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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转发市国土资源局关于2016年度
地质灾害防灾预案的通知
来源:东政办〔2016〕45号    时间:2016年05月04日    

各县(区)人民政府,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市国土资源局《海东市2016年度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1. 海东市地质灾害防治指挥系统

2. 海东市重要地质灾害基本情况一览表

2016427

海东市2016年度地质灾害防灾预案

(市国土资源局 20164月)

为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现结合海东实际,特制定2016年度地质灾害防治预案,以指导和加强本年度全市地质灾害的防灾、减灾、抗灾工作。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增强防灾意识,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对经常或可能发生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突发性地质灾害的重点地区进行跟踪管理,加强险情排查、群测群防、预报预警、搬迁避让和执法监督等各项事前防范避灾措施的落实,加大防灾工作力度,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

二、基本原则

(一)以人为本的原则。地质灾害防治要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最大限度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将受到地质灾害威胁的人群聚集地作为防治重点,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调动企业、社会组织和广大公众的积极性,对有重大险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应建立专职群测群防责任人,应给予适当补助。

(二)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原则。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首先要预防地质灾害,特别是预防人为诱发地质灾害的发生;其次是要做好监测工作,准确预测预报,合理避让,实施治理。

(三)突出重点,分步实施,讲求实效的原则。综合考虑我市地质灾害特点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因地制宜,讲求实效,将地质灾害防治与资源开发利用、社会经济发展有机结合起来。根据全市所处的地质环境状况,选择沿黄地区、湟水河两岸、乡村人口集中居住区、水利工程区、名胜古迹区、矿区和自然保护区、109国道及兰青、兰新铁路周围作为重点防治地区。

(四)依靠科技进步与创新的原则。依靠科技进步与创新,深化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认识,采取有效措施,采用先进技术,提高地质灾害防灾减灾的效率和能力水平。

三、2016年地质灾害类型、发生的重点区域及引发因素

(一)地质灾害类型。预测2016年地质灾害仍以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为主,各县(区)要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做到群测群防、预警预报,切实做好今年的防灾、减灾工作。

(二)地质灾害重点区域。根据地质灾害详查情况,全市现有各类地质灾害隐患点1518处,其中列入省、市、县三级监控的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 126 处,主要分布于乐都区蒲台乡、马营乡、洪水镇、瞿昙镇、碾伯镇、中坝乡;平安区小峡镇、石灰窑乡、三合镇、古城乡、巴藏沟乡、沙沟乡、洪水泉乡;民和县川口镇、新民乡、马营镇、巴州镇、隆治乡、马营镇、大庄乡、西沟乡、满坪镇、甘沟乡、杏儿乡、总堡乡、中川乡、官亭镇;化隆县塔加乡、昂思多镇、德恒隆乡、初麻乡、石大仓乡、牙什尕镇、群科镇、查甫乡、沙连堡乡、金源乡、巴燕镇、谢家滩乡、阿什努乡;互助县红崖子沟乡、哈拉直沟乡、塘川镇、威远镇、丹麻镇、松多乡、加定镇、五十镇、东山乡;循化县积石镇、道帏乡、清水乡、尕愣乡、街子镇、白庄镇、查汗都斯乡(详见附表)。

(三)重大地质灾害危险点(段)。2016年全市重大地质灾害危险点(段)共13处,分布情况为:互助县2处,分别为互助县五峰镇石湾村坍塌和威远镇红崖村小菜子沟滑坡;民和县2处,分别为民和县川口镇二道沟东侧滑坡和中川乡美二村泥石流;循化县2处,分别为循化县清水乡孟达村泥石流和道帏乡铁尕愣村滑坡;化隆县2处,化隆县查甫乡夏琼寺山体滑坡和初麻乡初麻1村滑坡;乐都区4处,分别为乐都区瞿昙镇红庄村滑坡、蒲台乡羊起台村滑坡、中坝乡洪三村滑坡和洪水镇高家湾村山体滑坡;平安区1处,平安区巴藏沟乡清泉村滑坡。

(四)引发因素。强降水及流水侵蚀仍是引发突发性地质灾害特别是泥石流灾害的最重要自然因素。不合理的人为活动,如工程建设切坡、开挖、人饮工程渗漏,矿山采掘、弃渣和村()民傍山沿沟建房、取土,以及工程施工缺少防护或者防护不当等人为活动也是引发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的重要因素。

、地质灾害防治重点

重点防范期在59月份。我市地质灾害发生受强降雨影响十分明显,绝大多数地质灾害发生在汛期,尤其出现阶段性强降雨时,各类地质灾害特别是滑坡和崩塌明显增多,因此,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应以汛期为重点防范期,一旦出现阶段性强降雨,尤需高度关注。

