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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名称

2012年(元)

2011年(元)

同比增长(%)

乡镇名称

2012年(元)

2011年(元)

同比增长(%)

高寨镇

7337

6297

16.52

东沟乡

5772

4996

15.53

塘川镇

7083

5977

18.50

五十镇

5553

4808

15.50

威远镇

6915

5856

18.08

林川乡

5318

4566

16.47

红崖子沟乡

6788

5792

17.20

巴扎乡

5171

4477

15.5

五峰镇

6490

5500

18.00

东山乡

5073

4409

15.06

台子乡

6486

5665

14.49

东和乡

4784

4234

12.99

加定镇

6358

5503

15.54

西山乡

4671

4062

14.99

哈拉直沟乡

6288

5412

16.19

蔡家堡乡

4584

3918

17.00

丹麻镇 

5922

5040

17.50

松多乡

3793

3298

15.01

南门峡镇

5856

5070

1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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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农民人均纯收入四个组成部分

工资性收 入(元)

占比(%)

家庭经营性收入(元)

占比(%)

转移性收  入(元)

占比(%)

财产性收  入(元)

占比(%)

2005

798.06

36.96

1020.2

47.25

204.24

9.46

136.55

6.32

2006

1144.39

46.48

1043.45

42.38

28.7

1.17

244.99

9.95

2007

1250.33

43.37

1348.26

46.77

24.23

0.84

260.18

9.02

2008

1545.74

45.82

1526.03

45.23

58.13

1.72

243.76

7.23

2009

1716.16

42.80

1608.04

40.11

74.91

1.87

610.41

15.22

2010

2313.8

47.57

1823.94

37.50

280.22

5.76

446.12

9.17

2011

1738.47

41.80

1816.81

43.69

267.51

6.43

363.52

8.74

2012

3040.96

51.96

2069.7

35.36

93.67

1.6

648.58

11.08

全国

农民人均纯收入(元)

增速(%)

全省

农民人均纯收入(元)

增速(%)

7917

5364

省一类考核县

全区六县

县名

收入

位次

增速(%)

县名

收入

位次

增速(%)

大通

8109

1

18.48

乐都

5609

1

16.32

湟中

6974

2

18.33

互助

5853

2

16.31

乐都

5609

3

16.32

民和

5032

3

16.31

互助

5853

4

16.31

平安

5668

4

16.23

民和

5032

5

16.31

循化

5086

5

16.23

化隆

4664

6

16.23

海东农民收入倍增的分析和思考
来源:    时间:2013年09月29日    
海东作为全省的农业大区和农村人口最集中的地区,农民增收问题是当前和今后相当长一段时期最核心、最根本的问题。2012海东农民收入持续增长,农民人均纯收入5352.15元,同比增加752.32元,增长16.36%。农民人均纯收入的总量及增速都与全省平均水平有明显差距。要实现全区农民收入持续增长,更好实现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应高度关注制约农民收入增长的诸多因素,需多管齐下促进农民收入的持续增长。

互助县认真分析了近年来农民收入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并分析了“十二五”以来农民增收的有利条件和不利因素,分析深入透彻。现将“对互助县实现农民收入倍增目标的分析与思考”印发各县,请认真学习和借鉴。

 

对互助县实现农民收入倍增目标的分析与思考

 

党的十六大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党的十八大在此基础上又提出到2020年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互助县要与全省、全国同步实现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重点在农村,难点也在农村,关键在增加收入。解决好农民持续增收问题是推动城乡统筹发展的根本所在,是农村发展的核心问题。认清全县农民收入来源和构成,理清增收的思路和渠道,对实现农民增收,特别是实现2020年收入倍增目标,促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都具有重要的意义。目前,互助县农民收入的现状如何,影响农民增收的问题有哪些,带着这些问题,我们以近年来互助县农民收入数据为基础,对实现农民增收,特别是实现2020年的农民收入倍增目标进行了探讨分析,仅供参考。

