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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地区档案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来源:    时间:2012年06月29日    

十二五 时期是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着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完成 三大历史任务 的五年,为科学谋划好这一时期档案事业的发展任务,推动海东档案事业又好又快的发展,结合全区实际制定档案事业发展 十二五 规划。

一、全区档案事业发展 十一五 规划简况

(一)取得的成绩

2006年以来,全区档案工作以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青海省实施<档案法>办法》,牢固树立档案工作的服务宗旨,积极进取,开拓创新,在档案管理和档案开发利用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档案工作为全区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发展提供服务,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档案法制建设取得新进展,全面推行档案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大了档案执法力度;档案提供利用工作成效显著,为领导决策、经济建设和服务民生等项工作提供档案服务;地区现行文件查阅中心被确定为政府公开信息查阅场所,完善文件报送监督机制,丰富查阅服务手段;地、县7个档案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教育功能得到进一步发挥;机关档案管理工作有了新提高,完成了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的编制和审批备案工作,推动了国家档案局8号令的全面贯彻实施;档案馆馆藏不断丰富,创新了档案服务机制;业务建设取得了好的成绩,极大地推动了我区的档案工作,使我区的档案工作连续七年走在了全省的前列。 十一 五期间,我区有102个机关单位实现青海省三级以上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 44个乡(镇)实现目标管理,409个行政村实现村级建档,4个社区建档,1个档案馆晋升为省一级档案馆目标管理。全区90%机关档案室实现目标管理;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实现大跨越;社区档案全部建档;民生档案工作全面开展;档案信息化建设稳步推进;档案教育培训得到新加强;档案宣传工作取得明显社会效果,扩大了档案工作的社会影响。档案馆舍建设有了突破性进展,做好各县档案馆建设前期准备工作,基本实现了海东地区档案事业发展 十一五 计划的目标。

回顾 十一五 ,我们的工作不但取得了显著成绩,而且积累了许多经验和体会。

一是各级党政领导对档案事业的重视是档案事业发展的前提。二是档案事业的发展离不开广大档案工作者的辛勤工作,无私奉献。三是档案事业发展离不开一整套符合实际、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四是档案事业发展离不开实事求是、改革创新的工作作风。

(二)存在的问题

1、档案行政执法主体不明,体制不顺。

2、档案局、馆人员编制偏少,人员少与工作量大的矛盾十分突出。

3、档案事业发展所需经费投入不足,档案馆馆库基础设施薄弱。

4、档案信息化建设明显滞后。

5、干部队伍结构不合理,人员素质有待提高。

对此,我们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妥善解决,促进档案事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二、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地委、行署和省局的工作部署,坚定信心、团结奋斗,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以提高档案服务水平为统领,着力加强档案馆、室建设, 三个体系 建设,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满足社会各界档案利用需求为目标,以档案资源建设为核心,以档案信息化建设为重点,以档案法制建设为保障,加大档案开放力度,优化档案信息资源,紧紧围绕构建和谐海东这一目标,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不断提高档案部门服务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的能力,促进档案事业与社会各项事业协调发展。

(二)总体目标

十二五 时期,继续加大对档案事业的投入力度,加快修建地、县档案馆舍建设,使全区档案馆的设施齐全、功能完善、技术先进、馆藏丰富、利用频繁,充分发挥档案安全保管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档案利用中心、政府信息查阅中心和电子文件中心 五位一体 的功能;机关、企事业、重点工程、农业农村和社区档案工作规范有序地开展;全区各工作部门档案室收集齐全、整理规范、利用便捷、移交及时;建立档案信息网络,实现全区档案信息资源共享;加强档案法制建设,实现档案工作依法管理,总体达到 设施完善、科学进步、服务高效 的目标。

三、主要任务

(1)档案法制建设

认真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严格执行国家、省有关档案法律法规,规范档案管理行为,依法行政,依法治档。建立和完善档案法律监督机构,加大档案行政执法力度,规范执法程序,形成良好的执法氛围,切实查处档案违法行为。继续加强档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全面推行档案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深入开展《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和《青海省实施《档案法》办法》等档案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全社会的档案法律意识。

