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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地区林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来源:    时间:2012年06月25日    

“十二五”时期(2011-2015年),是我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承上启下的关键时期,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时期。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把“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确定为“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之一,对林业生态环境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省委提出以保护生态环境、发展生态经济、培育生态文化为主要内容的“生态立省”战略。编制好林业“十二五”规划,促进林业增效、农民增收,努力实现全区生态环境根本好转,对发展现代林业、建设生态文明、推动林业“跨越发展、绿色发展、和谐发展、统筹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一章 林业发展“十一五”成就

一、森林资源现状

截止2010年底,全区林业用地1109.73万亩,其中有林地193.14万亩,疏林地5.08万亩,灌木林地467.59万亩,未成林造林地100.33万亩,苗圃地0.81万亩,宜林地342.78万亩,森林覆盖率由“十五”未的24.9%达到28.3%,提高了3.4个百分点。川水地区已全面实现农田林网化,河湟谷地绿色长廊基本形成;拉脊山、青沙山营造林和封山育林,国营林场用材林基地建设,水源涵养成效初步显现。浅山地区薪炭林基地等成效明显,为促进当地农牧业生产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林业发展“十一五”主要建设成就

“十一五”期间,是全区林业发展成效显著的五年。地委、行署高度重视林业工作,特别是对海东地区四项绿化工作的提出,为推动全区国土绿化、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发挥了重要作用。全区林业工作紧紧围绕建设山川秀美、改善生态环境的目标要求,全力组织实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三北防护林、野生动植物保护和自然保护区建设、国家重点公益林保护与建设等林业生态项目工程,强力推进城乡绿化一体化建设,为促进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发展作出了贡献。

1、城乡绿化协调发展,森林面积不断扩大。“十一五”期间,以天保、退耕还林和三北防护林为主的林业生态建设工程共完成人工造林88.24万亩,封山育林87.98万亩,分别占省的33%和32%。绿化公路里程5239.1公里,四旁植树8934万株,农田林网保存株数2348万株,城镇绿地面积7.86平方公里,城镇绿地覆盖率达到25.64%, 42个行政村完成了村级绿化。全区有林地和灌木林地面积比“十五”末增加168.08万亩。森林蓄积量由“十五”末的796.4万立方米提高到现在的1123.6万立方米。

2、全民义务植树运动深入开展,人居环境进一步改善。五年来,累计完成义务植树1900万株,参加人数达475万人(次),乡镇以上各级领导办绿化点68个,造林面积3885亩。建立义务植树基地174个,总面积达2.27万亩。开展了“创绿色家园,建富裕新村”活动,互助县被国家命名为绿色小康示范县,6个乡镇、6个村、10户农户达到了绿色小康示范乡镇、村和户。全区30个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部队庭院绿化达到地级绿化标准。

3、生态环境保护全面强化,防灾控灾能力不断提升。孟达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二期工程建设全面实施,保护区能力建设不断加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建设顺利推进,374万天然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2010年,经过全体务林人员的不懈努力,新增国家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面积223.11万亩,国家重点生态公益林面积达到了324.69万亩。必将为今后全区的生态建设提供坚实的基础。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林业应急管理体系逐步建立,防灾控灾能力不断增强,“十一五”期间全区没有发生大的森林火灾,森林公安队伍和能力建设得到加强,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19‰以下,严格征占用林地的审核审批工作,全面禁止天然林采伐,在林业工程建设区实行禁牧措施,并纳入政府考核内容,有效地保护了森林资源。

4、林业产业不断发展,兴林富民成效逐渐显现。以森林生态旅游为主的服务业年接待人数达20万人(次),旅游收入达306万元;以核桃、花椒为主的经济林迅速发展,建立核桃经济林6.99万亩,花椒经济林2.83万亩,以利用沙棘果为主的经济林达67.74万亩,年经济林收入达1541万元;全区育苗产业蓬勃发展,育苗面积达12235亩,年生产各类合格苗木2.45亿株,苗木收入达1644万元,林业在农民收入中的比例日益提高。

