)》进行了审查。现将拟同意通过方案和专家评审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与海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矿产科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972-8687136  传真:0972-8613246 

电子邮箱:429794756@qq.com

   

海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