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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坚持“三抓”机制 推动工作落地见效
来源:    时间:2023年11月13日    

近年来,海东市生态环境局紧紧围绕环保中心工作,坚持“上下联动抓落实、左右协同抓督查、刀刃向内抓管理”工作机制,着力提升工作效能,积极推动中央和省、市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落地见效。2021、2022年度连续两年在全省生态环境系统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考核中获得优秀,在2022年度全市县处级领导班子目标责任考核中获得优秀。

上下联动抓落实。充分发挥海东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统筹协调作用,坚持“上下联、深度融、共发展”的工作思路,年初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率团赴省生态环境厅主动对接沟通工作,建立沟通对接工作机制,以高层次沟通、全方位对接,确保在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各类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污染防治项目实施和生态环境治理能力提升等重点工作衔接落实上畅通无阻。通过上下联动、统筹协作,推动生态环保“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部门责任清单和各项目标任务得到有效落实,为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作出海东贡献。海东市被省政府评为全省2021年空气治理明显改善地区并予以督查激励,在全省2021年度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中获得优秀。

左右协同抓督查。充分发挥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抓总作用,实行市级领导联点包干,督导检查、帮扶指导问题整改;实行“周调度、月报告、月通报”工作机制,建立健全销号流程,坚持长效化推动问题整改;联合市纪委等部门开展护航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督导检查,对未达到时序进度和超期未完成整改问题挂牌督办;建立联动联查工作机制,综合运用联合执法、交叉执法、夜查、暗查、突击检查等方式,合力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各项生态环境问题全面整改并取得积极成效。两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效持续巩固;2021年黄河警示片6项问题整改完成;2022年黄河警示片9项问题已整改完成8项;2020年省级生态环保督察、城镇污水垃圾专项督察、黄河流域全方位“体检”、应对湟水河水质恶化及暗访督察、例行督察、省委专项巡视等发现问题均按时序推进整改。

刀刃向内抓管理。强化局领导班子分工协作,局党组与各县区局、各科室站队签订目标责任书,健全完善并严格落实领导班子议事决策、规范公文审签、项目工作管理、干部考勤考核等20余项内部管理制度,局党组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作用有效发挥,领导履职能力和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强化局办公室督查督办职能,对上级重大决策部署、重点目标任务及时制定分工方案,全程督办推进情况;定期对局党组、局务会议研究事项进行督查通报,推动会议研究事项按期办结、工作及时推进、任务有效落实;不定期开展各项制度落实督查检查,促进了局机关规范化管理。同时,加强对各县区局、执法大队、监测站的监督管理,实行月调度、月通报,落实考核倒逼机制,推动全市生态环境系统高效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