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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44号)
来源: 时间:2023年10月30日
《海东市爱国卫生工作条例》已由青海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3年9月27日批准,现予公告,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海东市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10月30日
海东市爱国卫生工作条例.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