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海东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及省委依法治省委员会会议精神,将法治政府建设主动融入全市工作大局,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以强有力的工作举措,推动法治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落实,为加快“五个新海东”建设提供法治保障。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聚焦党建统揽,确保法治建设方向正确。一是主要领导带头学。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作为各级党校培训、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和干部理论政策学习的必学内容,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准确、深入地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和各领域,努力转化为法治政府建设的生动实践。一年来,邀请专家教授专题授课1次,提高了领导懂法用法水平。二是主要领导亲自抓。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对凡是涉及依法治市及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决策、重大事项、重要规划,第一时间传达学习、听取汇报、研究部署。审议上报《海东市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专题听取《海东市2022年依法治市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汇报》,研究审议并印发《海东市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中共海东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对全年依法治市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统筹谋划、全面部署,明确法治政府建设年度目标、工作任务和具体措施。市委常务委员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10余次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汇报,研究解决重大事项,审议工作要点和《海东市平安建设工作条例》等5个指导性文件。市委书记乌拉孜别克·热苏力汗充分发挥头雁效应,带头参加旁听庭审,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市县党委、政府及各部门(单位)、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及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大力开展专题述法工作,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对本地区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责任。省委、省政府通报表彰我市依法治省工作先进集体5个、先进个人11名,依法治市工作取得新成效。三是各级领导亲自管。及时调整充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和四个协调小组,充实健全法制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和办事机构,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组织领导和协调指导。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列入各县区各单位年度工作考核目标,层层分解任务、压实工作责任,做到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人管、有人抓、有人干。
(二)聚焦立法先行,加强党对立法工作全面领导。一是抓好行政立法工作。严格执行《海东市政府2023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考察调研、综合评估的基础上,推进《海东市平安建设条例》《海东市爱国卫生条例》立法工作。二是抓好规范性文件备案。按照《青海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规定,依法对《海东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等12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工作,统一登记、编号,并依照法定程序及时备案。三是抓好规范性文件监管。印发《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区、各单位严格遵循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坚决防止出现行政规范性文件以普通行政文件制发等情形,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组织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推进会,采用以会代训、以会代查形式不断强化市本级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和督促检查。四是抓好规范性文件清理。结合立法工作实际,积极开展立法前、后评估工作,做好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立法解释和经常性清理。组织开展省人大数据清理和涉及黄河流域保护的地方性法规等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完成海东市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清单及数据清理文件目录清单,我市现有10部规章、保留74件规范性文件。五是抓好法治建设重要决定和方案备案工作。各县区积极向市级备案两个工作要点12份,市本级向省委依法治省办备案工作要点2份。
(三)聚焦“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一是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持续“简化”、“瘦身”市场准入审批权力,先行先试推动107项审批事项改革落地。打破时空限制,与甘肃省兰州市、临夏州签订合作行动计划,推动两地企业登记数据互通,实现涉及市场主体登记的13项事项“跨省通办”。持续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强化各行业主管部门落实证照分离改革事项清单责任,按照“四扇门”改革工作要求,全面规范涉企证照审批,梳理形成全市清单99项。二是动态跟进调整优化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对照省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及其实施规范进行动态调整,编制并公布《海东市行政许可事项通用清单(2023年版,共323项)》《海东市市本级行政许可事项通用清单(2023年版,共254项)》《海东市行政备案事项清单(2023年版),共198项》《海东市市级各部门(单位)行政备案事项清单(2023年版,共135项)》。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改革,建立重点监管事项实施清单23项。梳理我市证明事项保留清单,共梳理出权责清单事项数1028项,涉及保留证明的行政事项293项、275项含有证明材料、117项可选告知承诺制办理。三是持续推动政务服务效能提升。协同西宁市、兰州市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共同打造政务服务一体化联盟,在保持审批权不变的情况下,共同协商确定三地“区域通办”事项,梳理通办事项211项,在政务服务领域“统一标准、相互授权、异地受理、远程办理、协同联动”,实现兰州西宁海东三地企业和群众办事“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四是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根据审批事项管理权限,编制梳理19件“一件事”套餐,线下依托各级政务中心行政审批综合窗口服务设立“一件事一次办”服务综窗,协调进驻中心各牵头单位设立部门专窗,通过一窗咨询告知、综合收件、内部流转、结果送达等服务,实现线下“一窗办理”。线上依托青海省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青松办APP”打造主题式服务应用场景,实现线上“一端受理”。五是“全程网办”提升网上政务服务能力。不断加强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站规范化建设,将教育文化、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民生事项纳入服务范围,建立95个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和1587个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大力推进各类便民服务事项进驻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加快网上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乡镇(街道)、村(社区)全部进驻青海省政务服务网,实现五级政务服务线上全覆盖。2023年,全市政务服务办件量共225.81万件,共收到“好差评”评价225.81万条,群众满意度100%。
