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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市人民政府
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
第九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的公示
来源:    时间:2021年02月02日    

根据《青海省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要求,我市已完成第整改任务,现就相关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任何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电、来信等方式反映有关问题。 

  公示期:202122日至27,共5天 

电子邮箱:hdshbdc@163.com 

联系电话:0972-8615997

  来信地址:海东市平安区平安大道214


     青海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整改任务销号情况公示表

 

整改任务

概述

第9项、青海省《天然草原禁牧和草畜平衡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各级政府应逐级签订2016-2020年禁牧和草畜平衡责任书,切实做到草畜平衡。但青海省与市州、市州与下辖县(市、区)签订的目标责任书均没有明确理论载畜量要求,全省2719万羊单位的理论载畜量“空转”。

整改责任

单位

海东市人民政府、省林草局

整改目标

全面落实《天然草原禁牧和草畜平衡管理暂行办法) 规定。各级政府逐级签订草畜平衡管理目标责任书,明确理论载畜量指标;全面推行草畜平衡管理制度;稳步推进草原生态保护工作,提升草原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生态功能。  

整改措施及成效

措施:1、落实责任,确保督察问题整改到位。切实履行《天然草原禁牧和草畜平衡管理暂行办法》,市、县区人民政府及牵头部门林业和草原局制定了专项问题整改方案,加大整改落实情况的督查检查,全面完成了整改任务和目标。

2、明确目标,层层签订责任书。市人民政府与六县区人民政府签订了“2020年度草原生态修复与管理工作目标责任书”,将全市1111亩草畜平衡监管核查管理任务;222名草原管理员、39个监测样地等草原监测任务、草原综合植被覆盖度(54.82%)和理论载畜量(核定全市理论载畜量323.71万个羊单位,其中天然草原理论载畜量116.72万个羊单位,人工草地可载畜量80.2万个羊单位,粮食、秸秆补饲载畜量126.79万个羊单位)管理目标任务等进行了分解,落实了任务、目标和责任,县乡村层层签订了政府目标责任书。

3、加强草原监测,提升草原管理水平。组织开展2020年草地生态监测,全面完成监测样地调查、入户调查、资料汇总、监测报告编写等工作。

4、加大巡护力度,切实提升草原管护员管理水平。

5、持续贯彻落实,强化草畜平衡管理措施。

6、强化督导检查和考核考评,建立健全目标管理工作考核。

成效:1、通过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将草畜平衡监管、天然草原理论载畜量、草原管护员、草原资源与生态监测、草原普法、草原生态修复与管理等目标任务落到了实处。

2、通过草原监测、日常督导检查和考核考评等措施,草畜平衡管理制度得到了有效落实,对纳入草畜平衡管理的天然草原实行以草定畜,增草增畜,草与畜动态平衡的动态管理措施。

整改时间

2020年1月-2021年1月

社会监督联系人及电话

马占青

0972-8615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