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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委】海东市全力做好第四批专项建设基金项目申报工作
来源:    时间:2015年11月10日    

为充分发挥专项基金项目对全市促投资、稳增长的拉动作用,近日,海东市召开2015年第四批专项建设基金项目申报专题会议,对此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要求各县(区)、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全力做好国家专项建设基金申报工作。

国家发改委安排专项建设基金是由国家开发银行和国家农业开发银行向邮政储蓄银行定向发行长期专项债券提供项目建设资本金(属于低息贷款),利率最高1.2%,且债券期限为8到10年(甚至更长),国家财政对总利息的90%进行贴息。申报过程中需提供项目可研(立项、备案或核准)批复和项目简介材料,在与国家开发银行和国家农业开发银行签订协议时,需落实股权回购主体。

海东市前三批专项建设基金申报工作已完成,共落实项目26项,安排资金76398万元。从申报情况看,项目储备不够、申报条件研究不清楚、谋划和包装项目能力不足、衔接沟通不到位、重申报轻落实等现象,严重影响了全市项目申报成功率。

针对前三批专项建设基金申报工作存在的问题,海东市提出做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高度重视投资和项目工作。充分发挥投资拉动作为稳增长、调结构、培育新增长点的关键抓手,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全面完成投资目标任务。二是抢抓机遇认真组织项目申报。抓住项目申报关键环节,对照第三批国家专项建设债券基金要求,提前梳理第四批国家专项建设债券基金项目,做到科学合理归类和包装项目,积极组织申报,使全市有更多的项目纳入国家专项基金支持范围。三是加强与省发改委相关处室等部门沟通衔接工作。积极向省发改委投资处、社会处、基础产业处和省工信委相关处室沟通衔接专项建设债券基金项目,确保渠道畅通和工作顺畅,使争取专项建设基金工作取得实实在在成效,达到预期目标。四是力促已安排资金项目尽快落地。加快已安排资金项目实施进度,在年底前形成更多的实物工程量,重点推动海吉星国际农产品交易中心、循化县养老院等项目前期工作,力促尽快落地实施,确保通过国家发改委专项督查。五是抓好明年实施项目谋划和储备。围绕“两个试点”以及国家“11+6+3+1”重点投资领域,做好2016年实施项目的谋划储备工作,做实项目,做细前期,滚动入库,努力形成“建设一批、谋划一批、储备一批、补充一批”的良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