  一、近年来全县农民收入的成效与问题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坚持把农民增收放在“三农”工作的首位,认真贯彻中央“一号文件”精神,落实和完善各项强农惠农政策,积极推进农业结构调整,转变农业增长方式,全县农村经济快速发展,农民收入持续增长。2005-2012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由2159元增加到5853元,年均增长10.9%。从变化趋势可以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2005-2008年。农民人均纯收入从2159元增加到3374元,增长16.05%,最低和最高增长速度的振幅相差6.42个百分点,这说明农民人均纯收入经历了一个较快的增长期。第二阶段是2008-2012年。虽然农民人均纯收入的绝对量仍在增长,但人均纯收入的年均增长速度仅为14.77%,年均增长速度较前四年放慢1.28个百分点。收入增速呈现逐渐趋于平缓,甚至出现回落。2012年收入仅增长16.31%,同比回落4.69个百分点,四年间,最低和最高增长速度的振幅只相差2.46个百分点。

  (一)取得的成效

  1.农业生产全面发展,家庭经营收入稳定增长。随着中央及县委、县政府支持“三农”力度的加大,不断扩大各种补贴的范围和额度,提高农产品最低收购价等各项强农惠农政策的实施,较好地保护了农民种粮的积极性,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保证了农民家庭经营收入的稳步增加。2012年,全县粮食总产量达到11.64万吨,比2005年减少0.66万吨,下降5.3%;蔬菜总产量11.76万吨,比2005年增加5.72万吨,增长94.7%,年均增长9.99%;肉类产量3.01万吨,比2005年增加0.72万吨,增长31.4%,年均增长3.98%;禽蛋总产量为2940吨,比2005年增加645吨,增长28.1%,年均增长2.1%。2012年,全县农民人均家庭经营纯收入为2069.7元,比2005年增加903.74元,增长78.8%,年均增长12.32%。在家庭经营纯收入中,第一产业收入1589.95元,比2005年增加697.44元,增长80.5%,年均增长12.54%;第二、三业收入为479.75元,增加106.31元,增长69.1%,年均增长12.54%。在第一产业收入中,人均种植业生产收入为2059.49元,增加519.82元,增长79.97%,年均增长12.47%。

  2.城乡建设显著加快,非农务工收入快速增长。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建设步伐的加快,全县农民收入来源结构发生了显著变化,从单一依靠家庭经营收入,转变为家庭经营收入、工资性收入、转移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共同拉动的格局,特别是非农收入快速增长,已成为农民收入增长的主渠道。2012年,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中,家庭经营纯收入占35.4%,工资性收入占51.9%,转移性收入占11.1%,财产性收入占1.6%。与2005年比,家庭经营纯收入比重降低了9.8个百分点,工资性收入比重提高10.6个百分点,转移性收入比重提高2.9个百分点,财产性收入比重下降3.7个百分点。在2012年比2005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加的2705元中,工资性收入、家庭经营性收入、转移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对纯收入的贡献率分别为56.03%、29.71%、2.82%和11.44%,工资性收入的增长已成为农民增收的主导力量。

3.惠农政策力度加大,补贴性收入成倍增长。从2004年起党中央连续出台9个“一号文件”直指“三农”,从中央到地方均实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加大对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扶持力度,出台了一系列扶持农业的政策措施。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扶贫款、救灾救济款、退耕还林还草补贴以及土地征用补偿等各种政策性补贴、补助的实施,一方面提高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另一方面成为农民增收的重要组成部分。调查显示,2012年,全县农民人均政策性补贴收入达565.06元,比2005年增加454.7元,增长5.12倍。

4.农产品市场形势持续向好,价格上涨促进农民收入增长。国家为保护农民利益,在加大粮食等农作物以及能繁母猪等畜牧业产品补贴的同时,适时适度提高主要农产品的收购保护价。宏观政策的引导加上消费市场的持续转旺,刺激了粮食、蔬菜、畜禽产品等农产品价格的上涨,促进了农民增收。全县以粮油肉蛋菜为主的农产品生产价格均呈上涨态势。2006年-2012年全县农产品生产价格分别比上年上涨了2.9%、14.8%、19.0%、3.0%、8.3%、11.1%和6.6%。家庭经营收入中的第一产业收入由2005年人均1538.92元增加为3779.65元,增加了2240.73元,年均增长11.8%,占到收入增长量的37.5%。