(四)聚焦制度建设,持续推动行政执法公正文明。一是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健全完善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体制机制,印发《海东市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人员名单》《海东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工作规则》《海东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深化行政复议改革。一年来,全市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98件,受理83件,受案率84.69%。审结70件,其中维持39件,撤销14件,确认违法4件,变更1件,责令履行3件,驳回复议申请2件,调解、撤回申请6件,其他1件。二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管。整合精简、健全规范执法队伍,构建简约高效的综合执法体系,初步实现“市县(区)一支队伍”。完成2023年度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通过率92.80%;持续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市级27个部门通过全省统一监管平台建立检查对象库、检查人员库“两库”,开展跨部门联合检查17次,各部门在平台制定抽查计划87个,完成双随机抽查任务104个,建立抽查事项238项,共随机摇号抽取检查对象644户。全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做法,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网站予以推广转载。全覆盖开展“2023年度法治建设暨我市“一规划两纲要”任务分工方案落实情况工作督察”,突出重点、聚焦难点,大力开展海东市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通过以点带面、点面结合的方式,强化对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的执法监管,不断提升执法效能。三是加强行政应诉工作。通过定期通报、提示函、警示函等措施,督促履行《海东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规则》规定的职责,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一年来,全市行政应诉137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92.4%。
(五)聚焦法治为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取得新成效。一是矛盾纠纷化解能力不断提升。充分发挥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和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的积极作用,不断增强人民调解工作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一年来,共调解案件4660件,调解成功率为99.87%。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调解机制,有效集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力量,大力整合矛盾纠纷调解中心、综治中心等,“五中心合一”工作实现市、县、乡三级全覆盖。推进“枫桥式”司法所创建,全市77所司法所被省司法厅评定为“枫桥式”司法所。二是重点对象管护更加精准精细。全面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保障刑事判决、刑事裁定和暂予监外执行决定的正确执行,有效预防和减少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的现象发生,全市在册435名社区矫正对象长期保持监管到位、矫正有效的态势。对5年内在册的4328名刑释解矫人员逐一摸排,扎实开展全市63名涉黑涉恶刑释解矫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重点帮教对象衔接率达到100%,安置率达到90%以上,帮教率达到100%。三是公共法律服务实现提档升级。充分调动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公证员的积极性,不断满足群众的法律需求。推动放宽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认真做好各类困难群体的法律援助,真正发挥法律援助“扶贫困、暖民心、保民生”的作用。一年来,法律援助中心共解答法律咨询600余人(次),指派法律援助案件2217件。通过诉讼代理、非诉讼调解等方式,为困难群众化解了大量的矛盾纠纷,有效维护了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聚合专兼职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力量,成立专业普法队伍,为群众提供便民法律服务,有效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社会一致好评。四是完善党政机关联合法律顾问团工作机制。市级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实现全覆盖,国有和民营企业的法律顾问覆盖率得到大幅增加,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有新的发展,工作体制机制日趋完善,服务范围不断拓展,法律保障作用充分发挥。全市党政机关共注册公职律师23名,一年来为本单位开展法律服务及相关工作100余次。
(六)聚焦普治并举,全力营造浓厚法治氛围。一是全面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把全民守法和普法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长期性基础性工作,完成省、市“八五”普法中期评估验收,落实“双普法”责任制,依托法律“九进”,协调督促责任单位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反有组织犯罪、打击养老诈骗等宣传活动。组织专兼职力量成立专业普法队伍,组织开展法治文艺演出,在全市开展“撤地设市十周年”法治宣传活动,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突出法治宣传效果,不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全年共开展各类宣传活动1000余次。二是探索推广智慧法宣。组织推行“三个一”新媒体宣传模式,充分运用“法治海东”公众号、抖音、快手、微信等新媒体平台,通过开展“律师抖音面对面直播”咨询、抖音法治小视频、村民微信群推送法律小常识等网络宣传活动,扩大宣传半径,提升宣传实效,让广大群众打开手机就能普及到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打通普法宣传最后一公里。三是全力推进阵地建设。坚持普治融合,重点围绕“五个新海东”建设和海东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创建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2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44个,法治文化教育基地2个,法治广场13个、长廊51个,法治公园2个,覆盖式选拔培养村(居)“法律明白人”3114人。申报市市场监管局“一网通办”工作为全国示范项目,申报全省示范地区和项目5个,建成全省第一批示范地区1个、单项示范项目2个。