(2)档案馆建设

合理配置档案馆资源,完善档案馆功能,实现档案馆基础设施和设备现代化。要紧紧抓住国家档案局实施中西部地区县级国家综合档案馆建设项目机遇,加快档案馆舍建设步伐,不断提高档案馆工作水平。结合实施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的《中西部地区县级综合档案馆建设规划》,力争到 十二五 末,新建扩建七个符合《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和《档案馆建设标准》的档案馆。

(3)档案资源建设

档案资源是档案事业的立业之本,是档案事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必须坚持抓好档案资源建设。切实做好档案接收、征集、管理工作,要有计划、有重点地选择能够反映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主要业绩与荣誉,反映主要行业特色的档案、重大活动档案、名人档案、家庭档案、荣誉档案等接收进馆;加强转制、破产、关停企业档案的接管,加大婚姻、房产、土地、社保档案等的监督指导,确保馆藏档案门类齐全、结构合理。依法接收到期档案进馆,加大珍贵、特色档案征集和档案开放力度,充分发挥档案馆档案安全保管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档案利用中心、政府信息查阅中心和电子文件中心 五位一体 的功能。进一步加强现行文件的收集和规范整理。

(4)档案信息化建设

档案信息化是档案事业发展的方向之一,也是电子政务和信息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充分认识到这一趋势,积极开展信息化建设。定期公布开放档案、业务信息,举办展览,逐步开展网上文件目录查询和全文查询服务。要加快馆藏档案的数字化进程,探索馆藏档案目录数据库、重要档案全文数据库和声像、照片等特殊档案的多媒体数据库。以 青海省档案信息网站 为龙头,组建海东地区档案信息网,并逐步对社会开放,建设成为公共服务网。严格执行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电子文件管理暂行办法》,做到各机关形成的电子文件(档案)、电子目录与纸质档案移交(接收)进馆,确保安全。积极开展农村档案信息共享工作,力争 十二五 末40%左右的乡镇和村实现档案信息共享。

(5)档案安全体系建设

加强馆藏档案的安全保管与保护工作,档案库房要建立自动防火、防盗和温湿度控制系统,确保档案实体的安全。做好馆藏重点档案的抢救工作,建立重点档案保护制度。加强对档案信息网络系统的管理,保障操作安全、接入安全和应用服务安全。建立完备的档案信息数据备份机制。

(6)档案业务建设

探索有效促进档案管理的新方法,加大基层档案管理监督力度,确保归档文件科学、准确、完整、整理规范,利用便捷。认真开展国家级档案馆测评工作,力争地、县7个馆创建为国家三级以上档案馆。贯彻落实国家档案局8号令,完成各机关、团体文件归档范围、保管期限表的制定和审查备案工作。各单位依法按期向地、县档案馆移交符合标准的档案,提高档案管理现代化水平和为各方面工作服务的能力。积极开展机关档案室行政执法检查和业务指导工作,机关档案室全部实现规范化管理。

探索和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现代企业制度所需要的企业档案管理新模式,指导全区企业建立健全档案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推动全区事业单位建立健全档案工作,加大对卫生、教育、社保系统档案工作的督促指导。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开展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示范县乡创建活动;规范林权改革档案工作;按照《国有破产企业档案管理及处置意见的通知》,继续开展国有企业资产与产权变动档案处置工作。

进一步做深做细做实已公开现行文件利用工作。要认真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对已公开现行文件的收集,确保各项政策性文件的连贯性,并及时以各种形式、各种渠道向社会开放,真正把档案馆打造成当地政府的主要政务公开场所,开展 档案服务进社区 活动,让老百姓更好地了解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维护他们的知情权。要充分发挥档案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作用,有针对性地挖掘馆藏档案史料中的爱国主义教育素材,开展爱国主义及理想、信念教育,使档案馆真正成为人民群众查询信息、学习知识、接受教育、陶冶情操的活动基地。

