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海东财税部门按照全省财政工作会议和海东市一季度经济形势分析会议精神和工作要求,深刻分析当前面临的形势,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目标任务,强化收支管理,财政预算收支实现“双过半”。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情况。海东市累计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1709万元,为年度预算的57.8%,超序时进度7.8个百分点,较上年同期增收16260万元,增长17%,超省考核目标6个百分点。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构成情况:税收收入完成83833万元,为预算的53.1%,增长5%,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75%。其中: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主体税种完成5268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47.2%;小税种完成3115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27.9%;非税收收入完成27876万元,为预算的78.5%,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为24.9%,同比增长79%。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分县(区)完成情况:平安区完成16866万元,为年度预算的57.5%,同比增收1984万元,增长13.3%;循化县完成5525万元,为年度预算的57%,同比增收1294万元,增长30.6%;乐都区完成14299万元,为年度预算的53%,同比增收2054万元,增长16.8%;互助县完成19565万元,为年度预算的50.3%,同比增收2008万元,增长11.4%;化隆县完成5787万元,为年度预算的50.3%,同比增收366万元,增长6.8%;民和县完成17764万元,为年度预算的48.6%,同比减收1990万元,下降10.1%。市本级完成9996万元,为年度预算的72.4%,同比增收1662万元,增长19.9%;工业园区完成21907万元,为年度预算的82.5%,同比增收8882万元,增长68.2%。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分部门征收情况:国税部门征收的增值税收入完成3738万元,完成预算的32.9%,同比减收909万元,下降19.6%;地税部门征收收入80095万元,完成预算的54.7%,同比增收4864万元,增长6.5%;财政部门征收非税收入27876万元,完成预算的78.5%,同比增收12305万元,增长79%。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情况 全市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9633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62.5%,较上年同期增支180076万元,增长25.1%。民生支出为73.8亿元,占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82.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分科目完成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完成98853万元,较上年同期减支4988万元,下降4.8%;公共安全支出完成20972万元, 较上年同期增支4717万元,增长29%;教育支出完成133231万元, 较上年同期增支30875万元,增长30.2%;科学技术支出完成693万元,较上年同期减支90万元,下降11.5%;文化体育传媒支出完成739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支2623万元,增长5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完成11514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支26968万元,增长30.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完成10296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支13507万元,增长15.1%;节能环保支出完成2994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支12634万元,增长73%;城乡社区事物支出完成9901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支59621万元,增长151.3%;农林水事务支出完成11979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支3225万元,增长2.8%;交通运输支出完成3856万元,较上年同期减支1032万元,下降21.1%;资源勘探信息等事务支出完成1941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支7059万元,增长57.1%;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完成1703万元,较上年同期减支1054万元,下降38.2%;金融支出完成5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支22万元,增长59.5%;国土海洋气象等事务支出完成139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支216万元,增长18.4%;住房保障支出完成12273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支47219万元,增长62.5%;其它支出完成19031万元,较上年同期减支21388万元,下降52.9%。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分县(区)完成情况:平安区完成7719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65.6%,同比增支1654万元,增长2.2%;乐都区完成132746万元, 完成调整预算的63.2%,同比增支452万元,增长0.3%;民和县完成13667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60.3%,同比减支3066万元,下降2.2%;互助县完成142413万元, 完成调整预算的58.7%,同比增支9439万元,增长7.1%;化隆县完成9783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53.9%,同比增支9462万元,增长10.7%;循化县完成6522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51.5%,同比增支590万元,增长0.9%。 二、全市一般预算收支执行的主要特点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保持较高增速。由于受国内外经济下行压力影响,全市财政收入增速回落,结构性减税继续推进,非税收入增收潜力明显下降,各级财税部门面对挑战和压力,准确把握当前财政经济形势,狠抓落实,找准收入的切入点和着力点,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确保了财政收支超额完成上半年任务。但上半年支撑全市财政收入快速增长主要靠投资拉动、一次性税收和非税收入的增收,存在很多不稳定因素,下半年收入仍面临异常严峻的形势。 (二)多税种呈下降趋势,耕地占用税增长较快。 1.增值税完成3738万元, 较上年同期减收909万元,下降19.6%。主要是受宏观经济下行的影响,企业经营状况不良,工业品产销价下跌导致增值税下降。 2.