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定资料显示,2015年3季度农村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5383.79元,同比增加151.22元,增长2.89%。八项指标五增三降。 一、食品烟洒支出1473.49元,同比增加73.55元,增长5.25 %。 二、衣着支出389.01元,同比减少5.75元,下降1.46 %。 三、居住支出883.43元,同比增加12.19元,增长1.40%。 四、生活用品及服务支出311.42 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支出人均146元,同比减少19.47元,下降5.88%。 五、交通通讯支出1050.56元,同比增加29.18元,增长2.86%。 六、教育文化文教娱乐支出521.45元,同比增加55.56元,增长11.93%。 七、医疗保健支出674.56元,同比减少4.92元,下降0.72%。 八、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9.87元,同比增加10.88元,增长15.76%。 分县情况:平安区6182元、增长9.0%,民和县5045元、增长8.6%,乐都区6244元、下降7.9%,互助县6027元、增长1.9%,化隆县4073元、增长7.5%,循化县4462元、增长1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