5、林业改革推向深入,林业发展活力不断增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自2008年试点、2010年实施以来,六县共完成外业勘界确权面积185万亩。在已确权勘界的林地面积中,以家庭承包经营的林地2.27万亩,联户承包的林地面积18.57万亩,大户承包面积3.06万亩,股份经营面积146.2万亩,集体统一经营面积3.3万亩,其它方式承包的林地面积12.4万亩。已发证面积50.3万亩,颁发林权证942本。落实农牧民家庭合同制管护国有公益林面积24.29万亩,涉及农牧民家庭39户。林业综合执法改革试点已基本完成。

6、科技推广与应用日臻完善,林业科技贡献率进一步提高。“十一五”期间,紧密结合退耕还林、“三北”防护林、天然林资源保护等林业重点工程,重点推广了汇集径流抗旱造林整地、容器育苗及造林、乡土灌木树种育苗及造林、优良沙棘品种繁育、系列抗旱造林等科技成果和实用技术等林业科技推广项目31项,完成汇集径流抗旱造林整地2.95万亩,GGR推广782万株,乡土树种育苗1098万株,提高了林业重点工程的建设质量。林木种苗在种苗基础设施、管理、生产、质量和依法治种等方面得到长足发展,并取得了明显成效。完成良种繁育基地3处,采种基地2处,林业建设所需良种和苗木基本达到了自给。

7、林业投入大幅增长,为发展林业提供了有力保障。“十一五”期间国家对我区林业建设投入达11.67亿元,比“十五”增加了52.3%,营造林投入补助标准乔木林由每亩100元提高到200元,灌木林提高到了120元。国家级公益林中央财政补偿标准由每亩每年5元提高到10元,国有林区棚户区安排改造任务593户,8个贫困林场基础设施得以改善。同时,各县政府也加大了地方财政投入,其中,2010年各县财政多方筹措资金613.5万元,用于公益林高标准造林水利配套,县级林改工作经费达130万元,各县财政每年投资100—200万元用于公路绿化、农田林网、城镇绿化,促进了全区林业工作的顺利开展。

8、林业宣传工作形式多样,全社会生态文明观日益增强。积极组织开展“3. 12”植树节、 “6.5”世界环境日、“爱鸟周”、“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12.4法制法制日”等活动,加强林业知识普及和宣传工作,着力营造浓厚的生态建设工作氛围。同时,在人口集中地区和主要公路两侧,增设生态建设的大型公益广告牌,大力普及生态知识,把生态文明观念渗透到生产生活的各个方面,使更多的群众接受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的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了全民生态保护意识。

三、“十一五”期间林业工作经验

“十一五”期间,我区林业建设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也积累了许多宝贵经验。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领导重视,强化政府行为是搞好林业生态建设工作的前提。我区林业工作是在建设和保护的基础上以生态效益为主的生态建设工程,由于气候和地理条件的限制,造林后的经济效益少而慢,依靠经济手段调动群众的造林积极性是不现实的,必须依靠政府行为,发动全社会力量,坚持造林计划指令性指标,国家补助与群众义务投工投劳相结合,才能保证林业生态建设工作持续稳定快速发展。为此,各级政府都把林业工作放到了重要位置,强化了组织领导,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主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各级领导亲自安排部署、制定措施、检查指导,逐级落实责任,层层签订责任书,严格兑现奖罚。实践证明,领导带头,真抓实干,建立造林绿化目标责任制是搞好造林绿化工作的首要保证。