  5.农村经济市场化程度提高,农民货币收入比重提高。随着以市场化为取向改革的不断深入,全县农村经济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农村居民货币收入在总收入中的比重显著提高。2012年,全县农民人均现金纯收入达到5226.4元,同比增加1155.78元,增长28.39%。现金纯收入占纯收入比重2012年达到89.3%,同比提高8.4个百分点。农村居民收入货币化程度提高,购买力增强,推动了收入增长方式和消费方式的转变,使广大农民生产、生活、消费越来越多地纳入到全社会的经济循环中,进而促进了农民增收步伐的加快。

  (二)存在的问题

1. 缩小与邻近县差距的任务艰巨。2012年,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为7917元,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为5364元,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5853元。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比全国水平低2064元,比全省水平高489元。从总量看,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在全省一类县和海东六县分列第3位和第1位,总量比排位第1的大通县差2256元。从增速看,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在全省一类县和海东六县分列第4位和第2位,增速比位列第1的大通县低2.17个百分点。虽然我县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增速排在中位靠前,但由于我县促进农民增收的空间窄、渠道单一。同时,邻近的湟中、大通和全区各县县域经济发展已经呈现出千帆竞发、百舸争流的局面,竞争十分激烈。我县农民人均纯收入从总量到发展速度,与全国、全省和省定一类考核县相比,差距明显,经济指标扩量、增速上还处于相对的劣势,缺乏与时俱进的发展竞争力,农民增收压力很大。

表1  2012年全省一类考核县和全区六县农民人均纯收入及排名情况

     注:位次按增速排。

2. 收入结构尚欠合理,还需进一步调整优化。近几年农民人均纯收入中,工资性收入是推动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的主导因素,家庭经营性收入在农民收入中长期起稳定性作用,转移性收入占比农民收入份额还有待提高,财产性收入在推动农民增收上的力量还相当微小。2012年全县工资性收入、家庭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分别达到3040.96元、2069.7元、93.67元和648.58元,分别占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的51.96%、35.36%、1.6%和11.08%。虽然我县农民的工资性收入、家庭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构成和总量不断增加,但是技能型农民占比不高、产业支撑单一等多重因素影响,保持工资性收入平稳持续增长的后劲不足。加之由于地方财力有限,互助农民转移性收入额比全国平均水平低,与发达地区相比,差距更大,全县农民收入方式转变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

表2  2005-2012年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情况

3. 城乡收入差距仍在扩大, 农民内部收入差异明显。“十一五”以来,全县城乡居民收入年均增幅分别为13.2%和17.6%,相差4.4个百分点。城乡居民收入的绝对差距也由2005年的5006元扩大到2012年的11303元,城乡收入比例由2005年的3.31:1调整到2.93:1。与此同时,农村居民内部收入差距也在拉大,高收入户人均纯收入与低收入户收入差距明显,中等收入者阶层比重偏低,收入群体结构不够优化。通过对全县2004-2012年城乡居民收入情况的比对分析,我们看到城乡收入之间的“开口”越来越大,表明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正在进一步扩大。如果再加上城市居民享受的医疗、住房、社保等补贴政策因素,两者实际差距可能会更大。所以,如何最大限度的统筹城乡发展,缩小贫富差距,增加低收入群体的收入,加快形成“橄榄型”的收入分配格局是亟待探索和加以解决的问题。  

