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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海东市“三公”经费“再压缩5.5%
来源:    时间:2015年04月10日    

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国务院“约法三章”和省政府有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进一步压缩“三公”经费,严格控制差旅、会议、节庆活动等公务支出的统一要求,2015年,海东市各县(区)及市直各预算单位在不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的基础上,将公务接待费和车辆运行费在上年执行基础上压缩368.3万元,较上年执行数下降5.5%,其中公务接待费在上年执行基础上下降5%,压缩114.3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在上年执行数基础上降了5.8%,压缩253.91万元。同时,继续严格控制各种会议、庆典、节会等活动费用支出,严禁建设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