二是稳定政策,增加投入是搞好林业生态建设工作的内在动力。一方面,在我区开展的各项林业工程中,无论是退耕还林和三北防护林工程,还是我区在一无项目、二无资金的情况下开展的四项绿化(城镇绿化、公路绿化、农田林网、四旁植树)及核桃、花椒经济林的建设都是以坚持国家、集体、个人一起上的方针。实行的谁造谁有、合造共有,允许继承、转让,及时核发林权证,生态公益林实行生态效益补偿和按时足额发放退耕还林补助款等政策,充分调动了广大群众的造林绿化和保护森林资源的积极性。由于我区的林业工作投入资金主要来源于国家投资,所以另一方面,我们紧紧抓住国家“林业生态建设是西部大开发的根本和切入点,在西部大开发中林业具有基础地位”的方针和中央扩大内需等一系列政策机遇,积极争取林业重点工程为主要内容的项目资金,更好、更快的发展我区林业生态建设。期间,通过以项目资金为主、多方筹集,形成了以国家投资为主、社会投入和群众投入为补充的林业投资格局,保证了林业生态建设的快速发展。

三是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实行科学造林是搞好林业工作的重要手段。“十一五”期间,各级业务部门坚持“分类指导,适地适树”的原则,实行多林种、多树种、乔灌草、带片网相结合的造林方式。在区域布置上黄河、湟水谷地发展农田林网、用材林和经济林;浅山以小流域为单元进行集中连片治理,以灌木为主,营造水土保持林、薪炭林等;脑山地区封山育林,建设水源涵养林基地;在造林方式上,从实际出发,调整区域树种结构,坚持封造并举,实行项目管理;在具体措施上加大整地力度,做到工程造林全部提前整地,加强质量管理,严格按《青海省主要造林树种技术规程》操作,坚持总体规划——年度计划——作业设计——实施造林——检查验收——建立档案,这样一套科学的一条龙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实行专业队整地造林,有资质的监理单位进行监理,变结果管理为过程管理,严把造林每一个环节质量关,保证造林质量。紧密结合生产实际,大力推广以抗旱造林为重点的多项林业适用技术,引种、推广抗旱造林树种等。

四是强化森林资源管护是巩固搞好林业生态建设工作成果的关键。林业生态建设过程中,我们自始至终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一手抓以造林绿化为主要内容的生态建设,一手把森林资源管理工作放在与造林同等重要位置上,坚持常抓不懈,不断巩固建设成果。森林保护,林地、林木管理工作基本实现了法制化、制度化;同时,在林业公安机构,林业工作站、木材检查站、森林病虫害防治、护林防火等建设上狠下功夫,基本建成了林木保护、林地管理的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体系;在加强宣传教育,全民的森林保护意识方面,各地充分利用广播、报纸、电视等多种形式广泛进行宣传教育、普及林业法律知识,使全民的造林护林自觉性普遍形成,全区广大干部群众基本养成了人人爱林护林的好风尚。

第二章 林业发展“十二五”的形势分析

一、林业发展的形势和机遇

2009年6月国家首次召开全国林业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林业的四个特殊定位,即“林业在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中具有重要地位,在生态建设中具有首要地位,在西部大开发中具有基础地位,在应对气候变化中具有特殊地位;明确赋予了林业的“四大使命”,即:实现科学发展必须把发展林业作为重大举措,建设生态文明必须把发展林业作为首要任务,应对气候变化必须把发展林业作为战略选择,解决“三农”问题必须把发展林业作为重要途径。

2010年2月省委工作会议提出了以“保护生态环境、发展生态经济、培育生态文化”为主要内容的“生态立省”战略,为我区实现跨越发展、绿色发展、统筹发展、和谐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生态安全屏障。

根据国家继续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支持青海等省藏区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的实施,国家有关部委已相继启动了四个方面的有利政策:一是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等五部委联合发布了《林业产业振兴规划(2010-2012年)》,明确了我国林业产业发展的目标;二是全面启动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着力加强林区道路、饮水、供电、通讯、资源监测等基础设施建设;三是启动森林抚育补贴试点工作,这是我国继建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后的又一重大突破,标志着森林经营补贴机制正式建立。四是国务院决定实施天然林保护二期工程,三北防护林五期规划(2011—2020年)启动。

二、面临的困难和存在问题

1、制约林业发展的因素

(1)造林难度大,成本高。我区海拔高,气候寒冷,干旱少雨,2000年以来通过西部大开发战略建设,条件较好的地区已经治理或基本治理,剩余的宜林地多为地处边远,山高坡陡,干旱瘠薄,自然条件很差的干旱山区,造林成本高、难度大。

