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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行署办公室转发地区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海东地区中心支行关于海东地区本级预算单位推行公务卡实施意见的通知
来源:东署办〔2010〕52号 时间:2010年04月21日
各县人民政府,行署各部门:
经行署研究同意,现将地区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海东地区中心支行制定的《关于海东地区本级预算单位推行公务卡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