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海东市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175元,同比增长9.2%,比GDP增速高1.2个百分点。其中: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300元,增长9%,比GDP增速高1个百分点;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38元,增长9.3%,比GDP增速高1.3个百分点。城、乡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为2.09:1,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