(2)生态防护林直接经济效益低,内在动力不足。我区林业工程,是以涵养水源,保持水土,防风固沙,调节气候,改善生态环境为主的建设工程,林木生长周期长,大多以灌木林为主,直接经济效益低,投入产出比值小,发展动力不足。

(3)国家投资补助工程造林标准远低于造林实际成本,影响了工程的造林质量。由于工程建设资金的严重不足和自然条件的限制,造林树种单一,森林结构不合理,林分质量差。

2、造林绿化工作中的不利因素

(1)对绿化工作的认识不足。主要是开拓性、创造性开展造林绿化工作主动性不够,重经济、轻生态的现象还有所存在。

(2)林业产业发展缓慢。由于受自然条件的限制,决定了海东林业以生态建设为主的特点,从而使林业产业仍处于较低的层次,不能满足社会化林业发展的多样化要求。

(3)造林绿化工作管理不完善。只种不管、乱占林地、乱伐林木事件时有发生;未成林面积大,管护成本和防火任务重;对《禁牧令》贯彻执行力度不大,管护措施不力。


第三章 “十二五”的总体思路和发展目标

一、总体思路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林业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生态立省”战略,以生态保护和建设生态环境为前提,以发展生态经济为核心,以培育生态文化为灵魂,以大工程、大项目为载体,以科技创新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为动力,加快林业发展方式,加快绿化进程和改善生态环境的步伐。把林业生态工程建设同建设小康社会、村庄绿化与生态文明、区域经济发展和农民脱贫致富紧密结合起来,积极发展林业产业,促进林业增效、农民增收,努力实现全区生态环境根本好转,为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和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做出新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兼顾,协调发展的原则,多种治理措施相结合,区域发展相协调,重点工程与身边增绿工程建设相衔接;

──坚持以生态效益为主,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相结合的原则,建设生态经济型防护林体系,实现生态建设与经济发展的协调统一;

──坚持因地制宜,因害设防,突出重点,分步实施,讲求实效的原则,建设区域性防护林体系;

──坚持人工恢复和大自然自我修复相结合的原则,人工造林与封山育林相结合,建设与保护并重。

──坚持国家、集体、个人一起上的原则,在充分体现政府投资主体责任的前提下,多渠道、多层次、多方位筹集资金,依靠各级政府和广大群众,广泛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建立多元的投入机制。

──坚持科技兴林的原则,加大和提高林业建设的科技含量,依靠科技兴林,努力改造传统的林业生产方式和生产技术,着力提高林业的生态效益,坚持适地、适树、适品种、适种源、适措施,积极推广乡土树种,优化林种树种结构。

三、发展目标

到2015年,森林覆盖率达到32%以上,森林蓄积量增加到2206万立方米以上,林业产业总产值达到1.8亿元,年均增长6%;紧紧围绕以西宁为中心的东部城市群建设,以生态保护和建设这个中心,调整林业建设布局,加大城市、城镇周边、新农村村庄绿化美化和低产林改造力度,促进林种、树种结构合理,林分质量提高;积极争取实施湟水流域百万亩人工林基地建设工程,祁连山水源涵养区和湟水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项目,黄土高原综合治理四大工程;生态建设达到新水平,成为生态文明建设成效的显著时期,使全区生态环境状况得到明显改善,生态环境恶化的局面得到遏制。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率由2010年68%提高到80%以上;种苗产地检疫率达到100%,成灾率控制在15‰以下,测报准确率提高到90%以上,无公害防治率达到90%以上。

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8‰以内,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