      4.乡镇间收入差距明显。由于全县乡镇分布在川水、浅山和脑山,因地理位置和气候差异较大,农民的贫富程度明显,收入差距显著。2012年,全县乡镇中农民人均纯收入最高的为川水乡镇之一的高寨镇,农民人均纯收入高达7337元,高出全县平均水平1484元,比全县人均纯收入最低的松多乡高出3544元。从全县19个乡镇收入分组看,人均纯收入超过全县平均水平的乡镇达10个,占比仅为52.6%。人均纯收入超过7000元乡镇有2个(塘川、高寨)。人均纯收6000-7000元的乡镇达6个(加定、红崖子沟、哈拉直沟、五峰、威远、台子)。人均纯收入5000-6000元的乡镇7个(巴扎、丹麻、五十、南门峡、东沟、东山、林川)。收入4000元以下的乡镇3个(松多、西山、东和)。与全县平均水平5853相比,高出平收入水平的乡镇仅为10个,占总数的52.6%,略高于半数。其它乡镇与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平均水平存在差距,部分浅山、脑山乡镇差距明显。

表3      2012年分乡镇农民人均纯收入完成情况对比表

二、“十二五”以来农民增收的有利条件和不利因素

  “十一五”以来,全县农业和农村经济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势头,农民持续增收,农村社会稳定。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农业这一弱质产业的性质没有改变,农村发展的深层次矛盾仍未得到根本解决。未来几年,全县要实现“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提出的奋斗目标,特别是实现农民人均纯收入由2010年4864元到2020年的9783元的翻番目标,各种有利因素和不利因素共存。

  (一)实现农民增收的有利条件

  一是惠农政策的逐步完善,将为农民增收注入活力。2004年以来,中央连续8年出台一号文件,不断完善强农惠农政策,形成了由农业补贴政策、农业公共服务支持政策、农业生产服务扶持政策、农业灾害救助政策等构成的强农惠农政策体系。同时,“十二五”以来,国家将着力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大幅度增加“三农”投入、努力保持农产品价格合理水平、深入推进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省、地区、县对“三农”的投入力度也将持续加大,都将直接或间接地提高农民收入。

  二是全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将拓宽农民增收渠道。2012年互助GDP总量69.04亿元,比上年增长18.3%,迈入六十亿大关。县委、县政府已明确提出要在“十二五”期末实现GDP总量达到130亿元的翻番要求和实现城市化率40%以上的目标,全县经济社会进入更快发展期。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推进为农村劳动力提供了更加广阔的就业空间,“十二五”期间,将努力提高农民非农产业的就业比重,全县累计转移农村劳动力要达到55万人,届时农民收入中工资性收入将会逐步提高,收入结构将进一步优化。

  三是特色产业发展进程加快,将为农民增收奠定坚实基础。经过近年来的不断发展壮大,全县洋芋、油菜、蔬菜、生猪、牛羊草食家畜等特色产业得到长足发展。特别是油菜和洋芋制种不论品种数量、还是产量品质,均居于全区和全省前列。随着“一村一品”“一乡一业”战略的实施,全县“三农”这篇文章将会越做越大。县域工业化将大大促进农业产业化,一批特色乡镇的建设,将会加快产业培育步伐,带动农业特色产业上规模、上档次。农业的发展仍是“十二五”农民增收的重要而稳定的来源。

   四是国家级农业科技示范园建设,为农民增收提供持续动力。我县的农业示范园区被确定为国家级农业示范园后,国家、省、地将相继制定与“三农”直接相关的目标、政策、措施,一大批农业新技术、新品种、新成果将会得到推广和转化,有力促进全县农业生产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示范园区的核心区和辐射区将会成为农民增收的一大亮点。

  (二)影响农民增收的不利因素

  一是农业抗风险能力较弱,市场波动和灾害影响不可低估。全县农业基础薄弱,仍是“弱质产业”,抗风险能力较差。受国际国内市场激烈竞争影响,农产品价格起伏波动趋于频繁,农业生产面临的市场风险不可低估;受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和十年九旱自然灾害的威胁,农业生产成本逐年上升,农业风险难以控制,给农民增收带来了许多变数。