、防治地质灾害的保障措施

(一)强化管理,各司其职。各县(区)要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切实加强对地质灾害险情的动态监测、险情巡查,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和报告。各县(区)要与各乡镇、厂矿企业主要负责人签订地质灾害目标责任书,各乡(镇)主要负责人与灾害所在地的村级负责人签订目标责任书。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对滑坡、危险性斜坡进行监测,建立县(区)、乡(镇)、村三级群测群防监测体系,高度重视面向基层一线预警信息的传输,确保预警预报系统运行畅通,将监测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个人。群测群防人员要定期对滑坡塌陷情况进行观察和巡测;建立乡村两级地质灾害防治监测预报系统,重点隐患地区要对居住群众发放明白卡。地质灾害以责任人的喊声或锣声、广播等确定为预警信号。由各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为主要负责人,全面掌握本地区地质灾害的有关情况,提前确定应急安全撤离地点,组织人员实行24小时轮流值班制度。如发现灾情立即将人员疏散,并立即上报有关部门。

(二)认真开展隐患排查。各县(区)要严格落实地质灾害排查制度。排查工作要始终坚持动态巡查、重点核查和拉网排查相结合,做到全覆盖、无死角;对新发现的隐患点要及时纳入预案、落实防灾措施并及时更新地质灾害隐患数据库。县(区)级各相关部门要迅速抓紧部署开展系统内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并及时将相关排查成果和防灾措施建议函告有关在建工程业主单位。

(三)应急响应。当发生地质灾害或出现地质灾害险情时,按以下程序进行应急响应。

1. 灾害速报。1小时报告。发生30人(含)以上死亡和失踪的特大型、10人(含)以上死亡和失踪的大型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灾害发生的县(区)人民政府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在接到报告后1小时内速报市委、市人民政府及市国土资源局,同时可直接上报省人民政府和省国土资源厅。

2小时报告。发生造成6人(含)以上死亡和失踪的中型地质灾害,灾害发生的县(区)人民政府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在接到报告后6小时内速报市委、市人民政府和市国土资源局。同时可直接报省国土资源厅。

3小时报告。发生造成6人以下死亡和失踪的中、小型地质灾害灾情,灾害发生的县()人民政府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在接到报告后3小时内上报市委、市人民政府及国土资源局和省国土资源厅。

建筑工程施工、工矿生产因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和失踪的,要在向安监部门报告的同时报告市人民政府及市国土资源局和省国土资源厅。

2. 应急响应开始。出现特大、大、中、小型地质灾害灾情或险情的县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应当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的危险区警示标志。根据灾情或险情情况提出应急防灾减灾对策,迅速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等措施。

3. 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应急响应。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发生后,当地县(区)、市委和市政府立即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指挥、协调和组织应急防灾减灾职责部门责任人和专家及时赶赴现场,部署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防治灾害损失进一步扩大。

4. 应急响应结束。经专家组鉴定,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已消除或得到有效控制后,由当地县级人民政府撤销划定的地质灾害危险区,应急响应结束。

(四)积极开展演练。各县(区)要针对性地开展本区域内地质灾害防治演练活动,特别要加强对处于山区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隐患点周边的普通群众、工程施工人员的应急演练,着重突出主动避让、临灾避让的演练工作,演练务求实效,使广大群众通过亲身参与避险疏散、自救互救,增强防灾意识和应变求生逃生能力,提高有关各方协调联动和应急处置能力。

(五)消除隐患,确保安全。建立群测群防体系,对重大灾害隐患点定期巡查,专人值班,一旦发现险情及时将人员撤离危险区。并组织有关专家对地质灾害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做出客观的评估,及时编写险情专报,确保地质灾害区群众生命财产尽可能不受损失。对地质灾害威胁的村庄要争取各方面力量,加强各部门之间的配合,作好统一规划工作,督促群众尽快搬迁。对未进行搬迁的村庄和部分群众积极创造条件进行整体搬迁;对滑坡严重的地区进行地质灾害治理,对重点灾害隐患点有计划地安排开展治前勘测工作,对滑坡、泥石流灾害隐患点上的乡、村及时纳入整治计划和搬迁计划中,做好泥石流防护工作,建立泥石流重点防护区。

附件1

海东市地质灾害防治指挥系统

一、地质灾害防治值班单位及联系方式

(一)省国土资源厅

值班电话:09716156690

传 真:09716156690

(二)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

值班电话:09716142631 6132453

传 真:09716146103

(三)海东市人民政府应急办

值班电话:09728611119 8616688

传 真:0972—8611119

(四)海东市国土资源局

值班电话:09728687136

传 真:09728613246

二、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王发昌 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米林春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詹晋滨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李 明 平安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许乃刚 乐都区政府副区长

曹良泰 民和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李占国 互助县政府副县长

韩昌龙 循化县政府副县长

张发祥 化隆县政府副县长

工作人员:张文靖 王志海 梁重庆 秦英兰

1. 平安区应急分队

负责人:李 明

成 员:曹有仁 张青峰 陈清花

2. 乐都区应急分队

负责人:许乃刚

成 员:李积录 龙成林 祁万成

3. 民和县应急分队

负责人:曹良泰

成 员:张全忠 王得财 燕永洁

4. 互助县应急分队

负责人:李占国

成 员:达 明 杨永红 贺得浩

5. 化隆县应急分队

负责人:张发祥

成 员:范小龙 安贵禄 郭明福

6. 循化县应急分队

负责人:韩昌龙

成 员:韩永福 马兰珍 马海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