林木林地确权发证率80%以上;林业案件查处率和征占用林地审核率达到95%以上;林木采伐控制在采伐限额以内,林木采伐许可证、木材运输证合格率在95%以上。

第四章 林业发展的主要任务和重点项目

一、林业生态体系建设

林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继续以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三北防护林野生动植物保护和自然保护区建设、国家重点公益林保护等国家重点公益林为主。规划人工造林237.6万亩,其中退耕还林102万亩,天然林保护工程人工造林8万亩,“三北”五期人工造林54万亩,其他造林73.6万亩(湟水流域人工造林25万亩;黄土高原丘陵区生态综合治理人工造林45.6万亩;祁连山水源涵养区生态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林业建设项目人工造林3万亩)。封山育林134.2万亩,其中天保工程32.5万亩,三北工程57万亩,黄土高原丘陵区生态综合治理项目44.7万亩。

(一)林业重点工程

1、“三北”防护林建设工程:以治理水土流失为重点,改善人居环境,保障区域生态安全为目的,在巩固现有建设成果的基础上,人工造林与封山育林相结合,退化林分修复与中幼林抚育、新农村村庄绿化结合,加大林业适用技术推广力度,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增加和恢复林草植被,进一步完善生态防护林体系。

规划完成人工造林面积54万亩,其中湟水河流域24万亩。年均10.8万亩;封育总面积57万亩,其中湟水河流域24万亩,年均11.4万亩;幼林抚育7.9万亩,中幼林抚育12.3万亩,年均4.04万亩。新农村村庄绿化700个村。规划总投资49124万元,全部为国家投资。

2、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建设:以天然林资源保护为核心,加大森林资源管护力度,提高生态公益林建设质量,加快森林植被及其生态系统的恢复,进一步改善建设区的生态环境,为全区生态、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工程实施范围为6县27个国有林场和部分林区乡镇,建设区森林管护面积374.54万亩。2011—2015年规划完成人工造林8万亩,年均1.6万亩;封山育林32.5万亩,年均6.5万亩。管护资金8895万元,造林投资4000万元,封山育林投资3250万元, 规划总投资16145万元,全部为国家投资。

3、退耕还林工程:以恢复林草植被、治理水土流失为重点,巩固现有退耕还林地成果,对25度以上的坡耕地、水土流失严重、耕作条件差不适应农作物种植的耕继续实施退耕还林工程。在“十二五”期间,全面完成《青海省退耕还林规划》和《青海省巩固退耕还林成果规划》的各项指标和任务将工程实施与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地方经济发展、农民脱贫致富更加紧密结合,确保“退得下、还得上、稳得住,能致富”。

争取国家政策,完成退耕还林102万亩。规划总投资51000万元,全部为国家投资。

4、国家级公益林建设工程:“十二五”期间,除管理好已列入国家级的324.69万亩公益林外,争取分批将全区现有的100.33万亩未成林造林地纳入国家级公益林中央森林生态补偿基金之内。规划投资15828万元,全为国家投资。

(二)林业重点建设项目

1、湟水流域百万亩人工林基地建设项目:工程涉及海东地区平安、互助、乐都、民和等四个县实施人工造林,全部为乔木林或乔灌混交林。项目建设规模为25万亩,年均5万亩;规划投资12500万元。全为国家投资。

2、湟水河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争取国家支持,启动实施《青海省湟水河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到2015年,治理退化面积33万亩,为生态环境建设奠定良好基础。规划总投资35803.45万元。全为国家投资。

3、黄土高原丘陵区生态综合治理工程:争取启动实施青海黄土高原丘陵区生态综合治理工程。项目涉及海东地区六县。林业生态建设的主要内容有封山育林44.7万亩,人工造林45.6万亩、林地管护67.5万亩。规划总投资27270万元。全为国家投资。

4、祁连山水源涵养区生态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林业建设项目:争取启动实施《祁连山水源涵养区生态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规划》,规划林业生态建设项目涉及本地区三县四个乡镇分别为:互助县加定镇、巴扎藏族乡;乐都县马营乡、民和县北山乡。完成植树造林6.75万亩,总投资4590万元。其中:“十二五”期间完成植树造林3万亩,投资2040万元全为国家投资。

