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东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2023年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东生﹝2023﹞137号)的要求,2023年海东市实施执法监测的重点排污单位共有46家。第四季度海东市市县两级生态环境监测站对辖区内10家废气排污单位(其中4家仅监测无组织废气)和2家废水排位单位开展了执法监测,监测结果表明:废气和废水排污单位达标率均为100%。监测结果详见附表1-附表3。
附表:1. 青海省海东市废气重点排污单位监测数据结果表.pdf
2. 青海省海东市废气重点排污单位无组织废气监测数据结果表.pdf
3. 青海省海东市废水重点排污单位监测数据结果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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