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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拟审批公示:关于民和县中川乡金田村祁家沟灾后治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来源:    时间:2024年03月09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民和县中川乡金田村祁家沟灾后治理项目1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9日-2024年3月12日(该项目为灾后重建项目,为加快项目建设缩短公示时间)。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青海省海东市平安区乐都路100号

联系电话:0972-8610274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1

民和县中川乡金田村祁家沟灾后治理项目

民和县中川乡金田村祁家沟

民和县水利局

青海越华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民和县中川乡金田村祁家沟,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6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沟道治理总长度2.5km,配套建设堤防、排洪渠;修建箱涵2座,支沟汇入口4处,防护栏1.2km及视频监测站2座。

1.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产生的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周边民房已有处理设施;施工材料远离水体、沟道堆放,并采取一定的防雨淋措施,避免雨水冲刷,造成面源污染。

2.严格落实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施工过程通过定期洒水减少扬尘污染;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和施工方式,减少施工裸露面积和土石方临时堆放产生的扬尘;及时清运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废料及其他施工垃圾;金田村、草滩村等保护目标和集中施工现场设置围挡措施;使用污染物排放达标的运输车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规范设置施工物料运输路线,土石方运输车辆全密闭运输并限速行驶;气象预报风速达到四级以上或者出现重污染天气状况时,禁止土方作业。

3.严格落实噪声污染控制措施。施工期合理布置施工场地,优化工程施工时间和方式,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机械设备和车辆进行施工;金田村等声环境敏感处进行围挡等措施,施工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限值要求。

4.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措施。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清运至就近生活垃圾填埋场,不得随意堆放,避免二次污染;沟道清淤产生的淤泥(沙涌淤泥),拉运至管理部门指定的沙涌堆放区;对产生的施工废料,要尽快回收和利用其中的有用部分,剩余施工废料要及时清运或做妥善处置,不宜长时间堆放,不得在施工工地外擅自堆放,做到工序完工场地清洁。

5.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划定施工区域界限,严格控制施工人员和施工机械的活动范围;尽量少占临时用地、少破坏植被,并将临时占地面积控制在最低限度,以免造成土壤与植被的大面积破坏;优化施工方式和临时占地布局,施工便道充分利用现有道路;施工过程中对表土进行剥离养护,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进行生态恢复,植被覆盖度应与周围未扰动区域基本一致。

报告表