二是农业投入不足,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影响持续增收。现代农业比较明显的特点是“高投入、高产出、高收益”。一方面,由于农业比较效益低,农民积累不足,加上农资价格、用工成本上升,农民持续投入不够,缺乏增收后劲。另一方面,尽管近几年县委、县政府千方百计加大对农业的扶持力度,但由于财力有限,政府对农业的投入不足,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落后于发展需要,高效设施农业发展速度缓慢,农业防灾抗灾能力不强。农产品生产后处理设施缺乏,农产品加工率低,市场营销配套设施和服务跟不上产业发展等等,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农民持续快速增收。

三是产业化水平不高。全县农业主要是小规模经营,种植水平较低,生产不集中,不能形成规模经济效益。2012年,全县有60家农产品加工企业,但农业产业化整体水平不高、规模小、链条短,缺乏带动力,产品附加值低。农村各类合作经济组织共有130个,但大多属松散型组织形式,存在运作不规范,约束力不强,农民进入市场风险大等问题。

四是贫困面较大,扶贫任务依然艰巨。虽然通过采取脱贫攻坚等有效措施,全县广大农民脱贫致富成效显著。但是,因灾返贫、因病返贫、因学返贫现象仍较突出,扶贫任务依然艰巨。首先贫困人口多、贫困面广按照新的贫困标准,全县有贫困农户6.42万户、25.4万人,覆盖所有19个乡镇、294个村、2022个社,具有点多、面广、线长、量大的特点。据统计,全县贫困人口中,收入在1300元以下的有35389户137852人,其中已纳入低保的12239户34800人;收入在1301元至1500元的有8645户34252人;收入在1501元至1700元的有7207户28715人;收入在1701元至1900元的有5761户22968人;收入在1901元至2100元的有4324户18226人;收入在2101元至2300元的有2882户11485人。其次贫困程度深,脱贫难度大。贫困人口主要聚集在高寒脑山地区和低位干旱浅山地区,生态环境脆弱,自然灾害频繁,基础设施落后,生产生活条件差,扶贫开发的难度大、成本高,贫困问题突出,且尚有17个乡镇的88个村5962户2.4万人无法实现就地脱贫致富,需要易地搬迁。第三转变扶贫发展方式的难度大。由于受自然条件、科技文化、基础设施等多种因素的制约,全县农业生产经营方式依然滞后,农畜产品加工转化率低,市场竞争力不强,效益不高,发展二三产业的条件又十分有限,严重制约着扶贫开发方式的转变。

  五是耕地资源减少,影响农业可持续发展。由于经济发展用地和农民宅基地用地的刚性增加,全县耕地面积持续减少。目前全县人均耕地仅为1.7亩左右,有效灌溉面积只占24%。土地资源不足、耕地质量低一直是制约全县农业发展的关键性因素之一。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推进,耕地、水资源不可避免地被占用,农业发展越来越失去资源的支持。既要保障粮食安全,又要实现农民增收,土地对“钱粮双增”的约束将变得更为突出,直接影响全县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三、实现农民收入倍增目标的建议

  目前,在经济全球化的大形势下,全县正处于转型发展、跨越发展的关键以来,县委、县政府在“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明确提出,要把互助建成工业新型化、农业现代化、市域城镇化、城乡生态化、和谐互助、魅力互助、健康互助的战略目标。实现农民倍增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各个方面,既需要通过优化产业层次、提升人口素质、实现城乡一体、加强社会建设等宏观层面来拓展增收空间、挖掘增长潜力,又需要在微观层面上加强分类指导、落实细化措施,更需要以强大经济基础为依托,以体制创新、政策扶持为着力点,广拓渠道促进农民多元增收,多措并举优化农民收入结构,加快培育新的增长极。要实现这个目标,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好省、地以及县委、县政府一系列“三农”工作的方针和政策,利用互助特有的农产品资源禀赋,切实加快农业产业化发展,全面拓展农民增收渠道,稳定提高家庭经营收入,大力提升工资性收入,保障转移性收入,充分挖掘增收潜力,促进农民增收,加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的步伐。