营业税完成43916万元, 较上年同期增收7084万元,增长19.2%。其中建筑业营业税完成29691万元,同比增长25%,增收5991万元。主要是工业园区安置房项目营业税11000万元贡献较大。 3.企业所得税完成5026万元,较上年同期减收2457万元,下降32.8%。主要是由于去年同期制造业、建筑业、房地产业的回暖,收入增加,拉高了同期基数。 4.个人所得税完成1435万元,较上年同期减收351万元,下降19.7%。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海东供电公司一次性入库以前年度缓缴税款1000万元。 5.资源税完成486万元,较上年同期减收118万元,下降19.5%,主要原因是根据财政部 财税〔2015〕46号文规定,自2015年5月1日起,铁矿石资源税税额标准由80%调整为40%影响了资源税收入。 6.城建税完成5637万元,较上年同期减收1792万元,下降24.1%。主要是受建安营业税下降和上年同期入库以前年度缓缴税款3462万元,相应拉高了同期基数的影响。 7.车船税完成213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收1342万元,增长169%。增收原因:一是私家车辆增加,承保交强险的车辆增多,保险代收代缴情况较好;二是地税部门加强了对各委托代征单位监督和检查,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了车船税代扣代缴工作,实现了源泉控管。 8.耕地占用税完成1485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收3224万元,增长27.2%。主要原因是海东工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一次性入库9310万元,青海省三江水电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入库2300万元,海东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一次性入库507万元。 9.非税收入完成2787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收12305万元,增长79%。其中:(1)专项收入完成539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63.2%,同比增收1193万元,增长28.4%。主要是教育费附加收入和地方教育附加收入分别完成2878万元、1684万元。(2)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3494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55.3%,同比增收103万元,增长3%。主要是根据省财政《转发关于取消和停征我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青财综字〔2015〕57号)文件通知,我市严格执行文件规定,停征了涉及我市所有项目的收费,增幅有所降低。(3)罚没收入338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84.7%,同比增收1817万元,增长115.7%,主要是民和发改委缴入物价罚没收入1564万元。(4)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13111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44.4%,同比增收8298万元,增长172.4%。主要是根据省财政厅关于《青海省公共租赁住房出售收入管理办法》的通知(青财综字〔2014〕1038号)文件,将公共租赁住房出售收入缴入非经营性国有资产收入10994万元,其中:乐都区4505万元、平安区1500万元、互助县2498万元、民和县2491万元。 (三)重点专项支出得到保障。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主要以民生保障项目为主,民生支出为73.8亿元,占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82.3%,其中: 1.城乡社区事务支出99014万元,同比增支59621万元,增长151.3%;主要是海东撤地设市核心区建投资金本15亿元。 2.节能环保支出29942万元,同比增支12634万元,增长73%;;主要是市本级下达市发改委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奖励资金20000万元。 3.住房保障支出住房保障支出122733万元,同比增支47219万元,增长62.5%;主要是海东工业园区棚改贷款11亿元用于安置房建设。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5145万元,同比增支26968万元,增长30.6%;主要是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支出27465万元,增支2796万元;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20060万元,增支3283万元。 5.教育支出133231万元,同比增支30875万元,增长30.2%;主要是其他普通教育支出中的薄弱学校改造资金30265万元,上年同期还未下达。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2964万元,同比增支13507万元,增长15.1%;主要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支出54946万元,增支13192万元。 7.农林水事务支出119798万元,同比增支3225万元,增长2.8%;主要是农业生产资料与技术补贴支出17786万元,增支13627万元。 三、下一步做好财政收支工作的建议 今年全市经济下行压力增大,收支执行遇到了较大困难,各县(区)收入任务面临严峻考验的同时,要坚定信心,迎难而上,勇于创新,继续认真落实全市经济形势分析会的安排部署和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预算执行管理的通知》(东财库字〔2015〕250号),抓好具体工作的落实,着眼下半年收支任务,扎实做好预算收支执行工作。 (一)抓好收入组织工作。各级财税部门要高度重视抓好当前组织收入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分析我市经济形势,进一步加大征管力度,在巩固好目前收入增长的基础上,挖掘增收潜力,确保各项税收收入完成年度目标任务。进一步加强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确保非税收入及时、足额缴入国库。同时,继续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进一步完善非税收入征缴制度和监督体系。 (二)狠抓支出进度。按照省厅要求,全年预算执行率必须高于上年水平,每月的支出进度原则上高于序时进度,认真按月完成预算支出任务,坚持支出进度定期通报制度,确保完成支出执行率达到98%目标。一方面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民生政策,对资金文件即到即发,加快预算下达和资金拨付,进一步提高支出进度,切实保障重点支出需求。对投向支持改善民生、经济发展等重要领域的资金,及时拨付,有效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另一方面进一步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完善结转结余资金定期清理机制,加大统筹使用力度,对所以沉淀资金一律全部整合,安排急用项目,有效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力争盘活存量资金90%以上。 (三)加强财政监督。按照省、市财政工作会议要求,围绕今年 “三江源资金检查、财政存量资金检查和内部检查”三项重点检查内容,加大对各类资金的监督检查力度,严格预算执行管理,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有效,顺利完成预算收支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