措施:各市州严格落实生态环境辐射安全监管责任,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安全执法检查,实现监管全覆盖。加强辐射监管队伍建设,定期组织开展辐射事故应急演练。
成效:海东市各县(区)生态环境执法大队对各自辖区内的核技术利用单位开展了不少于2次的检查,市生态环境执法支队对各县(区)核技术利用单位随机抽检12次,每个县(区)2次;市生态环境局制定印发了《海东市核与辐射安全隐患排査工作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0-22),建立了长期的检查机制;各县(区)政府成立了辐射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由分管县(区)长任组长,生态环境局第一责任人任副组长,各相关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2020年12月16日,由海东市人民政府牵头,海东市生态环境局、海东市应急管理局、海东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实施,在海东市第一人民医院开展了2020年海东市辐射事应急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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