  (一)加大“三农”扶持力度,切实增加农民收入。县乡政府在认真落实中央各项惠农强农政策的基础上,要继续出台一些群众期盼、覆盖面广的强农惠农政策,切实加大财政对农业的投入力度。确保财政支出、土地出让收益优先向农村基础设施、农业土地开发和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倾斜。要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农业,要完善以工补农机制,引导工业企业等社会资本参与农业发展和农村公益设施建设。同时,要引导金融部门支持农业,落实中央放宽农村金融准入的相关政策,健全新型农村金融体系,大力发展农村小额信贷,采取担保、贴息办法,用财政资金撬动更多金融资金投资农业,优化农村发展环境,切实增加农民收入。

  (二)大力推进现代农业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发达地区的经验表明,农业现代化是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型跨越,是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内容。没有农业的转型跨越发展,就没有整个国民经济的转型跨越。因此,一定要创新发展思路,强化工作措施,大力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发挥区域比较优势,建设农产品产业带,进一步发展特色农业。一是要在落实国家级农业科技园区建设的同时,着力推进高原特色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做精做优特色种植业、做大做强农区畜牧业,积极发展旅游观光农业,继续实施粮油高产创建、设施农业建设、规模养殖、农产品加工增值“四大工程”,特别要下功夫抓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引进、培育、发展、壮大工作,完善“龙头企业+基地+合作社+农户”的经营模式和利益联结机制,打造和延伸特色农产品产业链,不断提高农业经济效益。二是要整合特色农产品品牌,支持做大做强已注册的以“八眉猪”为主的畜牧四宝、“互丰杂交”油菜等名牌产品的同时,积极扶持、申报形成规模和品牌的农产品品牌,从而提高农产品市场知晓率、占有率和竞争力,促进优势农产品外销。三是要积极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加强全县农业技术体系、推广体系和培训体系建设,围绕主导产业发展,组织技术攻关,抓好技术集成和示范推广,特别要把良种培育作为农业科技创新战略重点来抓,扎实做好科技培训和科技进村入户工作,努力提高科技对农业的贡献率。四是要加大基础设施和服务体系建设的力度。继续实施好农田水利建设和中低产田改造工程,提高耕地综合生产能力。扎实抓好农技推广、农产品市场营销和农村信息等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农业的服务水平。五是要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积极推动土地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通过优化配置农业生产要素、提高组织管理水平来推动农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

  (三)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提高农民工资性收入水平。2012年,全县农民工资性收入占农民纯收入的比重已超过50%,成为农民收入的重要来源,但是与发达县份相比还有一定的距离。因此,“十二五”后三年乃至2020年要积极推进城镇化建设,着力提高城镇综合承载能力,提高农民二、三产业就业比重,全县转移农村劳动力累计达到55万人次,这是一个艰巨的任务。当前,要突出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结合工业园区发展,大力发展二、三产业,搞活县域经济,促进农村劳动力就地转移。二是把乡村旅游等服务业作为转移就业的重要渠道。总结威远镇小庄、东沟姚马等地经验,提炼农家乐、茶园经济等发展模式,鼓励大资本、大企业介入,塑造一批具有全县、全区及全省影响力的乡村旅游品牌,为当地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注入活力。三是改善农民工就业环境。进一步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技能培训和农民创业培训,加强就业指导和信息服务,提高劳动力综合素质,增强其在市场中的竞争能力,促进劳务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四是统筹城乡发展,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抓好户籍改革等方面的工作,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解决农民就业后顾之忧,提高农民工资性收入水平。

  (四)推进扶贫开发纵深发展,确保贫困地区农民致富增收。一是调整扶贫思路,推进扶贫战略转变。认真组织实施“以片规划、突出产业、集中投入、分步实施、整体推进”的扶贫新思路,积极推动扶贫开发由整村推进向片区开发转变,推进“一村一品、一乡一业”的实现。二是积极开展劳务输出,加快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加强贫困地区农村的义务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为贫困地区农民增收开辟新的途径。三是合理调整优化贫困地区农业产业结构,发挥贫困地区自然条件独特、污染少等方面的优势,发展特色农业、生态农业和无公害农业,逐步形成具有当地特色的优势产品。四是继续加强科技扶贫力度,提高劳动力素质和生产经营能力,使大部分贫困户掌握一定实用技术,增加脱贫工作的技术含量。五是不断完善扶贫资金投入机制,加强扶贫资金和扶贫项目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用好扶贫资金特别是直接支持贫困农户的小额扶贫贷款的新方法和新途径,充分发挥其在贫困地区农民增收中的作用,确保贫困地区农民致富增收。

