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改任务概述
循化县污水处理厂设计日处理能力1万吨。2023年9月现场调查发现,该厂雨季和灌溉丰水期日处理水量约1.4万吨,长期超负荷运行,厂区污水四溢,厂内地下管道、电缆井均被污泥淤塞。
整改实施主体
海东市委市政府
整改目标
海东市建成投运循化县污水处理厂扩容改造工程,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万吨/日。
整改措施及成效
整改措施:海东市建成并投运循化县污水处理厂扩容改造工程。
整改成效:循化县污水处理厂于1月18日建成投运,新增处理能力1万吨/日,彻底解决了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满负荷运行的情况,消除了环保风险隐患。
整改完成时间
2024年1月
社会监督单位及联系电话
青海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电话:0971-8139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