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改任务概述
第十一项问题第3条措施:海东市对照《青海省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明确的第13项海东市城乡垃圾收集处理短板问题的各项整改措施,采取积极有效举措,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实现既定整改目标。
第十一项问题第5条措施:海东市2024年8月底前完成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未达到时序进度整改任务进行“回头看”工作,建立问题清单,2024年12月底前完成问题整改和验收销号,持续巩固整改成效,做到真改、实改、彻底改。
整改实施主体
海东市委、市政府
整改目标
进一步加快中央环保督察组对我市城镇生活垃圾填埋场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和落实,积极开展“举一反三”整改工作,全面提高生活垃圾的无害化处理水平。
整改措施及成效
一是规范清运和填埋。严格按照《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技术规范GB50869-2013》要求,加强垃圾清运车辆进场计量和检查,严格遵循卸车、分层摊铺、压实、覆盖、再压实的填埋工序及流程,并根据划分的填埋单元分区开展填埋作业,每层垃圾摊铺厚度不超过60cm,每一单元垃圾高度不超过6m。二是做好巡查和维护。明确任务分工,落实工作责任,通过与相关部门协调联动,以及聘请专业机构和人员等方式,全面加强垃圾场电气、给排水、消防、地下防渗、气体导排、环境监测等各类设施的检查的维护,及时排除各类安全及环保隐患,做好相关工作记录,以常态化的工作模式全面保障垃圾场高效有序的运行。三是完善资料及台账。根据垃圾场运行的具体情况,不断完善各类运行工作资料和台账,重点做好垃圾计量登记、渗滤液收集回喷、污泥清运接收、灭蝇消毒除臭、地下水土壤检测等工作的记录,做到工作留痕、心中有数。同时要规范台账样式及内容,阶段性的进行梳理、汇总,并装订成册后统一进行管理。四是加强人员及设备管理。进一步明确垃圾场管理人员工作职责,制定和完善工作制度,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及监督考核;加强大型机械操作人员安全管理,定期开展安全讲座,及时维护和保养相关作业机械设备,确保垃圾处理全程安全有序。
整改完成时间
2024年12月
社会监督单位及联系电话
青海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电话:0971-8139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