四、保障措施

(一)加大政府投入力度。档案部门要主动请示汇报,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将档案工作纳入当地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 十二五 规划,并给予档案工作更多政策和资金保障;地、县政府应当依法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将档案工作纳入议事日程,研究解决档案事业发展难题,为顺利实施和全面完成档案事业发展 十二五 规划各项任务提供必要保证和经费支撑。档案事业是政府投入的公益性事业,档案事业的发展必须靠政府的投入,特别是对档案的保护和抢救、档案信息化建设等方面所需费用要予以重点保障,要有专项预算;机关、乡镇、地、县直单位综合档案室,要购置必备的档案设备,搞好防盗、防虫、防潮、防火等配套保护措施,确保档案利用安全。

(二)加大依法治档力度。认真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进一步明确档案部门管理职责,规范行政行为,加强行政监督,强化行政责任,提高行政效能。

健全档案行政执法机制,完善监督考核机制,制定档案行政执法程序规定,规范档案执法主体资格、执法权限、案件办理、行政处理、责任追究、行政执法检查,提升档案执法水平。

依法管理全区档案事业,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围绕建设依法行政的良好环境,强化依法行政观念,杜绝行政不作为。要深入法制宣传,使全社会的档案意识不断提高。要坚持经常性执法和专项性执法相结合的原则,扩大执法范围;要敢于执法,依法查处档案违法案件,维护档案法规的权威,不断推动全区档案事业的健康发展。

(三)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树立科学的人才观,高度重视人才工作,积极实施人才强档战略。加快档案人才队伍建设,合理调整人才比例,优化人才结构,制定档案人才建设规划,加大对档案人才培养的投入,重点抓好档案信息技术、法制、编研、科研、行政管理等方面人才的培养,适应现代化管理的需要。合理使用档案干部,营造人才成长环境,建立一支学习型、实干型、创新型的业务骨干和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完善档案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继续开展档案人员专业培训,为档案事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一是注重人才的使用,要敢于大胆使用具有专业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特长的年轻干部,发挥他们的聪明才智,大胆启用。二是稳定档案干部队伍。档案工作连续性强,许多工作,特别是基础业务和规章制度建设,需要档案人员较长时间的学习,积累经验,才能逐渐适应或逐步完善。档案干部的频繁调动,无疑将影响到档案工作的连续性,因此,必须抓紧做好档案干部队伍的稳定工作,从维护档案工作的长远利益考虑,加强档案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三是要加强对现有档案人员的继续教育。面对目前档案部门人员知识老化,新技术知识贫乏的状况,加强现有人员的继续教育是目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内一项刻不容缓的工作任务。对现有档案队伍中的人员有计划、有重点、分期分批的进行培训,通过培训、岗位练兵,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使他们尽快适应档案工作数字化、现代化的需要。四是大力培养档案专业干部队伍。树立以人为本,人才是第一资源的理念,把档案专业大学生充实到档案部门,并为他们施展才华提供平台。

(四)加强档案工作宣传力度。地、县要成立档案宣传教育领导小组,确定档案宣传教育重点。通过坚持不懈、大张旗鼓的宣传来唤起全社会的档案意识,为档案事业的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氛围。把档案宣传工作始终列入每年的工作计划之中,纳入有关人员的岗位目标责任书中,规定硬指标,制定奖惩措施。在档案工作的宣传内容上,一要加强档案法律法规的宣传;二要做好档案部门形象的宣传,即档案部门创新服务机制,拓宽服务领域,提高服务水平,积极投身于为各级领导决策服务,为各部门工作服务,为社会各界服务和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的各种典型事例,大力弘扬档案部门 团结、务实、奉献、创新 的良好形象,以扩大档案工作在各项事业中的影响,提高知名度。

(东发改〔2011〕553号批准下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