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3502.77元, 同比增长5.17%。八大类消费支出呈现六增二降,其中:人均食品烟酒支出1220.9元,增长8.04%;人均衣着支出464.89元,增长9.95%;人均居住支出485.2元,增长7.76% %;人均生活用品及服务支出200.05元,增长10.14%;人均交通通信支出393.62元,下降18.27%;教育文化娱乐支出243.09元,增长8.33%;人均医疗保健支出436.44元,增长14.98%;其它用品与服务支出58.58元,下降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