(五)保持农产品价格稳定,控制农业生产资料价格过快上涨。近年来,农产品价格的上涨成为全县家庭经营收入稳步增长的重要支撑,今年乃至今后相当长以来稳定农产品价格对农民增收同样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县乡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贯彻落实好各项惠农政策,在稳定农产品价格的同时,共同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农业生产资料价格过快上涨,减少农民家庭生产费用的支出,降低农业生产经营成本,使农民在享受到政策优惠的同时,收入得到实实在在的提高。

(六)要强化保障帮扶,进一步提高农民转移性收入。 加大保障增收力度,全面形成覆盖城乡各类对象,城乡衔接、管理规范,由基本保障型向普惠型转变的社会保障体系。完善以城乡低保制度为基础,以医疗补助、重残扶助、临时救助等专项救助为辅助,以社会捐助等为补充的城乡一体社会救助体系,消灭绝对贫困,帮扶贫弱群体,确保困难对象的基本生活保障水平不断提升。第一,完善社会保障。加快推进城保扩面,全面落实新征地农民并轨城保,全面实施居民养老保险,加快农村低保人员、重度残疾人员纳入居民养老保险,形成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与居民养老保险相结合的社会保障体系。第二,提升医保水平。提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水平,不断加大医疗救助力度,积极发展新农合补充保险,要真正建成以新农合基本医疗为主,以医疗救助、补充保险为辅的多层次农村医疗保障体系。第三,帮扶贫弱群体。我县低收入农户群体占到全县总户数的11%,这一群体主要是老弱病残对象,缺乏或丧失劳动能力增收难度大,要针对困难的原因、程度、种类等,从政策上加大对低收入群体的保障力度,采取社会救助、结对帮扶、专项补助等多种形式,确保低收入群体的收入得到快速增长。

(七)坚持规划先行,提高城镇化水平,加快农民变市民的步伐。要努力消除不利于农村城镇化发展的体制和政策障碍,使更多的农民进入非农领域就业,真正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一是优化结构,以产业发展推进城镇化进程。全县劳动力资源丰富,2012年全县18-60岁劳动人口26.25万人,占总人口的67%,充分利用好劳动力资源,统筹推进一、二、三产业发展,扶持劳动密集型产业,特别是发展与农业生产相衔接的加工业,发展面向农村和农民的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农产品加工和食品加工业,既可大幅提高初级产品的附加值,提高农民收入,缓解城乡收入差距较大的问题,还能为剩余农村劳动力创造就业机会,进而为服务业的发展创造条件,促进城市建设和城镇化发展。二是积极引导,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目前,全县已进入城乡发展的黄金时期,必须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形成以工补农、以城带乡、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新格局,积极引导人口梯度转移,实现劳动力有序流动。三是科学规划,提高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包括资源承载力、环境承载力、经济承载力和社会承载力等。探索城乡建设规划和国土整治规划相结合的有效途径,统筹中心城区、中心城镇、中心村的整体规划。广泛吸纳群众的意见,合理布局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提高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区分城市近郊、远郊、偏远地区的不同情况,统筹考虑经济实力、产业基础、人文历史、交通状况等因素,有区别、有重点、有步骤地推进水、电、路、气、通讯等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四是改革创新,提高城镇化发展质量。加强改革创新,真正提高城镇化发展质量,建立统一、规范、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营造劳动力资源合理流动的政策环境和各类资本向城镇聚集的投融资环境,才能为推进新型城市化提供制度保障,最终实现城乡的协调、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