(三)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

1、建立和完善全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网络,在3个省级疫源疫病监测站中新建1处国家级疫源疫病监测站,新建4个省级疫源疫病监测站,配备野外监测设施设备、监测信息传递设备、样本暂存和消毒设备、取样设备、个人防护设备和基础监测设施等,规划投资340万元。

2、全区野生动植物资源监测体系建设:针对我区野生动植物资源分布、重点物种栖息地现状,确保及时掌握资源动态变化,建立地区级野生动植物资源监测站1处;规划投资200万元。

3、孟达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加强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新建和维修林区道路70公里,管护站新建、维修,供电、给排水、办公设施设备购置等保护区管理站基础设施。规划总投资4300万元,其中专项投资2200万元,银行贷款1900万元,自筹200万元。

(四)森林经营工程

“十二五”期间,森林经营工程主要对公益林和商品林(不含经济林和灌木林)中幼龄林开展抚育间伐、补植改造、采伐改造、综合改造等措施,优化林分结构,促进木生长提高森林质量和生态功能。森林经营工程规划目标为65万亩,其中,幼龄林抚育45万亩、中龄林抚育20万亩。投资6467万元。

(五)绿色通道建设与农田林网更新改造

1、绿色通道建设:在进一步完善国道绿化的同时,加强对县乡公路的绿化,提高道路整体绿化水平,逐步建成以乔、灌为主体,花、草相结合,防护功能明显,景观优美的绿色生态通道。完成公路绿化1169公里,投资11285万元

2、农田林网更新改造:通过新建、更新、改造等方式,完善防护林体系建设,提高防护效益。建设规模12万亩,投资15998万元。

3、农业示范园区林网建设和绿化工程:在高原特色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中道路绿化210公里,薄皮核桃、针叶树、经济苗木育苗1000亩。投资8500万元。

二、林业产业体系建设

结合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和其它林业重点工程,以人工营造沙棘和现有沙棘改造,建立沙棘基地,扩大沙棘资源规模。在黄河、湟水谷地适宜地区积极开展经济林建设。

1、核桃经济林建设:在民和、循化、化隆三县黄河、湟水谷地适宜地区营造核桃经济林10万亩。投资9750万元,其中国家投资5000万元,自筹4750万元。

2、沙棘基地建设:在六个县条件适宜的浅、脑山退耕还林地内,营造沙棘雌株基地建设25万亩,到“十二五”末使全区沙棘基地建设面积达到35.8万亩。投资8000万元,其中国家投资6400万元,自筹1600万元。

3、森林旅游基地建设:“十二五”期间,森林休憩旅游坚持“立足保护、适度开发、引资共建、突出特色”的方针,以市场为导向,整合资源、科学规划、加大宣传和营销力度,充分发挥森林资源优势,修建道路、景点、宾馆、娱乐等设施。集中力量抓好平安东沟、化隆雄先、乐都杨宗、药草台、民和西沟、古鄯、塘尔垣、互助南门峡、松多、小寺山等十处省级森林公园。循化新建一处黄河湿地公园和一处高原生态植物园。努力使全区森林生态旅游年接待人数达50万人(次)。总投资10710万元,其中国家投资9974万元,自筹736万元。

4、苗圃基地建设:每年完成新育苗7000亩,“十二五”末使全区育苗面积达到2万亩。重点培育适宜本地的乡土乔灌木树种和核桃、沙棘雌株育苗。同时加大城镇绿化苗木和针叶树种苗木繁育,大力发展高标准容器育苗。投资3080万元,其中国家投资2464万元,自筹616万元。

三、保障体系建设

(一)森林公安及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

依托海东地区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一、二期工程建设》,建设海东地区森林火灾预警、指挥系统,使森林火灾远程遥感监测覆盖全区,建立全区地、县森林防火指挥系统及地、县及重点林区物资储备库。

1、海东地区远程视频监测森林火灾预警工程项目建设:地、县森林火灾预警、指挥室7处、其中指挥中心室建设土建1340平方米,配套卫星监测接收终端设施、森林火灾远程遥感监测接收终端系统等投资762万元;火灾监测接收系统7套、六县重点林区森林防火远程前端视频监测点共计71个,投资2826.5万元;规划总投资3588.5万元。全为国家投资。