(七)聚焦法治监督,推动行政权力运行更加规范透明。一是重大行政决策能力水平进一步提升。严格执行《青海省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修订完善《海东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印发《2023年1—3季度海东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和《2023年第四季度海东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在政府网站公示,积极推动构建重大行政决策整链条制度体系,把实施“开门决策”过程转化为集中民智、为民服务的过程,全面提升法治化水平。二是完善依法行政制约机制。坚持将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纳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统筹谋划,突出党内监督主导地位。市纪委监委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加强干部教育监督管理,市人大定期向各执法部门质询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市政协扎实推动开展全面的民主监督,逐步形成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的工作格局。三是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及时调整补充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一步完善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着力构建强有力的政务公开工作推进体系。结合政府及各部门工作实际,紧紧围绕财政预决算、重大项目建设、公共资源交易、安全生产以及“放管服”改革等重点领域,扎实推进主动公开,以公开促进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八)聚焦依法处置,不断提高应急水平。一是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不断健全。加快推进全市总体预案、专项预案和部门预案编制修订工作,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开展安全管理、风险点管控、隐患排查整治、应急救援演练、事故案例警示等培训,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操作能力,积极组建重点行业救援队伍,提升应急处置水平;全面实现“互联网+执法”安全生产执法工作,开展“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保安全”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对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加油站)、液化气充装企业等重点行业开展“全覆盖、零容忍”监督检查;二是应急处突快捷高效。12.18地震发生后,第一时间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军警部队、应急、消防、交通、住建等各相关部门紧急响应,连夜赶赴灾区开展救援工作,市直各单位组成抗震救灾小组分赴各救援点,全面迅速铺开人员搜救、救助保障、群众安置、灾后重建等工作,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我市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上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与上级要求和人民群众期盼相比仍存有不少差距,主要表现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形式单一、内容不够丰富;个别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不够到位;法治政府建设机构和工作力量相对较弱,职能作用发挥还不够明显;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有待进一步强化,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常态执法还需持续提升;法治宣传教育普及形式还不够多样,内容还不够丰富。
三、2024年工作思路
2024年,海东市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五个新海东”建设目标任务,坚持法治海东、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着力推进全市法治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上再加力。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市各级党委、政府长期坚持的一项政治任务,并形成学习长效机制。发挥“头雁”效应,使“关键少数”“关键岗位”“关键领域”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进一步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本质内涵与根本要义,以“头雁”效应带动“群雁”效应,为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强大的政治遵循。
(二)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实上再加力。健全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机制,发挥协同协力效应,形成良好工作格局。结合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按照年度有目标、任务有方案、实施有步骤、活动有载体、进度有保证、全程有督办的要求,全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的落地落实。把督察、考核、评估、通报、述法等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抓手,创新督察方式,科学设定考核指标并纳入各级党委、政府及其部门的目标考核,有效推进各级各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实。
(三)在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上再加力。健全完善重大事项决策、行政调解、行政裁决、行政执法等制度,进一步保障政府依法行政,加快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的立法进度,按时完成政府年度立法计划确定的地方立法任务。加强政府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力度,同改革、发展的要求相适应。持续发挥政府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参谋作用,不断提高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
(四)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上再加力。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细落实,着力提升严格规范文明执法效能。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力度,督促行政机关正确履行职责。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严格落实《海东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则》,进一步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
(五)在营造良好法治氛围上再加力。深入推进“八五”普法,完善普法宣传教育机制,扎实开展“法律九进”活动,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探索精准分类分层分众普法,结合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打造一批具有地域特色的法治文化阵地、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法律明白人”,营造培育基层社会法治氛围,不断夯实法治社会建设基础。大力推进“智慧普法”行动,加大新媒体普法内容原创力度,整合传播关键技术,探索建立法治文化作品库、尝试设计制作一批具有浓厚地域特色、文化特色的法治文创产品。全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确保广大人民群众享受更加便捷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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