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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经济动态(01月27日——02月03日)
来源:    时间:2015年03月02日    

国家发布最新数据,2015年1月,中国非制造业商务活动指数为53.7%,比上月回落0.4个百分点,高于荣枯线3.7个百分点,表明我国非制造业仍保持平稳发展势头。

2015年1月,中国制造业采购经理指数(PMI)为49.8%,比上月下降0.3个百分点。中国1月汇丰制造业采购经理指数(PMI)终值为49.7,尽管连读第二个月低于荣枯分水岭,同时也略低于初值49.8,但是仍高于2014年12月的终值49.6。

国家发布最新动态, 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印发了《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

《意见》提出,2015年,农业农村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按照稳粮增收、提质增效、创新驱动的总要求,继续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全面推进农村法治建设,推动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努力在提高粮食生产能力上挖掘新潜力,在优化农业结构上开辟新途径,在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上寻求新突破,在促进农民增收上获得新成效,在建设新农村上迈出新步伐,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意见》提出主要做五个方面的工作:围绕建设现代农业,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围绕促进农民增收,加大惠农政策力度;围绕城乡发展一体化,深入推进新农村建设;围绕增添农村发展活力,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围绕做好“三农”工作,加强农村法治建设。

2月2日,国务院公布了《关于改革和完善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71号),针对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制度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意见》明确了改革的总体目标、基本原则和主要措施。

《意见》明确,改革和完善转移支付制度的总体思路,是以推进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主要目标,以一般性转移支付为主体,完善一般性转移支付稳定增长机制。同时,着力清理、整合、规范专项转移支付,严格控制项目数量和资金规模,增强地方财政的统筹能力。

《意见》要求,将进一步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和比例,逐步将占比提高到60%以上。同时,清理整合专项转移支付,严格控制新设专项。在2014年预算中,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已从2013年的220个压减到150个左右,减少了1/3。2015年专项转移支付数量将进一步减少。

《意见》还提出:政策到期、绩效低下等已无必要继续实施的项目,应予取消;凡属“小、散、乱”,效用不明显以及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充分调节的专项,应坚决取消;逐步取消因探矿权和采矿权价款、矿产资源补偿费等以收定支设立的专项。对目标接近、资金投入方向类同、资金管理方式相近的项目予以整合,严控同一方向或领域的专项数量。上级政府在安排专项转移支付时,不得要求下级政府承担配套资金。

近日,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精神和国务院决策部署,为落实“推动内陆同沿海沿边通关协作,实现口岸管理相关部门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的重大举措,国务院印发《关于落实“三互”推进大通关建设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68号)。

《通知》提出,立足更加积极主动的对外开放战略,强化跨部门、跨区域的内陆沿海沿边通关协作,完善口岸工作机制,实现口岸管理相关部门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以下简称“三互”),提高通关效率,确保国门安全,力争到2020年,形成既符合中国国情又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通关管理体制机制。

省内最新动态,2月1日,省市场价格调控工作联席会议2015年第一次会议召开,省委常委、副省长马顺清主持会议并讲话。会议总结去年全省价格调控工作,分析今年形势,安排部署相关工作,省市场价格调控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与各市州政府签订今年价格调控目标责任书。

会议指出,过去一年,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市场价格调控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多管齐下,综合施策,组合出拳,有效稳控物价,圆满完成了全年调控目标任务。

会议强调,我省物价输入性、传导性、季节性上涨特征明显,今年总体形势依然不容乐观,要继续采取综合措施稳控物价,确保完成调控目标任务。要抓好“米袋子”和“菜篮子”工作,落实好各级政府稳控物价的主体责任和省政府稳定粮食生产、发展设施农业、增加农畜产品供给的一揽子措施;做好春节前平价粮油投放和重点商品组织调运投放;继续加强平价商店、农贸市场和平价市场建设和管理;及时启动社会救助保障与物价上涨的联动机制;继续实行农畜产品绿色通道制度;继续通过媒体定期通报物价;加大物价联合执法监督检查力度;鼓励重点商贸企业开展打折让利促销活动。确定我市平安、乐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分别同比增长3.3%以内的调控目标。

今年起,我省涉案财物价格认定将有章可循。1月30日,记者从省政府法制办和省发展改革委联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省首部涉案财物价格认定方面的省级政府规章——《青海省涉案财物价格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015年2月1日正式施行,标志着我省涉案财物价格认定迈入了法制化管理轨道。

涉案财物价格认定是指各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价格认证机构接受司法、行政执法机关及其派出机构的委托,对办案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涉及价格不明或者价格难以确定的财物或者标的,依法进行价格测算、确定价格,并做出认定结论的行为。价格认定是办案机关办案的依据,关系到司法公正和行政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事关“罪与非罪,罪轻罪重”的判定和“罪刑相适应”原则的实现,事关党和政府的形象,对公正执法、建立和谐社会、维护国家利益和当事人合法权益具有重要作用。该《办法》的施行,将为规范我省涉案财物价格认定行为,加强对涉案财物价格认定工作的监督管理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据了解,该《办法》主要规定了涉案财物价格认定的管理体制,涉案财物价格认证机构设立和人员执业要求、回避制度及行为规范,涉案财物价格认定的程序规定、受理或不予受理期限规定,补充认定、重新认定、复核裁定程序规定以及价格认定所应遵循的方法和法律责任等相关内容。

国内股市方面,2月3日,沪深300指数收报于3437.45点,较上周下跌170.54点,跌幅4.73%;上证指数收报于3204.91点,较上周下跌178.27点,跌幅5.27%;深证综指收报于1533.22点,较上周下跌14.8点,跌幅0.96%;香港恒生指数收报于24554.7点,较上周下跌355.2点,跌幅1.43%。

大宗工业产品方面,1月30日,青海西宁75-A硅铁合金价格为5250元/吨,较上周持平。

1#电解镍价格在109700-110100元/吨, 较上周上涨2.85%;1#金川镍价格在110000-110300元/吨,较上周上涨2.85%;1#进口镍价格在109500-109800元/吨,较上周上涨2.86%。

A00铝锭价格在12880-12920元/吨,较上周上涨1.33%;铝合金锭ADC12(华东)价格在14550-14750元/吨,较上周下跌0.34%;ZLD102(国产)价格在13300-13600元/吨,较上周上涨1.5%;A356(国产)价格在13550-13750元/吨,较上周上涨1.49%。

山西优混煤炭平仓价为495元/吨;普通混煤平仓价为395元/吨,均较上周持平。

对外贸易方面,2月3日,波罗的海干散货综合运价数(BDI)为590点,较上周下跌16.07%。西本钢铁指数为2530点,较上周下跌1.94%。

国际原材料市场价格方面,2月3日,WTI原油价格为49.57美元/桶,较上周上涨9.79%;北海布伦特原油价格为54.75美元/桶,较上周上涨13.68%。黄金现货价格买入价257.83元/克,卖出价258.03元/克,较上周均上涨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