2、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建设:建设地、县及重点林区物资储备库21处4790平方米;在地、县物资储备库储备灭火工具和扑火物资。项目总投资3193万元,全为国家投资。

(二)森林资源监测体系建设:

为适应全国林业发展战略的转变,满足建立以森林植被为主体、乔灌草结合的安全体系,逐步建立县级、乡镇(林场)监测站二级森林资源网络监测体系、生态监测体系、营造林管理及林政稽查体系。

(1)森林资源监测体系:共建立地、县监测体系56套,其中:森林资源监测体系21套,营造林管理系统21套,灾害和应急系统7套,森林资源效益评估系统7套。国家投资1120万元。

(2)地、县、乡网络系统:“十二五”期间建成地、县、乡计算机网络系统。国家投资2930万元。

(三)林业科技推广体系建设

以强化林业技术推广中心“管理、组织、指导、服务”职能作为核心,以稳定队伍、提高人员素质,改善工作条件,强化能力建设为重点,以开展重点县林业技术推广中心建设为手段,完善林业技术推广中心体系,全面提高林业技术推广中心整体水平,为全省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和改善生态提供更好的服务。

1、县林业科技推广站(中心)和乡镇林业站建设:规划改扩建县级林业科技推广站(林业站)6个,乡镇林业镇75个。国家投资6150万元。

2、林业科技推广示范项目:“十二五”期间,建立以核桃良种繁育及造林技术推广、抗旱造林综合配套技术推广、优良沙棘雌株繁育及造林技术推广、优良乡土灌木树种繁育及造林技术推广、河北杨为主的优良杨树繁育技术推广、抗旱乡土树种容器育苗及造林技术推广等为主的内容的林业科技推广示范基地。其中:争取国家级林业科技推广示范项目15项(年均3项),投资1500万元;争取省级林业科技推广示范项目40项(年均8项),投资500万元。

(四)林业有害生物防治

重点加强监测及预报警报体系建设,建立森林病虫害情报档案和数据库,掌握全区病虫害动态,预测短、中、长期主要病虫害发生趋势和危害程度,定期准确及时发布预报,提供防治决策依据。

1、森林病虫鼠害防治:“十二五”期间共防治病虫鼠害400万亩,年均80万亩,投资5679万元。

2、森林病虫鼠害防治仪器购置:主要为检验检疫设备、防治车辆、监控设备等,投资4598万元。

(五)种苗工程

力争到2015年,全区基地供种率达到60%,良种使用率达到35%,种子和苗木合格率均保持在90%以上。建立较为完善的林木种苗生产供应、安全保障、科技创新、社会服务体系。

1、地、县林木种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十二五”期间,基本建立起地、县两级种苗质量保障、种苗加工贮藏和种苗信息管理体系。项目总投资1066.85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853.35万元,地方配套资金213.5万元。

2、云杉、沙棘、柠条等采种基地建设:建设互助县青海云杉、沙棘采种基地1.5万亩,平安县小峡镇、洪水泉乡边家滩建设柠条采种基地1万亩, 在退耕还林区和峡群林场建设沙棘采种基地1万亩,共3.5万亩,投资700万元,全部为国家投资。

3、青海省软儿梨、冬果梨、沙果种质资源收集保存建设项目:对青海东部地区民和县、化隆县、循化县、尖扎县、贵德县现有的优质软儿梨、冬果梨和乐都县沙果种质资源在认真调查的基础上,摸清品种、数量和分布状况,建立收集保存区和扩繁区,对种质资源进行有效保护。项目总投资204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163万元,地方配套资金41万元。

(六)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

 “十二五”期间,在国有林场林业危旧房改造的基础上,逐步启动实施国有林场道路、饮水、供电等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改善林区民生。

1、危旧房改造:按照国家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有关要求,参照国有林区棚户区改造的标准,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采取原址重建、异地新建、翻修加固三种改造方式,全区危旧房改造总户数407户。投资814万元,其中国家投资407万元,省级配套407万元。

