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无障碍 适老版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部门信息公开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来源:    时间:2015年09月03日    

经海东市人民政府批准,海东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以下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指标要求

序号公告编号地块编号位置土地用途出让年限(年)宗地面积(平方米)起始价(万元)保证金(万元)加价幅度(万元/次)规划指标要求现状土地条件备注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化率(%)建筑限高(米)1东土告字〔2015〕06号 2015-022海东市乐都区雨润镇荒滩村工业用地5072090205542050.5≤容积率≤1.0≤20≥30≤102东土告字〔2015〕07号 2015-023海东市平安区平安镇湟源路商服用地(批发零售用地)4011314.407551≤2.53东土告字〔2015〕08号 2015-024海东市乐都区碾伯镇七里店东村住房用地(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704225430.95150101≤容积率≤2.5≤30≥30≤60宗地红线外六通(通路、通水、排水、通气、通讯、通电);红线内六通一平(通路、通水、排水、通气、通讯、通电及场地平整)。该宗地为商住用地,主用途为住宅用地,出让年限为70年;商业用地出让年限为40年。出让面积按商业用地面积10%即422.5平方米、住宅面积90%即3802.5平方米分摊(最后按规划建设部门批准的总平面图进行核算)。4东土告字〔2015〕09号 2015-026海东市平安区平安镇西村商服用地(批发零售用地)404862619.90520010≤0.5≤40≥15≤10宗地红线外六通(通路、通水、排水、通气、通讯、通电);红线内六通一平(通路、通水、排水、通气、通讯、通电及场地平整)。5东土告字〔2015〕10号 2015-027海东市平安区平安镇西村工业用地505690312.951205≤0.5≤40≥20≤24宗地红线外六通(通路、通水、排水、通气、通讯、通电);红线内六通一平(通路、通水、排水、通气、通讯、通电及场地平整)。6东土告字〔2015〕11号 2015-029海东市平安区平安镇杨家村住房用地(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705222509.14516051≤容积率≤2.6≤30≥35≤18层宗地红线外六通(通路、通水、排水、通气、通讯、通电);红线内六通一平(通路、通水、排水、通气、通讯、通电及场地平整)。7东土告字〔2015〕12号 2015-030海东市平安区平安镇杨家村住房用地(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70507955943.0151800201≤容积率≤2.5≤35≥35≤60宗地红线外六通(通路、通水、排水、通气、通讯、通电);红线内六通一平(通路、通水、排水、通气、通讯、通电及场地平整)。该宗地为商住用地,主用途为住宅用地,出让年限为70年;商业用地出让年限为40年。出让面积按商业用地面积10%即5079.5平方米、住宅面积90%即45714.6平方米分摊(最后按规划建设部门批准的总平面图进行核算)。8东土告字〔2015〕13号 2015-031海东市乐都区文化街住房用地(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70219567739.492100201≤容积率≤2.815≤建筑密度≤30≥35≤60宗地红线外六通(通路、通水、排水、通气、通讯、通电);红线内六通一平(通路、通水、排水、通气、通讯、通电及场地平整)。该宗地为商住用地,主用途为住宅用地,出让年限为70年;商业用地出让年限为40年。出让面积按商业用地面积10%即2195.6平方米、住宅面积90%即19760.4平方米分摊(最后按规划建设部门批准的总平面图进行核算)。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5年09月02日 至 2015年09月21日 到海东市国土资源局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5年09月02日 至 2015年09月21日 到海东市国土资源局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09月21日16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5年09月21日17时3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 海东市国土资源局 进行。以上宗地挂牌时间为:2015年09月22日09时00分 至 2015年10月10日17时0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本成交价不包括契税与土地评估费,需另行缴纳。

(三)本次拟出让地块均为现状条件,竞买人可对拟出让地块自行踏勘。

(四)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电话、口头、电子邮件和邮寄报名。

(五)竞买人必须严格按照城建规划要求开发建设,初步建设及规划方案须经相关部门审核通过。竞买人在获得竞买地块土地使用权后,必须保证在6个月内开工建设,否则,将收回其土地使用权。

(六)海东市国土资源局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动,一律以变更公告为准。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海东市平安区平安大道231号

联 系 人:俞先生

联系电话:0972-8687331

开户单位:海东市国土资源局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海东分行营业部

银行帐号:105002055215

海东市国土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