2、林区道路建设:到2015年林区道路建设达到4级国家公路建设标准。建设林区道路139公里,其中新建96公里,改造43公里。国家投资4030万元。

3、国有林区饮水安全:管网延伸生活用水16公里、集雨设施41处,机井生活用水3处、引水管线生活用水200公里。国家投资2663.2万元

4、国有林区供电设施建设:

国有林场改造10kv以上输电线路0.5km,380v配电线路3km,同时购置变配电设施1套。

国有林场新建10kv以上输电线路34km,380v配电线路240km,购置太阳能发电机173台,变配电设施5套。国家6918万元。

四、投资概算

“十二五”规划总投资333995万元,其中国家投资323031.5万元,银行贷款1900万元,地方配套与自筹9063.5万元。

在国家投资中“十二五”可完成投资为177864.7万元。争取国家投资的项目资金156130.3万元,其中退耕还林51000万元、湟水流域治理等四项77613.45万元、野生动植物及自然保护区建设4840万元、森林旅游基础设施建设10710万元、县乡林业站建设6150万元、森林资源监测体系4050万元、种苗基础设施及种苗基地建设1766.85万元。


第五章 林业改革重点和保障措施

一、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深入贯彻落实《中共青海省委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到2012年全面完成全面推进集体林权的主体改革任务。开展放活经营权、保障收益权、落实处置权的配套改革,建立健全“申报制造林”、“奖励制造林”、“利益驱动造林”等造林体制和机制改革。在明确权属的基础上,遵循自愿、有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鼓励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的合理流转,各种社会主体都可通过承包、租赁、转让、拍卖、协商、划拨等形式参与流转。指导建立各类林业专业合作组织,引导农户通过林权抵押贷款,积极发展生产,增加收入,从而巩固改革成果,逐步建立起产权归属明晰、经营主体到位、责权划分明确、利益保障严格、流转规范有序、监管服务有效的现代林业产权制度,实现资源增长、农民增收、生态良好、林区和谐的目标。

二、加强领导,广泛宣传

建设生态,改善环境是加快我区经济发展的保证,是农业生产的绿色屏障。因此“十二五”规划以生态建设为中心,依靠政府行为,发挥各级领导的职能作用,坚持各级领导绿化目标责任制的考核指标,把造林绿化摆到议事日程。广泛宣传,积极动员群众,唤起全社会的力量,保护和建设生态环境。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实现生态建设,生态安全,生态文明的宏伟目标。

三、加强工程项目和资金管理,继续实行领导责任制

严格按照基建程度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管理,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监理制、招投标制,将项目管理纳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建立政府投资项目的社会监督机制,鼓励公众和新闻媒体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监督。

四、加强依法治林

围绕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积极制定相应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完善地方林业法规体系。实行林业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严格执行林业法律、法规,加大对破坏森林资源、野生动植物资源的打击力度,切实保护好我区的森林资源。

五、加快林业体制改革

当前,我国林业改革进入了攻坚阶段,迫切需要加快林业体制改革,特别是加强林业行政管理制度建设,要建立林业行政体制改革审查制度,规范林业行政决策程序,建立决策咨询制度,实行改革执行情况评价,保障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勇于改革实践,敢于探索和试验,在不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前提下,在不伤害林业经营者特别是林农利益的基础上,活跃市场经济,加快促进林业产业发展和生态建设。

六、强化森林资源林政管理工作

天然林全面实行禁伐,继续保护;农民自用材严格执行限额管理,严格执行木材采伐限额、采伐迹地更新制度,严格执行封育禁牧,确保森林资源持续增长和合理作用;完善森林资源监测体系建设,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强化管理和监督力度,规范执法行为,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加强对木材加工企业的监督和管理,规范木材流通秩序,严厉打击木材流通违法活动;开展林地普查,建设地区和六县林地信息管理系统工程项目,建立林地动态监测系统。

        (东发改〔2011〕557号文批准下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